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推送过彭柏兴彭博士的文章《 某桩基工程的困惑 》,改文在岩土新鲜事推送后引起了热议,针对大家的反馈、探讨,彭总特地撰文回复,以飨读者
某桩基工程的困惑
设计专家说,建议设计按摩擦桩 16.5 米长复核。
质量监督部门领导说,问题 1 你自己答,我尝试答问题 2 和 3 ,摩阻占 7 成,不合格。
敏思好学的小 ZHOU 说,理应判不合格桩,即便承载力符合要求,但是不满足桩长连续性的要求;桩底离析说明桩端阻不是控制承载力的主要因素,所以不能算端承桩。
经验丰富的老 ZHANG 说,实际中有这种可能,刚刚达到这个承载力。我认为,既然做了静载,设计又复核了,应该可以判合格。
特别地,热心的“乐哥”,将拙文转发在其公众号,引得不少同行纷纷支招:
“ 无用 ” 说: “ 岩土参数肯定是有偏差的,这个单桩载荷结果虽然说比设计值大,但个人认为是不合格的,桩端离析严重已算不上端承,单桩与群桩是的效应是有区别的,再说从桩本身来说除了承载力和变形之外还有一个容易被忽视的耐久性要求,建议进行后压浆补强,消除隐患 ”
“ 阿庆 _ 孤云 ” 说: “ 桩基正式施工前,应该先试桩,以试桩参数为设计和施工依据。 ”
“Huangchq” 认为: “1. 载荷试验没有加载到极限,不好判断; 2. 嵌岩桩的承载力,不是勘察报告的建议值能准确算出来的。 ”
“gxd” 比较纠结: “ 首先不能算端承桩了;抽芯检测不够设计桩长,不合格也对;怪就怪在承载力满足。能否桩端注浆补救提高稳定性? ”
“ 竹杖芒鞋轻胜马 ” : “ 可能只是桩身全断面的局部离析? ”
“ 东江 ” 的留言很简洁: “ 规范写的很清楚。 ”
非常感激上述朋友与的关注与讨论,从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解惑里,我深深地为大家的求索精神所感动。
我也谈谈自己的看法,不敢说是 “ 解铃还需系铃人 ” ,只能从规范与标准中去给寻找依据。
基桩检测分为两类:施工前为设计提供依据的试验桩检测和施工后为验收提供依据的工程桩检测。《困惑》一文中所指,显然是后者。
基桩检测方法有静载试验(抗压、抗拔、水平)、钻芯法、低应变、高应变,声波透射法等,方法的选择根据 检测目的、检测方法适应性、桩基设计条件和成桩工艺 确定。
分析问题的前提是设计要求:桩径Φ 900mm ,人工扩孔, 端承桩 ,中风化板岩⑥为桩端持力层,桩端进入持力层深度不小于 1d 。
施工为某种原因计,采用旋挖桩,无扩底,增加了桩的入岩深度 。
成桩工艺变了,桩端尺寸变了,设计的要求变了没有?不清楚。
尽管检测结果单桩承载力满足、桩身混凝土强度符合要求,入岩深度也满足 1d 。据 JGJ106 ,就单桩的桩长、完整性来判断,结果不言而喻。
再看《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2——
GB50202-2018第3.0.5条:主控项目的质量检验结果必须全部符合检验标准,一般项目的验收合格率不得低于80%。
GB50202-2018表5.6.4,泥浆护壁成孔灌注桩质量检验标准的主控项目分别是承载力、孔深、桩身完整性、混凝土强度与嵌岩深度。
GB50202-2018第5.6.2条,嵌岩桩应对桩端的岩性和入岩深度进行检验”。
GB50202-2018第5.7.4条,人工挖孔应复验孔底持力层岩性,嵌岩桩应有桩端持力层的岩性报告。表5.7.4列出的干作业成孔灌注桩的主控项目依次是:承载力、孔深及孔底土岩性、桩身完整性、混凝土强度与桩径。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第5.0.6条,“
当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2 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
3 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
4 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满足安全及使用功能要求时,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的要求予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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