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在统计众多事故过程中发现,多起死亡事故中, 受害人戴了安全帽 ,但还是被物体打击或头部撞击地面致死。
究其原因,竟然是没有系下颚带造成的。
案例一: 某建筑施工工地,一名戴着未系下颚带的安全帽的工人从起重机吊起的空心砖框下经过时,钢筋空心砖框将空心砖挤压破碎,其中一块空心砖碎块将这名工人的安全帽打翻掉落,另一块碎块砸中其头部,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案例二: 某建筑施工工地,一名戴着未系下颚带的安全帽的工人负责在起重机下将竹笆捆扎后悬挂到吊钩上,当竹笆吊起后,突然一片竹笆掉落下来,正好砸中其安全帽帽舌,将安全帽打翻在地,这名工人本能地后退时,不慎跌倒,后脑撞击地面,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案例三: 某建筑施工工地,一名戴着未系下颚带的安全帽的工人在1.5米左右高的脚手架上作业时,不慎坠落地面,坠落过程中安全帽离开头部,该工人后脑部直接撞击地面,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如果戴安全帽系了下颚带,以上3起事故可能不致致人死亡。
实验为证
未佩戴安全帽,直接爆裂
安全帽未系下颚带,瓜帽分离、西瓜破裂
正确佩戴安全帽,完好无损
《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国家标准《安全帽》规定,产品说明必须声明“为充分发挥保护力,安 全帽佩戴时必须按头围的大小调整帽箍并系紧下颏带 ”。
在监督检查中发现戴安全帽不系下颚带的行为时,可以责令立即消除或者限期消除隐患,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的,新的《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并 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 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
新《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四)未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 ;
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
提供劳动防护用品
需承担法律责任!
为了您的生命安全
请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风险无处不在,存在侥幸等于送命!
试想要是没有戴安全帽,脑袋直接被融掉!
看完你还敢不带安全帽吗?
由帽壳、帽衬、下颏带和后箍组成。帽壳呈半球形,坚固、光滑并有一定弹性,打击物的冲击和穿刺动能主要由帽壳承受。帽壳和帽衬之间留有一定空间,可缓冲、分散瞬时冲击力,从而避免或减轻对头部的直接伤害。安全帽在工矿企业、建筑施工现场、高空作业中是必须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
1.防止飞来物体对头部的打击;
2.防止从高处坠落时头部受伤害;
3.防止头部遭电击;
4.防止化学品和高温液体从头顶浇下时头部受伤;
5.防止头发被卷进机器里或暴露在粉尘中;
6.防止在易燃易爆区内,因头发产生的静电引爆危险。
1. 选用与自己头型合适的安全帽, 帽衬顶端与帽壳内顶必须保持20-50mm的空间,形成一个能量吸收缓冲系统,将冲击力分布在头盖骨的整个面积上,减轻对头部的伤害。
2. 必须戴正安全帽,扣好下颏带。
3. 安全帽在使用前,要进行外观检查,发现帽壳与帽衬有异常损伤、裂痕就不能再使用,而应当 更换新的安全帽 。
4. 安全帽如果较长时间不用,则需 存放在干燥通风的地方 ,远离热源,不受日光的直射。
5.安全帽的使用期限: 塑料的不超过2.5年;玻璃钢的不超过3年。到期的安全帽要进行检验测试,符合要求方能继续使用。
首先调大后箍,戴上去之后调整后箍至合适的位置,然后系好下颏带。
不正确的佩戴安全帽方法
(上图)下颚带没有系紧
(上图)下颚带放入帽子内
(上图)没有系下颚带
(上图)下颚带翻在帽顶上
(上图)帽子反带,没系下颚带
风险依然无处不在,存在侥幸等于送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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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施工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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