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首先是监理与被监理的关系,是一对矛盾对立统一体。这种关系在监理合同与施工合同中就已经明确。
少数监理从业人员认为代替业主行使工程监管权,高人一等,看不起直接和脏、累、险、苦工序打交道的施工人员。
笔者曾经听到这么一个故事:一位年龄较长的监理和一位刚参加工作不久的监理一起到工地巡查,年轻的监理看见一位老工人上料的铁锨碎石中有一个泥块,便对这名老工人说:“哎,把这泥块给拣出来!”
老工人却好象没听见,依然故我。而此时,旁边那位年龄较长的监理一言不发,躬下身去,把泥块给剔了出来,自此,那个工地材料中再也没有出现过影响施工质量的杂质。
两位监理的言行,前倨后恭,结果迥异。可见,监理人员摆正自己的心态,将施工单位,尤其是一线作业人员置于和自己平等位置,是搞好自身工作的关键所在。
监理工程师在工作中挑毛病是正常的,但只做到这一点是不够的。挑出毛病不是目的,目的是要施工单位对监理工程师挑出的毛病认真对待,积极整改;并举一反三,避免在今后的工作中再次发生类似问题。
监理工程师在开展工作时应注意:能在自己责权范围内解决的问题,不要用业主作“挡箭牌”,千方百计推脱或诿而不决。
因为业主委托监理工程师进行监理,就是委托监理工程师对施工进行协调、约束,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而不仅仅是叫你去收集资料。
因此,监理工程师要不断加强发现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这样才能在施工中树立自己的形象,提高自己的威信,赢得施工单位的依赖,从而有利于工作的顺利开展。
监理站在“挑毛病”的立场去看待施工单位本也无可厚非,但如果把这种“挑毛病”的立场转变为“戴有色眼镜看问题”,其结果只能适得其反。
其实,当前激烈的市场竞争早已磨砺出一大批实力强、信誉好、管理先进的强势建筑企业。这些建筑企业的管理方法、施工技术同样也是监理单位应该汲取的。
施工工人的吃苦耐劳、乐观向上也是监理人员应该学习的。监理只有既能从“本位”上看问题,又能进行“换位思考”,才能促进自身工作能力的提高,带动监理事业的不断进步。
施工工程的地理环境、人文环境、工程项目特性和解决方法千变万化,完全用理论的、理想的模式去约束施工单位,将使其寸步难行。
监理人员只有用理论联系实际的工作作风,用实事求是的工作姿态去处理施工中出现的种种问题,才能搞好与施工单位的工作配合。要达到这个目的,监理人员必须做到三点:
2、要学习、学习、再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知识素养,对行业新规范、新材料、新技术烂熟于心;
3、要谦虚谨慎,丢掉错误的“面子观念”,监理也是人,也难免有不懂的地方。
不懂不要紧,可怕的是固执己见,不懂装懂。监理人员只有做到以上三点,既实事求是,又与时俱进,才能不辱监理的使命。
此时,监理人员的从业原则早已被抛到九霄云外。这种和施工单位的不健康关系,是和“第三方监理”的工作宗旨背道而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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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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