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印发了 《关于实施房屋市政工程监理工作“十不准”规定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规范全市房屋市政工程监理企业及从业人员行为,树立工程监理行业良好形象,充分发挥建设工程监理在工程质量安全保障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来源:侃侃工程
十不准中尤其是第一二条禁止监理与施工单位同志同住引起了工程人的热议,反对声很大;在施工单位投标阶段,招标文件多会明确要求投标方给驻场监理提供临时住所及食宿,这笔费用实际上是施工单位在投标期间就考虑了的,但是现在价格越压越低,低价中标,施工单位采取不平衡报价,将这笔费放的钱很少,或者干脆不放,这就导致施工期间对监理的各种嫌弃,认为监理在项目部白吃白住还“找茬”,监理也有种寄人篱下的感觉,甚至有些时候还会遭遇冷言冷语;除非是老监理,刚入行的年轻监理,面对施工单位违规,确实会有卖不开面子的情况,多少会干扰监理工作正常开展。
甲方在选择监理单位时,如果明确监理食宿费用,将这笔钱直接给监理单位可能会合理一些。对于路桥项目,大多处于偏远山区,除开施工单位有食堂,去吃个饭可能要走几十公里,所以政策颁布不能一刀切,也要考虑当下存在的诸多实际问题。
相信这也是大部分监理人的心声,谁想去施工单位吃住呢,自己单位能妥善安排不更好吗?
全文如下
“十不准”包括:
不准为施工单位、作业班组、材料供应商提供有偿服务,或以其它形式向施工单位、作业班组、材料供应商索取报酬、回报、补贴。
强化工程质量
从监督执行开始
严格规范监理工作
保障工程合理合规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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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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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说了那么久的智慧工地,到底长啥样?如何认定智慧工地?北京市出台了相关政策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印发《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智慧工地做法认定关键点》的通知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石景山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局,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进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科技创新和智慧工地创建,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智慧工地做法实施标准,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对《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激励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科技创新和创建智慧工地的通知》(京建发〔2021〕27号)智慧工地示范做法内容进行了细化,制定了《北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智慧工地做法认定关键点》,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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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夜里偷桃——找软的捏。这些坐办公室的,真的是没闲着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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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是好人不愿意干,孬人干不了。严格管理、科学服务。费用问题解决不了,说啥也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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