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在线论坛 \ 建筑设计 \ 建筑问答 \ 请问一下有关结算有关税金的问题
问题补充:某工程合同约定,结算时候,主材单价按市场询价执行,比如经确认的询价单C30砼是300元一个立方(含税包到)。在结算的时候,甲方说主材价里面已经含了一部分税金了,因此要在结算时候定额给定的税金里面要扣除一部分,比如广西地区的税金是3.56%。扣减了就只有3.21%了。请问作为施工方如何反驳甲方的不合理做法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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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回答由提问者推荐2020年05月22日

    swbm90173
    回复:这个说法是不对的,这种甲方不懂含税含的是哪种税,材料含税是指购买该材料后经销商开具fa票的费用,购买方财务入账;而结算的税金是施工单位给发包方开具的全额建筑业fa票税金,一般要到工程所在地的地税局开具;你可以让甲方咨询地税局可以减免这部分税金吗?如果可以减免,施工方可以分文不取,因为税金是国家,他敢扣减,你可以举报他偷税。还有一个问题,这种情况如果想避免重复计税,因为国家明文规定不准重复计税,所以你可以让甲方、施工方、经销商签订三方合同,将来经销商开fa票的时候就无需重复计税了,而且差值是商混的全部税金。
    2020-05-22 10:17:22 来自 PC 评论 举报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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