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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51251-2017中4.2.3条文执行时,条文中的“敞开楼梯”与敞开楼梯间是一回事么?答案是:不是的。 敞开楼梯与敞开楼梯间。一字之差,区别还是很大的,敞开楼梯间属于建筑的疏散楼梯间[且按防火设计标准允许采用敞开楼梯间的建筑,该敞开楼梯间不算上下层的开口,防火分区面积也不须叠加计算。详见GB50016-2014(2018年版)中5.3.2条文说明如下: 建筑内连通上下楼层的开口破坏了防火分区的完整性,会导致火灾在多个区域和楼层蔓延发展。这样的开口主要有:自动扶梯、中庭、敞开楼梯等。中庭等共享空间,贯通数个楼层,甚至从首层直通到顶层,四周与建筑物各楼层的廊道、营业厅、展览厅或窗口直接连通;自动扶梯、敞开楼梯也是连通上下两层或数个楼层。火灾时,这些开口是火势竖向蔓延的主要通道,火势和烟气会从开口部位侵入上下楼层,对人员疏散和火灾控制带来困难。因此,应对这些相连通的空间采取可靠的防火分隔措施,以防止火灾通过连通空间迅速向上蔓延。 对于本规范允许采用敞开楼梯间的建筑,如5层或5层以下的教学建筑、普通办公建筑等,该敞开楼梯间可以不按上、下层相连通的开口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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