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在线论坛 \ 施工技术 \ 新政新规 \ 【通知】关于全面推广应用承插型盘扣式脚手架的通知

【通知】关于全面推广应用承插型盘扣式脚手架的通知

发布于:2021-11-23 10:13:23 来自:施工技术/新政新规 [复制转发]

具体内容如下

NEWS



   

   

   
关于全面推广应用承插型盘扣式脚手架的通知    

   

   

   


各区、县(市)住建局,各区、县(市)监督站,市质安监总站,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广工具式、标准化安全防护设施在施工现场的应用,提升城市和企业文明施工的整体形象,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37号)、《建筑施工承插型盘扣式钢管脚手架》(JGJ231—2021)等规定,现就全面推广应用承插型盘扣式脚手架通知如下:一、加强承插型盘扣式脚手架推广应用1.2022年1月1日起,在新开工的政府投资项目及创建杭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优良工地中推广应用承插型盘扣式脚手架。2.2022年6月1日起,在新开工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中推广应用承插型盘扣式脚手架。二、加强承插型盘扣式脚手架日常使用管理1.构配件质量控制。进场的构配件应按照相关规范和技术规程的要求进行进场验收,在使用前应在现场监理人员的见证下进行抽样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严禁使用存在材质未达标、壁厚未达标、旧钢管改制、非热镀锌杆件等情况的各种假冒伪劣盘扣产品。2.危大工程管理。采用上拉式、下撑式等新型悬挑式承插型盘扣式脚手架的应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令第37号)要求履行方案的审批、审核手续,须经专家论证通过,并进行方案和安全技术交底后方可组织实施。3.检查与验收。承插型盘扣式脚手架的检查与验收应严格执行行业安全技术规程的相关规定,未按照规范和专项技术方案要求搭设的应及时整改,对不符合规范和专项技术方案的禁止进行后续施工。对采用上拉式、下撑式等新型悬挑式承插型盘扣式脚手架的应提供生产厂家型式试验(或检验)报告,如悬挑结构构件是企业自行制作的,还须提供企业钢结构施工资质、原材料和焊接质量证明材料。4.搭设人员技能能力。搭设人员应持有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且应参加年度安全教育培训或继续教育,并严格按照标准和操作规程作业。5.安全网设置。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网(颜色宜为绿色),其材质规格及相关性能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采用密目式安全网的宜放置在脚手架立杆里侧,做到绑扎牢固、网间严密。三、加强承插型盘扣式脚手架监督管理1.高度重视。全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督机构要充分认识到推广承插型盘扣式脚手架的重要性,加强宣贯培训,加快推进承插型盘扣式脚手架的推广应用,对于建筑结构造型复杂等原因不宜使用承插型盘扣式脚手架的项目,经施工、设计、监理、建设单位同意后原则上可采用普通钢管扣件搭设外脚手架。2.加强检查。全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督机构要加强对承插型盘扣式脚手架推广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尤其是加强对构配件质量,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审核以及专家论证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技术交底和验收等环节的检查,确保承插型盘扣式脚手架严格按照规范和专项方案进行搭设。3.加强执法。全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督机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督促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有效预防和减少脚手架坍塌事故,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2021年11月15日
 



 


全部回复(0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抢沙发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新政新规

返回版块

2.08 万条内容 · 121 人订阅

猜你喜欢

阅读下一篇

住建厅:11月15日起,二建注册需个人实名(人)认证!发放新版电子证照!

日前,江苏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综合服务平台》办理职业资格注册有关事项的公告, 自2021年11月15日起实施 。 1、 将 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造价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 职业资格注册业务纳入平台统一管理 。 2、我厅 将对原已准予注册的 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造价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人员

回帖成功

经验值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