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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治理设施不是想不开就不开的!未开启面临重罚!

发布于:2021-06-23 10:01:23 来自:环保工程/环保大厅 [复制转发]


袍江一企业废气处理设施未开启,面临重罚!

日前,全市环境污染问题排查见底百日攻坚执法专项行动正在持续进行中。我们将陆续公开典型案例,以案释法、以案育企,来进一步提升专项行动震慑力,强化企业环境主体意识和社会公众生态环境保护意识。


1
案件介绍

针对近期绍兴市袍江工业园区环境空气质量相关投诉较多的现状,绍兴市生态环境局于2021年4月12日至4月23日抽调全市执法人员分7组对袍江区域开展交叉执法检查。检查前,各组通过对区域内企业生产工艺、产废环节等进行分析研判,确定重点检查对象。


位于越城区越王路的某特种纤维公司被列为检查重点,该公司主要从事氨纶纤维加工生产,产生的废气具有明显特征,存在较大涉气环境隐患。4月15日,交叉检查组对该企业进行突击执法检查,现场发现企业的一台废气处理设施 未正常运行。


经查,4月14日该废气处理设施电机出现故障,当晚维修后却 未按要求开启运行, 且该企业自2016年底启用该废气处理设施后 一直未对设施内活性炭进行过更换。


2
当前进展


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二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 当地生态环境部门于4月22日进行立案调查,拟处罚款30万元,下一步,拟将该案移交公安机关对当事人实施行政拘留。



3
典型意义


该案件为运用区域交叉检查、行业特点分析研判等手段,精准查处的一起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的典型案件。





温馨提醒

企业是排污的主体,也是治污的第一责任人。近年来,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制度体系不断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相继修订,对企业的环保主体责任,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环境行政处罚力度也不断强化。


提醒大家!!!

环境违法可能意味着巨额罚款、行政拘留、查封扣押、停产关闭,甚至是环境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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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抢沙发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环保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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