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描述:办公楼的门厅,为一二层共享式大厅,标高为4.5+3.6=8.1,二层走道与门厅上空交界处为栏杆,非实体墙。
门厅建筑面积71.8平方米,外墙门窗可开启面积为11.52平方米。具有自然对流条件。
二,疑问:
1,(主要问题)此处门厅是否需做机械排烟,能否避免
2,此案例中的门厅算中庭吗?
三、已查询资料
1,《建规》8.5.3 应设置排烟设施的场所中 包含:中庭
防排烟技术标准GB51251-2017 4.1.3 中庭应设置排烟设施。
2,万难下查询得到的 中庭定义:《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建筑防排烟技术规程 DGJ08-88-2006》2.1.7 中庭 atrium 三层或三层以上、对边最小净距离不小于6m,且连通空间的最小投影面积大于100 m2的大容积空间
3,建筑防排烟技术标准GB51251-2017 4.3.2 当公共建筑空间净高大于或等于6m,且具有自然对流条件时……
建筑施工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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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回答由提问者推荐2018年12月17日
按这个 执行就对了
建筑防排烟技术标准GB51251-2017 4.3.2 当公共建筑空间净高大于或等于6m,且具有自然对流条件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