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在线论坛 \ 施工技术 \ 建筑施工 \ 工程类招标仍需提供“八大员”证书?住建厅:这些环节不得将“八大员”证书作为必备条件!

工程类招标仍需提供“八大员”证书?住建厅:这些环节不得将“八大员”证书作为必备条件!

发布于:2021-02-23 09:32:23 来自:施工技术/建筑施工 [复制转发]



山东省王先生通过国务院“互联网+督查”平台反映, 山东省部分地市在工程类招标中还要求提供已停止统一考核发放的现场专业人员(“八大员”)证书,导致企业无法承接工程项目

国办督查室收到王先生留言后,经初步核实,及时转山东省政府核查办理。

山东省政府接到国办督查室转送的问题线索后,立即组织核查。经查,群众反映情况属实。由于现场专业人员的考核和发证未列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于2018年12月13日印发《关于停止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统一考核发证工作的通知》, 明确自通知印发之日起,停止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统一考核和发证 。鉴于此,在办理施工许可、备案登记等环节,不再要求将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持证情况作为前置条件或监督、检查、评价内容; 在招投标活动中,也不再要求将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持证情况列入招标投标文件 。经山东省政府全面核查,在办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许可环节,未发现该省相关监管部门将“八大员”证书作为必备条件的问题; 在招投标环节 青岛、枣庄、东营、烟台、潍坊、济宁、泰安、威海、德州、聊城、滨州等市编制招标文件时,要求项目管理班子设置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资料员等关键岗位并提供相关证书,评标时对具备“八大员”证书的予以加分

针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山东省政府高度重视,立行立改,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已印发 《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领域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应用有关要求的通知》 ,进一步强调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领域,办理施工许可、备案登记、招投标等环节, 不得将“八大员”证书作为必备条件 ,切实为市场主体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

全部回复(0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抢沙发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建筑施工

返回版块

65.99 万条内容 · 1630 人订阅

猜你喜欢

阅读下一篇

借用公职人员二建证书,多家企业被通报处罚!最久的借了近8年!

来 源:西安市住建局、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聊城市纪委监委、辽宁纪检监察网等 近日,西安市住建局发布的一则通报引人关注, 9家建企借用公职人员二级建造师证书被通报处罚 。 其中借用最久的一家企业 借了近8年 ,时间从2013.2.28至今 。

回帖成功

经验值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