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用资质的法律后果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四条: 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人有前款所列行为尚未构成犯罪的,处中标项目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一年至三年内参加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投标资格并予以公告,直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2、《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六十五条: 超越 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以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 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予以取缔,并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六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 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 承揽工程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勘察、设计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或者监理酬金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二以上百分之四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予以取缔,依照前款规定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借用资质的情形
4、劳务分包的发包单位不是该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单位或专业分包单位的。
5、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派驻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中一人以上与施工单位没有订立劳动合同,或没有建立劳动工资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的。
6、实际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与建设单位之间没有工程款收付关系,或者工程款支付凭证上载明的单位与施工合同中载明的承包单位不一致,又不能进行合理解释并提供材料证明的。
7、合同约定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负责采购或租赁的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及工程设备或租赁的施工机械设备,由其他单位或个人采购、租赁,或者施工单位不能提供有关采购、租赁合同及发票等证明,又不能进行合理解释并提供材料证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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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二次构造柱泵国旺如何进行配管-根据场地来铺设专家指出:现代建筑工程大多用钢筋混凝土建造而成,而广东二次构造柱泵国旺作为输送混凝土的专用设备,受到了广大施工方的欢迎,不过在施工过程中大多运用拖泵因此需要进行人工配管,那么广东二次构造柱泵国旺究竟如何进行配管呢?我们具体介绍如下。对广东二次构造柱泵国旺进行配管时,一般应根据施工场所实况及混凝土浇筑方案进行配管,通常在进行配管设计时要校核管路的水平换算距离是不是与泵的泵送距离相适应,广东二次构造柱泵国旺校核完毕后进行配管,在配管中要尽量缩短管线的长度,少用弯管和软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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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这都是钱闹的,租借资质是收管理费的。有资质的单位承揽一些挂靠的施工班组甚至项目经理然后让他们自己找项目,揽到项目你就干,然后交管理费,项目就挂在有资质单位或公司的名下。好的单位还给项目组派一位安全员,有的啥也不管,只要不出事就行。这也是多年来建筑市场怪相,现在也是见怪不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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