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取水管理是严格水资源源头管控、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的重要内容。取水口取水监测计量是取用水管理不可或缺的手段和重要基础性工作。针对取水监测计量覆盖面不全、准确度和在线率不高、信息平台功能不完善、数据共享程度不足等问题,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治水重要论述,以满足水资源管理需求为目的,以提高监测计量覆盖面、提升监测计量数据质量、加强监测计量成果应用为重点,坚持系统观念、依法依规、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完善水资源前端信息采集、传输系统及承接管理平台,到2023年基本建成较为系统、完整的取水监测计量体系,为实施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是全面提高监测计量覆盖面。 对工业、生活、服务业取水口,要全面配备计量设施,其中规模以上的应在线计量,水资源紧缺和过度开发利用地区应作更高要求。对地表水灌区渠首取水口,5万亩以上的大中型灌区要在线计量,其余中型灌区应安装计量设施或进行折算,小型灌区要选择典型样本进行计量。对农用灌溉机井,具备条件的应安装计量设施,暂不具备条件的可采用折算或推算方式。对同一取水口安装多个取水计量设施的,应确定一个设施作为计量水量的依据,数据共享互认。
二是着力提升监测计量数据质量。 在监测计量准确度方面,取用水户要依法安装取水计量设施,数据准确度应符合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在农业取水量折算和推算管理方面,对采用折算方法计量水量的,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对折算方法提出规范要求。不具备折算条件的,进行合理推算。在取水计量设施运维方面,要建立数据质量责任制,落实取水计量监管职责。在信息共享和功能提升方面,要完善监测计量信息承接管理平台,推进数据同步、信息共享、资源整合,提供全面、便捷、高效的信息服务。
三是切实强化监测计量成果应用。 要将取水计量作为取水许可管理的条件,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审批发放取水许可证,不得办理取水许可变更或延续。通过监测计量数据,及时发现和处理超许可、超计划取水问题。要求加强监测计量数据在用水统计调查、水资源调查评价等工作中的应用,为生态流量监管、水量调度、地下水超采治理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等提供重要依据。
各流域管理机构和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编制《取水口监测计量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3年)》,提出具体目标、重点任务、工作计划和分工安排,压实各方工作责任,多渠道筹集资金,抓紧组织实施。水利部将把取水口取水监测计量工作纳入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加强监督检查。
来源:水利部水资源管理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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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文与水资源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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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林河流域地下水中稀土元素质量浓度及分异特征拉林河流域地下水中稀土元素质量浓度及分异特征 王慧群1,2,胡斌3,4,滕彦国1,2,詹燕红1,2,翟远征1,2 (1.北京师范大学水科学研究院,北京100875;2.地下水污染控制与修复教育部工程研究中心,北京100875;3.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饮用水科学与技术重点实验室,北京100085;4.中国科学院大学,北京100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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