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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50736-2012)第8.1.5的条款的条文说明:对于设计冷负荷大于528kW以上的公共建筑,机组设置不宜少于2台,除可提高安全可靠性外,也可达到经济运行的目的。
请问,为什么把冷负荷528KW作为分设2台机组的界线呢?而不是500KW或者530K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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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冷水(热泵)机组额定制冷量的划分就是按照:
1、活塞式、涡旋式冷水机组:冷量<528KW;
2、螺杆机:冷量<528KW,528≤冷量≤1163KW,冷量>1163KW;
3、离心机:冷量<1163KW,1163≤冷量≤2110KW,冷量>2110KW;
所以规范选用528KW作为2台冷水机组的分界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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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通制冷设备选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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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冷水(热泵)机组额定制冷量的划分就是按照:
1、活塞式、涡旋式冷水机组:冷量<528KW;
2、螺杆机:冷量<528KW,528≤冷量≤1163KW,冷量>1163KW;
3、离心机:冷量<1163KW,1163≤冷量≤2110KW,冷量>2110KW;
所以规范选用528KW作为2台冷水机组的分界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