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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06求助
《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06求助
规范“3.5.2 机动车交通道路一侧或两侧设置的与机动车道没有分隔的非机动车道的照明应执行机动车交通道路的照明标准;”中
“应执行机动车交通道路的照明标准”该如何理解?是按照全部都是机动车道考虑吗?
比如 车行道为14米,人行道为4米,按照规范是否应该按照路面宽度18米计算?还是有其他计算方法?
哪位高人解答一下
谢谢了
发布于
2008-03-06 19:4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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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eiyf1951
本条是对非机动车道的照明标准要求,当与机动车道没有分隔的单幅路时,非机动车道应执行机动车道的照明标准值,见表3.3.1
2014-03-19 10:29:19
来自 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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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kida_cn
也就是说应该按照18米的车行道设计,不知道对不对?
2008-03-10 23:05:10
来自 P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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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kida_cn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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