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围:小型水库工程以外的所有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及4级、5级堤防工程。
分类: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分为法人验收和政府验收,法人验收包括分部工程验收和单位工程验收,政府验收分为阶段验收、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
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的依据是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经批准的初步设计文件、调整概算文件、设计变更文件,施工图纸及技术说明,设备技术说明书,施工合同等。
分部工程或单位工程完工并具备验收条件时,施工单位应向项目法人提出验收申请,项目法人应在收到验收申请之后10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同意进行验收。
法人验收由项目法人主持,项目法人可以委托监理单位主持分部工程验收,涉及主体工程的分部工程验收应由项目法人主持。
分部工程验收应具备的条件为单元工程已完建,施工质量经评定全部合格,有关质量缺陷已处理完毕或有监理机构批准的处理意见,以及合同约定的其他条件。
单位工程验收应具备的条件为分部工程已完建并验收合格,分部工程验收遗留问题已基本处理完毕,未处理的遗留问题不影响单位工程质量评定并有处理意见,以及合同约定的其他条件。
3. 对于分部工程验收,检查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及相关档案资料;对于单位工程验收,检查分部工程验收文件及相关档案资料;
项目法人应在法人验收通过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验收质量结论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备。质量监督机构应在收到核备材料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备并反馈项目法人。未经核备的,不得组织下一阶段验收。
项目法人应当自法人验收通过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制作法人验收鉴定书,发送参加验收单位并报送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备案。
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应加强对法人验收的监督管理,对法人验收工作情况组织检查,当发现验收工作中存在问题时,应及时要求项目法人予以纠正,必要时可要求暂停验收或重新验收。
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由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委托的县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主持。省直管的水利项目由省水利厅组织验收。
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可视情况邀请同级发展改革、财政部门共同主持竣工验收或参加验收会议。
竣工验收应在小型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全部完成并经过一个汛期运行考验后的6个月内进行。
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主体工程完工后,水库蓄水运用前,应进行蓄水验收,通过验收后方可投入蓄水运用。
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蓄水验收条件及程序按照《关于加强中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水建管〔2013〕178号)执行。
2. 工程重大设计变更已经有审批权的单位批准,一般设计变更已履行有关程序,并出具了相应文件;
3. 单位工程验收已完成,历次验收发现的问题已基本处理完毕,遗留问题已明确处理方案;
5. 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报告已提交,经质量监督机构核备,工程质量达到合格标准;
6. 工程运行管理单位已明确,运行管理措施、管护经费渠道已落实;
项目具备竣工验收条件时,项目法人应当提出竣工验收申请,经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审查后转报竣工验收主持单位。
1. 检查工程是否按批准的设计完成,设计变更是否履行有关程序;
3. 检查历次验收遗留问题和工程初期运行发现问题处理情况,检查工程尾工安排情况;
6. 检查工程管理机构、人员、经费、管理制度等运行管理条件的落实情况;
竣工验收会议程序主要包括现场检查工程建设情况、查阅相关资料、听取有关单位工作报告、讨论并通过验收鉴定书等。
竣工验收鉴定书通过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应由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发送有关单位。对于市(地)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主持竣工验收的项目,竣工验收鉴定书应报省级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竣工验收鉴定书印发后60个工作日内,项目法人与工程运行管理单位应完成工程移交手续。
竣工财务决算和审计手续可在小型水利工程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按有关规定执行。
项目法人、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对提交的验收资料负责,验收委员会(工作组)对所提出的验收结论负责。
小型水利工程项目验收、质量抽样检测所需费用列入工程投资,由项目法人列支。
针对历史原因导致验收资料不齐,但实际已安全运行多年的项目,可通过组织质量安全鉴定且鉴定质量合格,经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同意,补充相关资料后,可组织竣工验收。
建设周期长或者因故无法继续实施的项目,可参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2017修正)》(水利部令第49号)有关规定,对已完成的部分工程可以按单项工程或者分期进行竣工验收。
0人已收藏
0人已打赏
免费0人已点赞
分享
水利工程设计
返回版块28.27 万条内容 · 368 人订阅
阅读下一篇
《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实例关于印发《新蒲新区瓦水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的通知 新蒲新区扶贫开发办公室: 根据水利部《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水利部关于印发加强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验收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水建管〔2013〕178号)的规定,遵义市水务局于2019年12月6日有关单位和专家成立验收委员会,对瓦水水库除险加固工程进行了竣工验收,并讨论通过《新蒲新区瓦水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现印发给你办。请按照鉴定书提出的建议、意见落实相关工作,按照《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贵州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规定,落实大坝安全责任,建立健全水库管护制度,修编完善水库各项预案方案,加强水库大坝观测,做好水雨情监测和值班值守工作,确保工程安全运行,充分发挥效益。
回帖成功
经验值 +10
全部回复(0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抢沙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