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在线论坛 \ BIM技术 \ 行见BIM \ 加快发展装配式,九部门印发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

加快发展装配式,九部门印发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于:2021-02-18 15:50:18 来自:BIM技术/行见BIM [复制转发]

来源:BIM新看点,侵删!

更多专业讨论,行业资讯,免费资料课程→扫描底部二维码加入群聊↓↓

焦作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

绿色建筑是指在全寿命期内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高效的使用空间,最大限度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质量建筑。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七部门《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方案》(建标〔2020〕65 号)和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九部门《河南省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豫建科〔2020〕370号)要求,切实转变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模式和建筑业发展方式,加快推进绿色建筑发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切实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以推进建设行业供给侧改革和高质量发展为着力点,按照"适用、经济、绿色、美观"的建筑方针,坚持政府引导、全面推进、因地制宜、经济适用基本原则,从政策法规、体制机制、标准规范、技术推广、产业支撑等方面全面转变城乡建设模式,加快推进城乡建设绿色发展。

(二)创建目标

全市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持续提高,2022年底,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90%以上,鼓励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政府投资和大型公共建筑达到星级绿色建筑,全市星级绿色建筑持续增加。培育超低能耗建筑推广特色示│范片区,建设一批引领绿色超低能耗建筑、低能耗农房发展示范项目。既有建筑改造持续推进,住宅健康性能不断完善,新型建筑工业化水平稳步提升,装配式建筑占比及绿色建材应用比例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绿色建筑创建活动,形成崇尚绿色生活的社会氛围。

(三)创建路径

实现绿色建筑创建目标的基本路径是提质、扩面、增效。全面提升绿色建筑品质,推广星级绿色建筑;扩大绿色建筑标准执行范围,推动绿色建筑向既有建筑、绿色城区、连片农房延伸;提高绿色发展实效,实现安全耐久、服务便捷、健康舒适、环境宜居、资源节约五大性能,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在绿色建筑发展中的获得感、体验感。

二、重点任务

(一)推动绿色建筑全面实施。贯彻落实绿色建筑法律法规,推动新建建筑全面实施绿色设计,严格执行国家绿色建筑工程建设强制规范,满足《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19 要求,提高建筑建设底线控制水平;城镇新建、改(扩)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加强设计、图审、施工、验收和运行管理,确保绿色建筑标准落实。

(二)开展既有建筑绿色改造。结合北方地区清洁取暖、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海绵城市建设等工作,积极采用节能门窗、建筑屋顶和外墙保温、节水器具等节能节水改造措施,推动既有居住绿色改造,不断提升既有建筑品质。支持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学校、医院结合围护结构装修、用能系统更新,开展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探索市场化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模式,推进公共建筑能效提升试点建设。

(三)健全绿色建筑标准体系。贯彻落实《绿色建筑评价标准》等国家、省绿色建筑方面的工程建设标准,根据当地绿色建筑推广需求,制定绿色建筑实施细则和审查要点等技术文件。

(四)规范绿色建筑标识管理。绿色建筑标识由低到高分为基本级、一星级、二星级和三星级4个等级(三个星级),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要求,国家、省、省辖市住房城乡建设部们分别授予三星、二星、一星绿色建筑标识。根据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统一建立的绿色建筑评价专家智库,利用"河南省绿色建筑评价管理系统",实行"统一标准、统一系统、统一智库",确保绿色建筑评价规范高效。按照国家认定标准和标识式样,开展一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强化标识管理,对弄虚作假获取标识的项目限期整改或直接撤销标识,并纳入诚信档案在评价系统中予以标注。中国建筑节能协会绿色装配式建筑产业分会

(五)推动超低能耗建筑发展。按照"被动优先、主动优化、因地制宜、经济适用"的原则,充分利用区域绿色建材和被动式建筑技术,发展超低能耗建筑;通过先进节能设计理念和采用绿色施工技术,优化建筑围护结构,提高建筑保温、隔热和气密性能,通过新风热回收系统及可再生能源利用,显著降低建筑供暖和供冷需求。结合清洁取暖新建建筑能效提升,开展超低能耗建筑示范,实践近零能耗建筑,打造超低能耗建筑示范片区,推进超低能耗建筑集中连片建设。

(六)提高住宅健康性能。结合疫情防控和各地实际,完善实施住宅相关标准,提高建筑室内空气、水质、隔声等健康性能指标,提升建筑视觉和心理舒适性。通过示范建设,强化住宅健康性能和无障碍设计要求,严格竣工验收,实施智慧化管理,推动绿色健康技术应用。

(七)加快装配式建筑发展。大力发展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和钢结构建筑,积极推进钢结构装配式住宅试点建设。加强系统化集成设计,推动全产业链、多专业协同;优化构件和部品部件生产,建立装配式建筑预制构件标准化库,推动装配式建筑构配件选型通用化、标准化水平; 强化信息技术协同,加大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推广应用,推动装配化装修,推行绿色建造、智慧建造,降低能耗、物耗和水耗,推进工程建设全过程提质增效,实现新型建筑工业化带动建筑业全面转型升级。

(八)促进绿色建材应用。落实国家、省绿色建材发展政策,加快推行绿色建材认证和推广应用,增加绿色建材产品供给,规范市场消费。建立建筑业绿色供应链,推行循环生产方式,提高建筑垃圾的综合利用水平;建立绿色建材采信机制,推动建材产品质量提升;积极开展绿色建材生产示范企业和绿色建材生产综合基地建设,建立形成绿色建材生产示范企业和生产综合基地培育建设梯队管理机制,加快推动我市绿色建材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应用,鼓励政府投资工程、重点工程、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等项目率先采用绿色建材,逐步提高绿色建材应用比例。

(九)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结合区域资源禀赋,持续推广太阳能光热一体化建筑,科学有序推进地热能开发利用。在集中供热管网未覆盖且地热资源富集地区,因地制宜推进浅层地热能开发利用,逐步提高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水平。

(十)加强绿色建筑运行管理。建立绿色建筑运行管理制度,推广合同能源管理与合同节水管理,完善民用建筑能源消耗统计制度,扩大公共建筑能耗统计范围,开展能耗监测和节能监管,推进公共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及能效公示。定期开展绿色建筑运营评估,加强设施设备管理,提升运行管理水平。引导用户合理控制室内温度,降低建筑运行能耗。

(十一)加强新技术推广应用。围绕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促进绿色建筑科技成果转化,鼓励企业申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年度科研项目计划。构建绿色建筑技术体系,开展绿色建筑关键技术攻关,加强技术、设备和材料研发,形成适宜本区域超低能耗、近零能耗技术体系; 建立新型建筑工业化技术体系,加强装配化装修、装配式钢结构住宅、智慧建造等技术研究;加强技术集成应用,推广先进适用技术,淘汰落后技术产品。积极探索 5G、物联网、人工智能、建筑机器人等新技术在工程建设领域的应用,推动绿色建造与新技术融合发展。支持星级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和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申报国家及省级绿色建筑创新奖,推动绿色建筑新技术应用。

(十二)建立绿色住宅使用者监督机制。落实创建行动要求,探索住宅使用者监督机制,开展绿色住宅使用者监督实践,广泛宣传国家《绿色住宅购房人验房指南》,加强绿色建筑性能技术指导,引导绿色住宅开发建设单位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配合购房人做好验房工作。鼓励将住宅绿色性能和全装修质量相关指标纳入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明确质量保修责任和纠纷处理方式。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教育、工业和信息化、机关事务管理等部门认真落实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制定本行政区域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协调统筹推进,将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等建设要求和意见,纳入项目建设条件,确保创建工作落实到位。各县(市)区应将本区域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于2020年 11月15日前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加大财政金融扶持。加大绿色建筑资金支持力度,拓展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加强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和超低能耗建筑等资金支持,对达标建筑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八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加快落实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支持政策的意见的通知》(豫建行规〔2020〕5号)、省财政厅发改委《关于河南省省级节能和资源循环利用专项资金及项目建设管理办法》(豫财建〔2019〕 28号)及市住建局 财政局《关于加快发展超低能耗建筑和低能耗农房的通知》(焦建〔2019〕37号)的奖补范围、奖补标准予以奖励。积极推动绿色金融支持绿色建筑发展,鼓励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为绿色信贷和投资提供专业化金融服务,加大对绿色建筑的绿色信贷支持。积极发展绿色保险,鼓励和支持保险机构创新绿色保险产品和服务。鼓励有条件区域开展绿色建筑与绿色金融协同发展试点。用好国家绿色发展基金,鼓励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式推进创建工作。

(三)强化跟踪问效。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完成情况已纳入对各级政府年度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责任评价考核体系,各责任单位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工作考核,定期督促指导,推进目标完成。结合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开展专项检查,通报检查结果,对未完成年度目标的县市区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严格统计报告制度,每季度第一个月5号前报送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统计数据。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组织本行政区绿色建筑创建成效评价,及时总结当年进展情况和成效,形成年度报告,并与每年11月5日前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四)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强化舆论引导,利用节能宣传月、低碳日等普及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和装配式建筑相关知识,引导群众用好各类绿色设施,宣传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促进形成绿色生活方式;支持高校开设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等相关课程,加快人才队伍建设;面向行业管理和技术人员,开展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等政策、技术、标准及成效等宣传培训,营造人人参与、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全社会共同推动绿色建筑发展的良好氛围。

焦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0 年 10月27日印发

各县区(含兰考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教育体育局、工信局、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祥符支行、各县支行、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开封银保监分局各县监管组,各有关单位:

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9部门印发的《河南省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建科〔2020〕370号)精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9部门研究制定了《开封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开封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

绿色建筑是指在建筑的全寿命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7部门《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方案》(豫标〔2020〕65号)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9部门《关于印发河南省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建科〔2020〕370号)要求,进一步推动实施绿色建筑,促进住房建设规模化转型升级,全面提升居住环境和住房品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新发展理念,切实转变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模式和建筑业发展方式,加快推进绿色建筑发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因地制宜的理念,建立政府引导、市场推动、因地制宜、经济适用、全民参与的工作机制,积极发展绿色建筑,形成较为完善的绿色建筑政策法规、制度和体系,推动相关产业升级,提高能力建设水平,建立长效推进机制,探索形成开封市城乡建设发展的新模式。

(三)创建目标

2022年底,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70%,各类政府投资的公益性建筑以及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和一定规模的商品房项目,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星级绿色建筑持续增加。既有建筑能效水平不断提高,住宅健康性能不断完善,装配化建筑和绿色建材应用进一步扩大,绿色住宅使用者监督全面推广,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绿色建筑创建活动,形成崇尚绿色生活的社会氛围。

二、重点任务

(一)扩大绿色建筑应用范围。大力推动绿色建筑建设,进一步扩大应用范围。全市新立项保障性住房项目、政府投资的各类公益性建筑及2万平方米以上大型公共建筑,5万平方米以上的商品房项目,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鼓励有条件的项目建设高标准绿色建筑。加强绿色建筑设计、图审、施工、监理、检测、验收、运行等全过程管理,落实各方主体责任,确保绿色建筑相关标准落到实处。

(二)推动既有建筑绿色节能改造。结合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海绵城市建设等工作,积极采取外围护节能改造、建筑屋面、节能灯具等改造措施,支持大型公共建筑和公共机构办公建筑围护结构和空调、电梯、采暖、通风、照明、热水等用能系统进行综合节能改造,推进节约型高等学校建设, 探索不同类型的既有建筑与绿色建筑相结合的模式,鼓励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对既有建筑实施节能改造。

(三)开展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办法要求,国家、省、省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分别授予三星、二星、一星级绿色建筑标识。开封市纳入省级“绿色建筑评价管理系统”,实行“统一标准、统一系统、统一智库”,开展我市一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确保绿色建筑评价高效实施。

(四)推动超低能耗建筑发展。大力推动超低能耗建筑试点示范项目建设,发挥示范项目的引领作用,指导示范项目的建设、宣传和推广应用,带动绿色建筑统筹发展。鼓励开展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相关技术和产品的研发,通过先进技术、材料、设备、工艺,形成系统的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政策和技术体系,打造一批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示范项目,实现被动式超低能耗建筑向标准化、规模化、系统化方向发展。

(五)加快装配式建筑发展。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利用装配式产业园区,形成地区优势,建立系统化、集成设计、生产、安装的全产业链、多专业协同模式,培育和扶植住宅产业化企业的发展。鼓励新建项目按照装配式方式建设,推进装配式建筑试点示范项目建设,逐步提高全市装配式建筑项目在新建项目中的比例,切实推动建筑产业化发展。

(六)提高绿色建材应用。落实国家、省有关绿色建材发展政策,鼓励建材企业积极申报绿色建材标识,加快绿色建材认证和推广应用。政府投资工程、重点工程、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等项目应率先采用绿色建材,引导商品房项目建设、设计、施工单位优先选用获得绿色建材评价标识的建筑节能技术、材料、产品和设备,逐步提高绿色建材应用比例。

(七)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加快太阳能建筑光热一体化推广应用,新建、改建(扩建)12层及以下住宅(含商住楼)以及设置热水系统的公共建筑,应统一设计和安装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鼓励13层以上具备条件的居住建筑和其他公共建筑统一设计和安装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 实施分布式光伏发电、太阳能光电建筑等示范工程,推动太阳能光电在建筑中一体化应用,推进居住建筑公共区间、建筑庭院采用太阳能光伏照明。政府资金的公共机构办公建筑,优先采用太阳能光伏发电或光热一体化屋面和墙体、遮阳系统。鼓励新建工业厂房采用太阳能光伏发电屋面。建设可再生能源利用设施,应当与建筑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

(八)加强绿色建筑运行管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建设,扩大公共建筑能耗监控平台覆盖范围,加强公共建筑能耗分项计量和数据采集,实行联网运行、适时监控和监测数据共享。完善民用建筑能源消耗统计制度,做好建筑节能信息统计报送制度,及时全面掌握全市民用建筑节能信息。

(九)加强技术研发推广。围绕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完成省住房城乡建设年度科研项目计划,强化科技服务支撑,支持本地区科研院所的技术研发,协调技术研发创新中出现的有关问题。支持星级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和超低能耗建筑示范申报国家及省级绿色建筑创新奖,推动绿色建筑新技术应用。

(十)建立绿色住宅使用者监督机制。探索住宅使用者监督机制,广泛宣传《绿色住宅购房人验房指南》,引导绿色住宅开发建设单位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配合购房人做好验房工作。鼓励将住宅绿色性能和全装修质量相关指标纳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明确质量保修责任和纠纷处理方式。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调整“开封市建筑节能领导小组”成员,充分发挥领导小组指导和协调作用;建立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全市绿色建筑发展;制定考核机制,把绿色建筑发展工作纳入对县区和部门的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考核。

(二)落实部门职责。市住建局负责全市绿色建筑发展组织和实施管理工作,结合我市实际,组织编制绿色建筑发展规划,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及技术管理规定等。

市发改委在项目立项及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时,落实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指标的要求及投资估算。

市财政局在安排财政资金时,要充分考虑我市推动绿色建筑发展和装配式建筑资金补贴的需要,扩展专项资金引导支持范围,积极安排相应的财政支持资金。

政府其他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绿色建筑的相关管理工作。

(三)强化过程监管。发改、自然资源与规划、机关事务、住建等主管部门要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河南省绿色建筑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 2013〕57号)文件精神,加强绿色建筑工程项目立项、土地出让、规划管理、勘察设计、施工建造、竣工验收、使用维护等环节的监管。贯彻执行有关绿色建筑文件和技术标准要求,建立绿色建筑项目清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组织开展绿色建筑与装配式建筑工作检查,落实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设计、图查、施工、监理、验收、监督等闭合管理制度。

(四)争取金融支持。鼓励各银行金融机构为绿色信贷和投资提供专业化金融服务,加大对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的信贷支持。积极发展绿色保险,鼓励和支持保险机构创新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保险产品和服务。争取国家绿色发展基金,积极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式推进创建工作。

(五)加强跟踪问效。各县区、各责任单位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工作考核,定期开展督促指导,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开展专项检查,通报检查结果,对未完成年度目标的有关单位严肃处理。各县(含兰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严格统计报告制度,每季度第一个月5号前报送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统计数据;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组织本地区绿色建筑创建成效评价,及时总结年度进展情况和成效,形成年度报告,并于每年11月5日前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六)加强宣传和培训。通过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大力开展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的宣传,提高全社会对于绿色建筑的认识,培养自觉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意识;引导人们更多地关注建筑资源、能源的消耗对社会、环境的影响,树立绿色消费的理念。定期组织对绿色建筑发展相关政策、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产品应用等多方面的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绿色建筑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满足绿色建筑发展的需要。

 2020年10月30日

想了解更多行业资讯,欢迎加入土木在线微信交流群~

为了近距离服务大家和顺应潮流,我们决定开放多个专业微信交流群,希望可以给您带来 <各项福利>

1、遇到专业上的疑难可在群内得到解答。

2、专业资料、讯息的传阅分享。

3、获得不定期免费公开课/讲座特权。

附上群内资料分享截图:

还在等什么,赶快使用微信扫码加入吧~


全部回复(0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抢沙发

行见BIM

返回版块

9214 条内容 · 59 人订阅

猜你喜欢

阅读下一篇

BIM在工程中的20种典型功能

1、BIM模型维护 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建立和维护BIM模型,实质是使用BIM平台汇总各项目团队所有的建筑工程信息,消除项目中的信息孤岛,并且将得到的信息结合三维模型进行整理和储存,以备项目全过程中项目各相关利益方随时共享。由于BIM的用途决定了BIM模型细节的精度,同时仅靠一个BIM工具并不能完成所有的工作,所以目前业内主要采用“分布式”BIM模型的方法,建立符合工程项目现有条件和使用用途的BIM模型。这些模型根据需要可能包括:设计模型、施工模型、进度模型、成本模型、制造模型、操作模型等。

回帖成功

经验值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