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26对于建筑物内的设备层、管道层、避难层等有结构层的楼层,结构层高在2.20m 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
【对比2005规范】 3.0.24下列项目不应计算面积:
2建筑物内的设备管道夹层。
【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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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建筑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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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室内相通的变形缝,应按其自然层合并在建筑物建筑面积内计算3.0.25与室内相通的变形缝,应按其自然层合并在建筑物建筑面积内计算。对于高低联 跨的建筑物,当高低跨内部连通时,其变形缝应计算在低跨面积内。 【对比2005规范】 3.0.20高低联跨的建筑物,应以高跨结构外边线为界分别计算建筑面积;其高低跨内部 连通时,其变形缝应计算在低跨面积内。 3.0.23建筑物内的变形缝,应按其自然层合并在建筑物面积内计算。 【释】 变形缝是“防止建筑物在某些因素作用下引起开裂甚至破坏而预留的构造缝”,是 伸缩缝(温度缝)、沉降缝和抗震缝的总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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