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喽大家好,我是狗哥啊。
我在b站有一直在更一个「真刑」系列,就剖析一些事故,分析分析原因,然后拾掇拾掇那些瞎鸡儿干的工程狗。
今天这个案子我觉得太有意思了,很有警示意义,深刻揭示了一个道理:干甲方啊,你要么技术贼牛批,要么一点技术都别懂,最怕那种二愣子,以为自己很懂...结果就出事了。
另外,那些个挂证尤其是挂项目的家伙也可以好好看看这个案例,祝你们好运。
觉得看文字累的可以直接看视频哈,狗哥亲自讲解哈哈哈。
我们来看这个案例哈,先说大结局:
这个酒店公司,也就是甲方,越位干预施工,直接发包土方工程;现场负责人直接参与指挥土方开挖,置多方安全提醒于不顾,违章指挥。
甲方的兄弟们好好品品这句话。
施工单位也惨,对于建设单位,也就是甲方爸爸提出的违规要求没有拒绝。
嗯,以后要敢于拒绝甲方爸爸。
这个事故发生在广州,大致情况就是一个在建酒店坍塌了,导致4人死亡,造成的经济损失在800多万元。
这是项目的一个基本状况,东西向长条形的一个大项目,碧某园的。
话说他们会不会公关我啊,最近我发现我这个号明显做大了,都没有指名道姓地点某些地产,某些地产的公关人员就主动找上了我...更有甚者说给我多少钱让我删文...这尼玛的,这钱来得比我接广告恰烂饭赚烂钱来得快多了,我都想多送它一篇专栏讴歌它的好了...
额,扯远了。
我不是那么没骨气的人啊!
事故就发生在最西边的这个地块,就如上图蓝色标的位置。
情况是这样的:
总包单位要做挡墙,但没工作面了,于是建设单位,也就是碧某园的现场负责人就通知土方单位去挖土。
唉,这个总包单位这么怂的吗,都不和土方单位沟通?这点破事都要甲方现场负责人来协调...
真难。
然后呢,我们的土方单位就去干了。施工的时候,挖机司机就说要放坡后再开挖,结果被甲方的工程部经理,就我们上头说的负责人给拒绝了。
甲方爸爸的权威性起作用了,于是没有放坡和支护,直接垂直开挖。
灵魂画手来画个图:
第三天的凌晨3点,土挖完了,土方单位的人歇息了。
辛苦辛苦。
结果早上几个参建单位准备去移交场地的时候一看,还没挖到位,还得再挖1.5米。
移交场地甲方也得参与,甲方确实不好做的,当年我也是逢移交必参加,整天在干啥子都不知道。
21号,也就是3天后,总包单位接收场地了,开始做挡土墙基槽开挖。
在基槽休整的时候,总包单位也提出来要给山体放个破,这垂直地山体看着太瘆人了,但我们亲爱的甲方负责人又拒绝了。
可能是抢工期吧...抢那么一天两天的,我记得头些年碧某园对节点的考核确实很严格,然后那段时间他们公司确实经常出事。
23号上午,质安站的领导恰好来了,还下了个通知单,要求整改边坡的安全隐患...狗头保命了。
结果就是当天下午就出事了。
2点左右,基槽休整完成;2点半,施工员,对,是施工员,是施工单位的管理人员,他去检查开挖情况时突遇山体崩塌,下半身被埋;附近的几位兄弟去救援,结果又有三位兄弟被埋,后确认遇难。
唉,2位管理人员,2位工人。
2位管理人员才30岁左右,还很年轻啊。
事故的原因其实很简单,直接原因就是开挖时违规开挖,没有按照规范和标准以及方案施工,形成了高陡边坡;再一个就是现场都没有警示标识,安全管理混乱;最后就是现场盲目救援,加剧了伤亡。
我们主要来看看间接原因:
首先是施工单位的原因,除了刚说的没有按照规范施工之外,毫无疑问,这里面又有违法转包了。
我们这位实际施工队伍的老板马总啊,是以个人身份从总包公司那里报过来的工程。
操作流程很常规,我估计大多数干过项目的人都清楚:公司先拿到项目,然后把项目转给个人,自己收2.5%的管理费,剩下的马总自负盈亏。
顺带的,公司还会派几位挂证和签字的人员协助我们马总。
比如上图里的沈经理就是这个被挂证的冤大头,建造师挂靠费6000元/月,还被公司给代收了,不知道到我们沈经理手上一个月有多少。
好吧,说完施工,说说甲方。
甲方的问题主要就是越位干预施工,至于这个直接发包土方工程,我有点疑惑啊,从建筑法上来说应该是没有问题的,土方不算主体结构,是可以单独发包的,倒是这个管理不到位是确实。
再一个就是第二行,现场负责人曾总直接参与指挥施工,置多方安全提醒于不顾,违章指挥...
警醒大家,尤其是各位甲方爷爷们。
其他的就不说了,常规操作,土方没用按照规范施工、监理没有按照要求监管等等,只不过都有一句:对于建设单位的越位干预,未依法维护自身权力。
好吧,说说哪些人进去了吧,
首先是马总,这个工程的实际承包和施工人,进去了。
曾总,甲方的工程部经理,年轻有为,29岁,直接干预、插手土方开挖、直接指挥施工单位未按照规范施工,负有直接责任,涉嫌刑事犯罪。
马总自己招的生产经理和项目经理进去了,这个没办法的。
生产经理赵经理其实有点惨的,你们看那段话,2020年9月份才从其他项目调过来,结果11月就出事了...
沈经理,备案的项目经理,也就是挂证的项目经理,项目法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这句话好好读一遍。
出借建造师资格证,未履行管理责任,未认真落实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巴拉巴拉,涉嫌刑事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注销其职业资质。
嗯,这应该是目前我看到的第一个明确挂证的项目经理要进去的案例。
好了,没了,其他人都是行政处罚,问题不大。
好消息是挖机司机和去挖沟槽的工人没有担责,毕竟之前好多事故都追了这些实际操作者的责任;
不好的消息是那家真正赚了大钱的、将工程转包出去的总包单位里头没有人受到刑事处理。
好吧,结束了。
不多说了,兄弟们保护好自己吧,别瞎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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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余饭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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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抢地板安全警钟长鸣,不可抱有丝毫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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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案例。安全第一,安全第一,安全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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