龙岗宝龙工业区优质产业空间试点项目位于深圳市龙岗区宝龙街道新能源一路,总占地面积为88771.39m2,包含了四个子地块,分别为宝龙03-21-03地块(简称为D1地块)、宝龙05-03-01地块(简称为D2地块)、宝龙03-22-04-01地块和宝龙03-22-04-02地块(简称为D3地块)、宝龙05-04-01地块(简称为D4地块)。根据《深圳市规划局和自然资源局龙岗管理局建设用地基础信息表》,项目宝龙03-21-03地块(D1地块)、宝龙05-03-01地块(D2地块)、宝龙05-04-01地块(D4地块)均规划为普通工业用地,宝龙03-22-04-01地块和宝龙03-22-04-02地块(D3地块)规划为商业用地和普通工业用地。
根据地块内污染识别结果得出:
本调查地块历史和现状均不涉及任何工业企业活动,地块周边企业对本地块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的可能性小。但地块内历史上存在外部运输和堆放至本地块内的山坡土,且地块历史上进行过施工平整。此外,且根据深圳市生态环境局龙岗管理局关于对本地块开展的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的函件可得知,本地块部分区域的土壤砷含量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管制值,为明确地块内土壤内砷的超标范围,确保该地块的用地安全,因此本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进入第二阶段的采样调查。本地块关注的污染物为砷和石油烃。
本次龙岗宝龙工业区优质产业空间试点项目D1和D3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综合结论如下:
(1)调查地块内历史上无潜在工业污染源,根据布点采样分析表明,除土壤砷以外,其他土壤和地下水检测项目的污染物含量均未超过第二类用地筛选值;
(2)本地块土壤砷不满足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是由于高背景砷的土壤在地块内堆放的结果,本地块内的堆土并非污染土壤;
(3)本调查地块不属于污染地块,但由于本地块内堆土来源于砷地质高背景区域,目前作为第二类用地开发利用存在风险,因此需按照《深圳市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与风险评估工作指引(2021年版)》中技术要求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进一步确定高砷含量土壤的分布情况,获取风险评估所需的参数,并参照《深圳市建设用地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修复、环境监理和效果评估工作指引(试行)》开展风险评估工作。
由于地块目前待开展下一步的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建议对地块加强管理,保持地块现状,禁止在地块以当前的土壤环境质量背景下进行开发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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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修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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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塘厦镇行政中心区A03-01地块 土壤污染修复方案东莞市塘厦镇行政中心区A03-01地块位于东莞市塘厦镇宏业工业区湖景路30-32号,占地面积57543平方米。地块中心经纬度坐标东经为114.073220°E,北纬为22.814030°N。东侧隔湖景路为东莞塘厦帅龙日用品厂,北侧紧邻臻悦花园地块正在建设楼房,西侧紧邻三正半山豪苑,南侧隔迎宾大道为商业区。该地块拟规划为C2+R2(商业金融用地+二类居住用地)。 2019年6月,受东莞市塘厦镇人民政府委托,广东正明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和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承担东莞市塘厦镇行政中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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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抢地板学习啦,谢谢楼主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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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岗宝龙工业区优质产业空间试点项目D1和D3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资料很不错,学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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