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网上,看到一段搞笑视频,把有关建筑领域的各种注册执业资格进行了一次排位。
视频是在日本喜剧大师志村健“桑拿室纹身篇”的基础上,进行的一次再创作。
虽说视频中有许多夸张的成分在,但也把执业资格鄙视链表现的颇为生动。
最初在桑拿室中,一级建造师在二级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中算是处在中心位置的,结果注册造价师一进来,立马就要让出C位。
【趾高气扬的一级造价师】
造价师位子还没坐热,就不得不让位给随后进来的注册结构工程师。
【自视甚高的一级结构工程师】
同样,结构工程师遇到考试通过率更低的注册岩土工程师,马上就矮上三分。
【注册岩土工程师算是站在鄙视链顶端的】
这个执业注册鄙视链,有着它真实的一面。
鄙视链中高低之分,基本是以考试通过难易程度排定的。通过率越低,就越靠近这个鄙视链的顶端。
【建筑行业执业资格考试九重天】
美国著名社会学家安德鲁·阿伯特写过一本讲职业系统的书,该书很深刻地指出, 职业之间的竞争,取决于对知识控制的竞争。
而知识控制的竞争,又相当程度上取决于学术知识的深度。所以越是知识分子扎堆的地方,越容易出现鄙视链。
钱钟书先生曾在《围城》里提到一条著名的高校学科鄙视链:
在大学里,理科生瞧不起文科生,外国文学系瞧不起中文学系,中文学系瞧不起哲学系,哲学系瞧不起社会学系,社会学系瞧不起教育系,教育系的学生没有谁可以给他们瞧不起了,只能瞧不起本系的先生。
当然, 视频中鄙视链,恶搞的成分更多些。因为许多注册类别,并不是在同一个赛道上,并没有多少可比性。
比如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从通过率上看,是明显低于一级注册建造师的。
但实际工作中,前者是设计院设计类的执业注册资格,后者是施工企业管理类的执业注册资格,这个就不好说孰上孰下。
这里要说个小插曲。我曾经因工作关系,与一位“国家勘察大师”有过接触,对方递过来的名片上,写着“特许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特许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我比较好奇,私下去问在某设计院担任结构总工的朋友,这个“特许”注册执业资格,也要考试吗?
答复曰,这都是资历非常高的人,可能就是受聘担任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考试大纲编写、考题设计的专家,那就不用考了,国家直接批准注册了。
如果真有这个鄙视链的存在,这个才是鄙视链的顶端吧。
这就像央视几个主持人在一起聊天 ,尼格买提 说他当年高考文化课成绩第一,康辉淡淡地接话道:谁不是呢?
这时撒贝宁在一旁无可奈何地表示:还要跟你们需要考试的人在一起,真是……
众所周知,他是保送北大的。
因为一直以来我都是从事工程技术方面的工作,那就说说在这条鄙视链中的建造师吧。
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于1834年起源于英国,算起来,已经有着180多年的历史了。
不过我们国家引进注册建造师制度还是很晚的,是由人事部、建设部于2002年12月5日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才开始推行。
据说决定引进这一制度的时代背景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是市场主体,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企业经理的任职,政府或有关部门亦不得干预。因此,由政府部门以行政审批的方式对企业内部的项目经理资格予以认可的做法显然不合时宜。
当时的社会调研认为,我国施工企业项目经理队伍的人员素质和管理水平参差不齐,专业理论水平和文化程度总体偏低。
因此, 建立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是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的重要举措。
建立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后,一旦工程项目发生重大施工质量安全事故或出现违法违规行为,不仅可以依法追究有关单位的责任,还可以依法追究负责该项目的注册建造师的责任。
因为国情复杂,事关诸多具体事项,当时建设部专门组团赴英国、法国、西班牙等地去学习考察其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
现在网上搜《2002年建设部赴英国、西班牙、法国关于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的考察报告》,依然可以看到其内容。
在这份报告中,可以提炼出这样几方面的内容:
1、英国执业资格都由相应的学会负责,并根据协会章程对会员进行管理。
成为协会会员是取得执业资格的主要途径,而各个协会的公正性、诚信水平是得到公众广泛认可的。
2、个人的执业信用和执业保险是实行建造师执业制度的基础,体现了市场经济体制下的诚信原则。
由于个人的差错给工程项目施工带来的损失,都可以通过保险进行赔付。
3、英国的执业资格并不是强制要求的,不取得执业资格也可以从事相关的工作。
只是业主进行选择时,普遍倾向于选择取得执业资格的人员,因为这个群体在社会上的信誉度好。
4、相关人员取得执业资格的条件主要有两个:一是学历教育,二是实践经历。
在建筑工程领域,没有实际工程经验的人员,很难得到认可获取资格。
以上内容可以看出,在英、法两国,个人的执业资格制度是建立在社会诚信体系基础之上的。
反观我们国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取得,目前只有“执业资格证考试”这一条途径,这点颇值得商榷。
记得去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颁布的“建办市〔2019〕50号文”,《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截止到2019年底,建造师的临时执业证书也退出历史舞台了。
这个临时执业资格证书,来自开始推行建造师制度的过渡期,就是将原来具有“一级项目经理”证书的人员转为临时建造师,可以继续担任项目经理工作。
根据我这二十几年的工作经验看,取得“临时建造师”这一批人中,从基层岗位一步步走向管理岗位的,占了很大比例。
他们中有相当一部分人,或许在学历这方面存在先天不足。但从工程管理经验上看,那都是真刀真枪干出来的,那些优秀的项目经理,理应当继续保留在建造师行列里。
现在这样“孩子连同脏水一同泼掉”处理方式,让人觉得颇为可惜。
我当然不否认,项目经理的评审制度没有弊端。
评审过程中,在人员推荐、业绩评审等方面,难免会存在现拉帮结派偷巧钻营有失公正的情况。
但在评审制情况下,一般也不会出现让一个毫无工程经验的白丁,获得项目经理资质的情况出现。
目前这种一考了之的做法,虽然相对更公平, 但“能干的考不出,考出的不能干”这样一个尴尬局面,显然也不是这一规则建立的初衷。
【某省工程专家名片】
上面这张名片,是我在某省一个住宅小区项目进行专家论证时遇到的专家。
专家只有三十四五岁,因为头衔太多,所以不得不印在了名片的背面。
我们那个专家论证内容是关于悬挑脚手架方面的,这位专家不是很熟悉这个领域,东刨西挖地问了许多问题。
看的出,专家敏而好学,相信这个论证对他来说也是一个很好接触工程一线的机会。
还是回到建造师如何取得这个问题上来。
我觉得 类似建造师这类执业资格的取得,不应忽视工程实践经验的重要性。
特别对于取得资格证书担当项目经理的人,工程经验就更不可或缺。工程经验来自实践,这是应试技巧无法解决的问题。
所以我认为获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应该采用“面试+笔试”的方式。
目前我们还不能采用英、法行业协会的会员制、面试制,是因为我们目前的行业协会诚信水平,还停留在“中华牙防组”阶段,鱼目混杂,泥沙俱下。
建造师执业资格采用面试制,可以借鉴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的方法。
根据申请人履历和未来职业发展意向,由专家组围绕履历中具体工程特点展开现场答辩。
举例来说,申请人未来以建造师身份从事的工作,是项目经理这类综合性管理岗位,那答辩的方向,可以更偏向管理。
如果申请人未来以建造师身份从事的工作,是工程技术类的,那答辩可以偏向工程技术。
当然有人会说,面试制,怎么能保证公平?
我想说的是,每个制度都很难做到十全十美。
从经济学的角度讲,从来没有“最优”方案,因为“最优”方案都是不能实现的。
我们都是执行“次优”方案,因为它更有操作性,然后在执行中持续改进。
在面试制的基础上,仍要保留笔试成绩在合格分中的占比,比如40%。
考试的内容可以是法规、经济、管理等。内容以案例形式出现为好,而不是死记硬背咬文嚼字去玩文字游戏。
遴选出合格的、综合性强项目经理人员,是个科学而又严肃的过程。
项目经理,就相当于一个军团司令,是要能够运筹帷幄带兵冲锋陷阵的人。 这对一个人素质要求,是非常全面的。
在建筑工程领域,项目经理,仍是最被低估的一个职业。原建设部汪光焘部长曾经说过:项目经理是工程建设中最核心的资源。
搞笑视频的结尾,颇有戏剧性。当纹着一身“海鲜”的“甲方爸爸”进来后,别管是你是哪个注册,都是白扯,瞬间秒怂!
“甲方爸爸”什么注册资格都没有,但有钱就是王道!
有人调侃说,工程行业里,有屌丝三证:一级注册建造师、一级注册造价师、注册监理工程师。
确实,在“甲方爸爸”面前,大家都是韭菜,就别那么计较谁粗谁细了。
“甲方爸爸证”哪里去买?这是搞笑视频下,我见到最黑色幽默的一句留言。
【甲方爸爸不在执业资格证鄙视链上,因为他可以鄙视整条链上的人】
说到“甲方爸爸”这个梗,那就节选一段《吐槽大会》上杨蒙恩的调侃作为结尾吧:
你不能把甲方当作“甲方爸爸”,更应该看成是孙子。
不信你看在大街上爷孙的对话——
孙子:爷爷爷爷,我不吃这个,我要吃冰糖葫芦。
爷爷:好好,爷爷给你买。
孙子:爷爷,我要吃世界上最最最最红的冰糖葫芦!
爷爷:爷爷给你买!
孙子:爷爷,我要吃你头那么大的冰糖葫芦!!
爷爷:爷爷给你买!!!
孙子:爷爷你真好!
爷爷:我孙子真可爱!
孙子提的要求就和甲方一模一样,就是虚无,虚无上面还透露出一点俏皮和天真。
但是只有爷爷面对孙子那么多无理的要求,都会心平气和地接受。
为什么呢?
因为爷爷心里明白:这孙子其实他什么都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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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方案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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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这种现象也反应出了一些现实的社会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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