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湖南麓谷建筑科技有限公司起重机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1.2采购单位:湖南麓谷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1.3采购项目资金来源情况:企业自筹
1.4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长沙高新区青山路与桃园路交界处西南角,项目总用地面积为83377.75㎡(125.07亩),净用地面积为66245.16㎡(99.37亩),规划总建筑面积约为45360.68㎡。
1.5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2.1采购范围:室外MH16t单梁门式起重机四台。供应商须完成设备的设计、选型、供货(含设备轨道、安全滑线等安装附件的提供和埋设)、运输(含保险)、安装、调试、消缺、性能验证、出具相关图纸、按要求达到相关的使用标准、通过有关部门和采购单位的验收、技术培训、售后服务工作、主要零部件备件、专用工具、相关人员驻场试生产、复核、踏勘工地现场情况,并在设备深化设计过程中对相关土建数据进行复核、确认,同时承担其相应责任。具体内容见采购文件。
2.2交货地点:湖南省长沙市高新区青山路与桃园路交界处西南角。
2.3计划开工时间:采购单位正式发布选定通知后的40个日历天内完成设备制造、安装调试工作,设备连续正常安全运行30个日历天后由供应商组织有关部门和采购单位进行联合验收。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具备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供应商必须是机械设备制造企业,具备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注册资金不得低于伍仟万元人民币,应是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期内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本项目安装工作须由供应商单位实施,供应商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应为供应商本单位在职员工,具备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并具备相关设备安装管理经验。
(3)供应商近3年(2018~2020年)单梁门式16吨及以上的起重机设备供货业绩不得少于20台;
(4)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并能提供近3年(2018~2020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专业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供应商的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供应商须提交近3年税收完税证明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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