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在线
资料
论坛
课程
AI规范
成套资料包
APP
下载手机客户端
产品
兑换商城
直播
软件
会议
精品试听季,好课抢鲜听
工程师进阶必备,全套项目资料包来袭!
登录
/
注册
登录土木在线
学习职场硬技能
持续上新实用资料
讲师答疑&多端学习
获取最新政策资讯
免费职称评审服务
立即登录
新用户领取770优惠券
消息
动态
0
正在加载...
查看全部消息
消息设置
正在加载...
查看全部动态
消息设置
土木在线论坛
\
注册考试
\
注册结构工程师
\
请问有关二建造师通过的问题
请问有关二建造师通过的问题
我问一下二级建造师通同了,要到那里去拿职业合格正,
还有是不是要先找到单位了才可以注册啊,,
还有个问题就是,在法规当中有一条说:要达到继续教育要求,所为的继续教育是什么教育啊:
希望知道的朋友告诉一下 谢谢
发布于
2008-03-13 18:01:13
我来答
分享
复制链接
新浪微博
微信扫一扫
举报
全部回答
(5 )
lxz1979
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程序
一、申请初始注册的范围
根据建设部《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53号令)及《关于印发<北京市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京建科教[2007]1208号)的有关规定,申请初始注册的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持有北京市人事局和北京市建设委员会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
(二)申请人受聘于一个具有建设工程施工或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独立资质的法人单位(该单位工商注册地应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
(三)未发现申请人存在《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53号令)第十五条所列情形。
二、申请初始注册所需提交的相关资料
初始注册申报材料由申请表和材料附件两部分组成。
(一)申请表部分
申请人本人签字确认的《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1-1)》,表上粘贴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二)材料附件部分
1.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需加盖现聘用单位公章);
2.申请人的资格证书复印件(需加盖现聘用单位公章);
3.申请人的学历证书复印件(需加盖现聘用单位公章);
4.申请人与现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需加盖现聘用单位公章);
5.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还须提交近三年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6、申请多专业注册的,还应当提交注册建造师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书复印件;
7、凡在全国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中没有个人信息的外省注册人员,应当提交该省省级注册管理部门出具的尚未注册证明。
(三)申报材料数量要求
申请建筑、市政、矿业、机电专业注册的,应当提交申请表一式二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一份;申请公路、水利水电专业注册的,应当提交申请表一式三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二份;申请公路、水利水电专业增项注册的,每增加一个专业应当增加申请表一式一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一份。
2008-04-17 18:18:17
来自 PC
评论
举报
xitieh
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程序
一、申请初始注册的范围
根据建设部《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53号令)及《关于印发<北京市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京建科教[2007]1208号)的有关规定,申请初始注册的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持有北京市人事局和北京市建设委员会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
(二)申请人受聘于一个具有建设工程施工或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独立资质的法人单位(该单位工商注册地应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
(三)未发现申请人存在《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53号令)第十五条所列情形。
二、申请初始注册所需提交的相关资料
初始注册申报材料由申请表和材料附件两部分组成。
(一)申请表部分
申请人本人签字确认的《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1-1)》,表上粘贴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二)材料附件部分
1.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需加盖现聘用单位公章);
2.申请人的资格证书复印件(需加盖现聘用单位公章);
3.申请人的学历证书复印件(需加盖现聘用单位公章);
4.申请人与现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需加盖现聘用单位公章);
5.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还须提交近三年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6、申请多专业注册的,还应当提交注册建造师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书复印件;
7、凡在全国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中没有个人信息的外省注册人员,应当提交该省省级注册管理部门出具的尚未注册证明。
(三)申报材料数量要求
申请建筑、市政、矿业、机电专业注册的,应当提交申请表一式二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一份;申请公路、水利水电专业注册的,应当提交申请表一式三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二份;申请公路、水利水电专业增项注册的,每增加一个专业应当增加申请表一式一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一份。
三、申请初始注册的程序
(一)申请人进入中国建造师网(WWW.COC.GOV.CN)或北京建设网(WWW.BJJS.GOV.CN)“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1-1)》及相应电子文档。
(二)申请人向现聘用单位提交初始注册申请资料,经审核同意后,由现聘用单位通过企业资质身份加密锁统一填写《企业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汇总表(1-2)》,连同初始注册申请资料、相应电子文档(电子文档通过网上报送)一并上报企业工商注册地所在的区、县建委及亦庄开发区建设局。
需要企业资质身份加密锁的单位请与建设部信息中心联系,
联系电话:58934153、58933575。
(三)企业工商注册地所在的区、县建委及亦庄开发区建设局对所有申请初始注册的资料进行初审、审查,形成意见后上报北京市建筑业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四)北京市建筑业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对所有申请初始注册的资料进行审批,形成意见后在网上进行公示公告。对准予初始注册的人员,由北京市建设委员会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四、申请初始注册的收费标准
根据建设部《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53号令),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不收费。
2008-03-14 18:41:14
来自 PC
评论
举报
加载更多
相关推荐
nvhuang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主题
22
回复
71
粉丝
0
+ 关注
私信
注册结构工程师
返回版块
105.16 万条内容 · 2182 人订阅
猜你喜欢
遇到了一点小问题
内容不能包含下列词语
返回修改
回帖成功
经验值 +
10
全部回答(5 )
一、申请初始注册的范围
根据建设部《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53号令)及《关于印发<北京市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京建科教[2007]1208号)的有关规定,申请初始注册的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持有北京市人事局和北京市建设委员会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
(二)申请人受聘于一个具有建设工程施工或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独立资质的法人单位(该单位工商注册地应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
(三)未发现申请人存在《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53号令)第十五条所列情形。
二、申请初始注册所需提交的相关资料
初始注册申报材料由申请表和材料附件两部分组成。
(一)申请表部分
申请人本人签字确认的《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1-1)》,表上粘贴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二)材料附件部分
1.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需加盖现聘用单位公章);
2.申请人的资格证书复印件(需加盖现聘用单位公章);
3.申请人的学历证书复印件(需加盖现聘用单位公章);
4.申请人与现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需加盖现聘用单位公章);
5.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还须提交近三年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6、申请多专业注册的,还应当提交注册建造师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书复印件;
7、凡在全国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中没有个人信息的外省注册人员,应当提交该省省级注册管理部门出具的尚未注册证明。
(三)申报材料数量要求
申请建筑、市政、矿业、机电专业注册的,应当提交申请表一式二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一份;申请公路、水利水电专业注册的,应当提交申请表一式三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二份;申请公路、水利水电专业增项注册的,每增加一个专业应当增加申请表一式一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一份。
一、申请初始注册的范围
根据建设部《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53号令)及《关于印发<北京市二级建造师注册实施办法>的通知》(京建科教[2007]1208号)的有关规定,申请初始注册的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持有北京市人事局和北京市建设委员会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资格证书);
(二)申请人受聘于一个具有建设工程施工或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独立资质的法人单位(该单位工商注册地应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
(三)未发现申请人存在《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53号令)第十五条所列情形。
二、申请初始注册所需提交的相关资料
初始注册申报材料由申请表和材料附件两部分组成。
(一)申请表部分
申请人本人签字确认的《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1-1)》,表上粘贴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一张。
(二)材料附件部分
1.申请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需加盖现聘用单位公章);
2.申请人的资格证书复印件(需加盖现聘用单位公章);
3.申请人的学历证书复印件(需加盖现聘用单位公章);
4.申请人与现聘用单位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复印件或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劳动、人事、工资关系证明(需加盖现聘用单位公章);
5.逾期申请初始注册的,还须提交近三年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文件复印件;
6、申请多专业注册的,还应当提交注册建造师专业类别考试合格证明书复印件;
7、凡在全国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中没有个人信息的外省注册人员,应当提交该省省级注册管理部门出具的尚未注册证明。
(三)申报材料数量要求
申请建筑、市政、矿业、机电专业注册的,应当提交申请表一式二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一份;申请公路、水利水电专业注册的,应当提交申请表一式三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二份;申请公路、水利水电专业增项注册的,每增加一个专业应当增加申请表一式一份和材料附件一式一份。
三、申请初始注册的程序
(一)申请人进入中国建造师网(WWW.COC.GOV.CN)或北京建设网(WWW.BJJS.GOV.CN)“二级建造师注册管理系统”,按要求填写《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表(1-1)》及相应电子文档。
(二)申请人向现聘用单位提交初始注册申请资料,经审核同意后,由现聘用单位通过企业资质身份加密锁统一填写《企业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申请汇总表(1-2)》,连同初始注册申请资料、相应电子文档(电子文档通过网上报送)一并上报企业工商注册地所在的区、县建委及亦庄开发区建设局。
需要企业资质身份加密锁的单位请与建设部信息中心联系,
联系电话:58934153、58933575。
(三)企业工商注册地所在的区、县建委及亦庄开发区建设局对所有申请初始注册的资料进行初审、审查,形成意见后上报北京市建筑业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四)北京市建筑业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对所有申请初始注册的资料进行审批,形成意见后在网上进行公示公告。对准予初始注册的人员,由北京市建设委员会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四、申请初始注册的收费标准
根据建设部《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53号令),二级建造师初始注册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