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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岗履职不达标,通报近2000名项目负责人总监专业监理人员安全员!

发布于:2021-11-26 11:14:26 来自:施工技术/新政新规 [复制转发]

近日,东莞市住建局发布了关于2021年10月份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的通报。

# 特别提醒 #

虽然10月份为试用期,对全市到岗履职情况仅 给予通报,不作扣分处理 。但是从 2021年12月起, 市局将严格执行《工作方案》, 对未按规定执行的相关单位/个人进行扣分等处理

此外,对于到岗履职情况的管理以后只会越来越严格,许多省市都已经发布了相关文件,提醒大家注意,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10月份到岗履职情况


   

施工单位:

  • 451个 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 项目负责人 打卡天数未达到自然月80%天数

  • 378个 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 项目负责人 未进行打卡

  • 487个 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 未将项目负责人信息录入 市实名制管理系统。

  • 483个 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专职 安全员 打卡天数未达到自然月天数

  • 404个 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专职 安全员 未进行打卡

  • 479个 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 未将专职安全员信息录入 市实名制管理系统。

监理单位:

  • 349个 项目监理单位项目 总监理工程师 打卡天数少于10天

  • 315个 项目监理单位项目 总监理工程 未进行打卡

  • 569 项目监理单位 未将总监理工程师信息录入 市实名制管理系统。

  • 401个 项目监理单位 专业监理工程师 打卡天数未达到自然月天数

  • 334个 项目监理单位 专业监理工程师 未进行打卡

  • 563个 项目监理单位 未将专业监理工程师信息录入 市实名制管理系统。

具体名单:  
2021年10月东莞市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到岗履职统计表.xlsx  

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工作方案


   

附原文:

关于2021年10月份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的通报

各园区(镇街)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行为,强化和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根据《东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工作方案》(东建质安〔2021〕19 号,下称《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现将2021年10月份东莞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1年10月,我市行政区域内已经办理施工报建手续的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含轨道交通工程、污水治理工程)共973个,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及监理单位的到岗打卡情况具体如下:

(一)施工单位

2021年10月, 451个 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 项目负责人 打卡天数未达到自然月80%天数 378个 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 项目负责人 未进行打卡 487个 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 未将项目负责人信息录入 市实名制管理系统。

2021年10月, 483个 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专职 安全员 打卡天数未达到自然月天数 404个 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专职 安全员未进行打卡 479个 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 未将专职安全员信息录入 市实名制管理系统。

(二)监理单位

2021年10月, 349个 项目监理单位项目 总监理工程师 打卡天数少于10天 315个 项目监理单位项目 总监理工程 未进行打卡 569 项目监理单位 未将总监理工程师信息录入 市实名制管理系统。

2021年10月, 401个 项目监理单位 专业监理工程师 打卡天数未达到自然月天数 334个 项目监理单位 专业监理工程师 未进行打卡 563个 项目监理单位 未将专业监理工程师信息录入 市实名制管理系统。

二、处理情况

根据《工作方案》要求,10月份为试用期间,对全市到岗履职情况 给予通报,但不予以扣分处理

三、工作要求

项目管理人员到岗履职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高施工现场管理水平和推动企业规范管理的基本要求,各园区(镇街)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企业)要进一步加强我市在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促进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到岗履职,落实企业质量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强质量、保安全、促文明为目标,强化在建工程长效管理机制,完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到岗履职的监管手段,全面提升我市在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2021年12月起, 我局将严格执行《工作方案》, 对未按规定执行的相关单位/个人进行扣分等处理

附件:2021年10月东莞市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到岗履职统计表.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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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阿巅2019
    阿巅2019 沙发

    你的分享太有用了,感谢!!

    2023-05-22 10:44:22

    回复 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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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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