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2014〕6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 年8月1日)、《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6〕145号〕和《东莞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东府〔2017〕54号)、《东莞市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土壤环境管理实施方案(试行)》(东环〔2018〕310号)以及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土壤环境调查环保管理工作的通知》(东环办〔2018〕19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拟流转、出让或用途拟变更为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应当进行场地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经风险评估对人体健康有严重影响的被污染场地,未经治理修复或者治理修复不符合相关标准的,不得用于居民住宅、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场所、公共服务场所等项目开发及建设。
东莞市凤岗镇黄洞村44190011716地块“三旧”改造单元拟变更为二类居住用地(R2),需进行场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东莞市博硕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受东莞市万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对东莞市凤岗镇黄洞村44190011716地块“三旧”改造单元进行场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东莞市凤岗镇黄洞村44190011716地块“三旧”改造单元(以下简称“地块”)位于东莞市凤岗镇黄洞工业路,中心区域北纬22.748431°,东经114.154893°,占地面积为29171.75 平方米。根据《凤岗镇黄洞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该地块未来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R2)。根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50137-2011)和《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分类标准,地块属于第一类用地。
根据第一阶段污染识别调查结果,地块历史沿革清晰,地块在1990年之前为林地、鱼塘;1990年地块进行开发建设,地块进行平整,鱼塘区域的填土为地块及周边区域的林地推平产生的土方;地块平整后作为工业用地使用,地块内建筑自开发建设以来,基本无变化;地块内存在的历史企业为东莞华星眼镜制造有限公司(1990年-2019年),主要从事眼镜架及其配件和眼镜的生产;东莞市林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13年-2015年),主要从事开关电源的加工生产;东莞市凤岗镜源眼镜制品厂(2009年-2015年),主要从事眼镜配件、五金配件的加工生产,目前作为兴物城建集团有限公司的办公宿舍以及钢管材料摆放地使用;东莞天艺五金塑胶丝印制品有限公司于(1992年-2018年),主要从事五金表面、塑胶表带的加工生产;东泰玩具厂(2000年-2010年),主要从事毛绒玩具生产;东莞市凤岗欣鑫盛五金制品厂于(1998年-2020年),主要从事电池钢壳、085汽车保养机外壳、毛巾架的加工生产;东莞市甲品焊锡材料有限公司于(2016年-2020年),主要从事无铅焊丝的加工生产;东莞市众兴旺广告标识有限公司于(2017年-2020年),主要从事广告金属牌的加工生产;东莞市凤岗镇拓图转印加工厂(1994年-2016年),主要从事转印花膜、升华转印纸及转印系列产品的生产、加工;东莞快捷五金塑胶制品有限公司于(1990年-2013年),主要从事五金配件加工生产;东莞市亚希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15年-2019年),主要从事塑胶制品加工生产;木柄加工厂(2013年-2019年),主要从事木柄加工生产;捷高五金厂(2000年-2011年),主要从事五金制品的加工生产。2019年地块使用权人变更为东莞市万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目前地块内生产企业均已搬迁,厂区内所有设备及原材料搬离,地块内厂房处于闲置状态。
通过对场地进行现场踏勘调查以及对该地块的历史情况以及场地周边的历史情况了解,将调查地块按历史生产企业的平面布置划分为10个区域,包括东莞华星眼镜制造有限公司区域、东莞市林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区域、东莞市凤岗镜源眼镜制品厂区域、东莞天艺五金塑胶丝印制品有限公司区域、东泰玩具厂区域、东莞市凤岗欣鑫盛五金制品厂区域、东莞市甲品焊锡材料有限公司区域、东莞快捷五金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区域、捷高五金厂区域以及塑料薄膜堆放仓库区域。东莞华星眼镜制造有限公司区域特征污染物为石油烃(C10-C40)、邻苯二甲酸丁苄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铜;东莞市林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区域特征污染物为石油烃(C10-C40)、邻苯二甲酸丁苄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锡、镍;东莞市凤岗镜源眼镜制品厂区域特征污染物为石油烃(C10-C40)、邻苯二甲酸丁苄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锡;东莞天艺五金塑胶丝印制品有限公司区域特征污染物为石油烃(C10-C40)、邻苯二甲酸丁苄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铜;东泰玩具厂区域特征污染物为石油烃(C10-C40);东莞市凤岗欣鑫盛五金制品厂区域特征污染物为石油烃(C10-C40)、邻苯二甲酸丁苄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东莞市甲品焊锡材料有限公司区域特征污染物为石油烃(C10-C40)、邻苯二甲酸丁苄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锌、锡;东莞快捷五金塑胶制品有限公司区域特征污染物为石油烃(C10-C40)、邻苯二甲酸丁苄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铜;捷高五金厂区域特征污染物为石油烃(C10-C40)、铜;塑料薄膜堆放仓库区域特征污染物为石油烃(C10-C40)、邻苯二甲酸丁苄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
土壤钻探及采样于2021年1月20日至25日,地下水建井于2021年1月20日至25日完成,地下水样品采集于1月27日至2月1日。本次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场地调查及报告编制由东莞市博硕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负责,钻探、建井由东莞市鲲宏工程技术有限公司负责,土壤及地下水样品采集、保存、流转及检测分析等由中科检测技术服务(广州)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完成。
本次初步调查共布设27个土壤点位(含场地外1个土壤对照点),现场共采集134个土壤样品(含16个现场平行样品,4个对照点样品),土壤钻孔深度6-8m,土壤样品从非硬化表层开始向下采集,分别采集4层不同深度样品,监测项目为:pH、含水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基本项目以及选测项目(石油烃(C10-C40)、邻苯二甲酸丁苄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锡、锌)。根据调查结果,调查地块大部分土壤样品pH呈中性,镉、铜、镍、铅、锌、砷、汞、锡、氯乙烯、二氯甲烷、顺式-1,2-二氯乙烯、四氯化碳、苯、三氯乙烯、甲苯、四氯乙烯、氯苯、乙苯、间,对-二甲苯、邻-二甲苯、苯乙烯、1,4-二氯苯、1,2-二氯苯、石油烃(C10-C40)均有检出,所有检出指标含量均低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
本次初步调查布设了6个地下水监测井(地块内5个,地块外1个),现场采集了9个地下水样品(包括3个平行样品,1个对照点样品),监测项目为pH值、浑浊度(度)、铜、汞、砷、镉、铬(六价铬)、铅、镍、石油烃(C10-C40)、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酯、邻苯二甲酸丁基苄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锌、锡。检测结果表明,地下水样品pH低于7,浊度均超标,石油烃、铜、镉、镍、砷、锌、锡、铅有检出,六价铬、汞、邻苯二甲酸丁基苄基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邻苯二甲酸二正辛酯均无检出,所有检出项目均未超过《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Ⅳ类标准值,石油烃(C10-C40)检出值低于计算的风险筛选值。本项目地块未来规划为二类居住用地,未来将建设市政管网供给生活用水,在不饮用地下水的前提下,浊度对人体健康的危害水平处于可接受范围内。
综上所述,认为东莞市凤岗镇黄洞村44190011716地块“三旧”改造单元符合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要求,不属于污染地块,可满足二类居住用地(R2)的需求,地块无需进入下一步的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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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东莞市凤岗镇黄洞村44190011716地块“三旧”改造单元符合属于《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一类用地要求,不属于污染地块,可满足二类居住用地(R2)的需求,地块无需进入下一步的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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