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个关于110平米的工业厂房建筑的屋面雨水设计中,由于4根(2处小屋面)DN100管道排水完全满足规范规定的重现期(50年或100年均满足)排水要求,此种情况,设计不考虑建筑溢流口设置。但是审图根据建筑给排水规范5.2.5条及5.2.11条,仍要求设置建筑溢流口。重点5.2.11条如下:
本人理解三种情况可以不设置溢流口:
第一,外檐天沟排水
第二,可直接散水的屋面雨水
第三,重现期大于或等于100年的内排水系统。
针对那些有女儿墙的屋面雨排水,不属于上面三种情况,均需要考虑设置溢流雨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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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给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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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原来都说大于100年可以不设置溢流口,可是仔细阅读规范,只说了内排水系统当大于100年时才不设置溢流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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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觉得一般能方便设置溢流口的都会增设溢流口,即使管道已经满足100年重现期的雨水设计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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