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在线论坛 \ 给排水工程 \ 建筑消防给水 \ 规范详解:吊顶起火导致1亿美元损失的火灾案例与规范要求

规范详解:吊顶起火导致1亿美元损失的火灾案例与规范要求

发布于:2020-11-23 14:03:23 来自:给排水工程/建筑消防给水 [复制转发]


?

美国米高梅旅馆大火(1980年)


大家好,转岗到消防监督岗位以来,有机会去过几次火灾现场,对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在火灾初期时起到的作用有了更加直观的感受。今天的内容,是想借着火灾案例,来给大家介绍GB50084-2017《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里面关于吊顶内设置喷淋的条文。


接下来的内容,都来自于GB50084-2017《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7.1.11条。

 

     7.1.11(条文解释)1983年冬某宾馆礼堂火灾,就是因为吊顶内电线故障起火,引燃吊顶内的可燃物,致使钢屋架很快坍塌。造成很大损失。

又如1980年,美国拉斯维加斯市米高梅大饭店(20层2000个床位)的底层游乐场,由于吊顶内电气线路超负荷运转,开始是阴燃,约三四小时后火焰冒出吊顶外,长140多米的大厅在15min内成为一片火海。当时在场数千人四处奔跑。事后州消防局长感叹地说:这样的蔓延速度,即使当时有几百名消防队员在场,也是无能为力的。据介绍该建筑在设计时,大厅的上下楼层均装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只有游乐大厅未装。设计人员的理由是该厅全天24h不断人,如发生火灾能及时扑救。由于起火部位在吊顶上方,而闷顶内又未设喷头,结果未能及时扑救,造成了超过1亿美元的火灾损失。


当吊顶上方闷顶或技术夹层的净空高度超过800mm,且其内部有可燃物时,人员不易发现内部情况,要求设置喷头。 如果该空间内部无可燃物时,或有可燃物但采用防火措施加以保护,且顶板与吊顶均为非燃烧体或风管的保温材料和吊顶等采用不燃、难燃材料制作时,可不设置喷头。


19S910: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


7.1.11(规范正文) 净空高度大于800mm的闷顶和技术夹层内应设置洒水喷头,当同时满足下列情况时,可不设置洒水喷头

1 闷顶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采用不燃材料套管或封闭式金属线槽保护;
2 风管保温材料等采用不燃、难燃材料制作;
3 无其他可燃物。


全部回复(0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抢沙发

建筑消防给水

返回版块

28.34 万条内容 · 713 人订阅

猜你喜欢

阅读下一篇

钢塑转换接头的技术特征是什么?

种钢塑转换管件的组装工艺,其特征是将聚乙烯直接注塑成变径的PE管材,将钢管部分车削,利用卧式液压机推动变径PE管材,利用反作用力将紧固压套从钢管端向PE端挤压,通过液压机的模具托盘实现管件连接部位长度的定位,完成组装,具体工艺步骤如下: (1)将聚乙烯原料在注塑机中注塑成型得到变径PE管材,注塑压力控制在70~90MPa,注塑温度料筒温度控制在200~220℃之间,模具温度控制在40~50℃之间;

回帖成功

经验值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