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了《住建领域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要求进一步深化住建领域工程建设、市场环境、政务环境、法治环境等方面的改革,促进政务服务高效化、事项材料精简化、行业管理智慧化。
《工作方案》分为5个部分18项工作任务。 深化工建改革方面 ,包括深化改革措施、完善审批系统、优化水气报装、健全评估机制; 完善行政审批、优化公共服务方面 ,包括推进简政放权、完善审批方式、推广电子证照以及提升网签备案、住房公积金服务效能等; 促进公平竞争方面 ,包括支持民营建筑业企业发展、完善工程招标和工程担保制度、清理规范涉企收费等; 强化法治保障方面 ,包括完善法规政策制定工作机制、规范行政监管执法。
《工作方案》提出:
一、 审批时限压缩50%以上 。武汉、襄阳、宜昌市城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范围内的政府投资项目从申报立项到竣工验收,审批时间压缩至 80 个工作日以内 ,一般社会投资项目压缩至 60 个工作日以内 ,带方案出让用地的社会投资项目及小型社会投资项目压缩至 40 个工作日以内 。
二、 申请材料压减 50%以上 。实现获得 用水“321 服务” ,即 3 个工作日(不含道路挖掘行政审批和施工时间)、2 个环节(用水申请、签订施工协议)、1项材料;实现获得 用气“310 服务” ,即最多 3 个环节(受理报装、踏勘签合同、验收通气)、1 件材料、零跑腿。
原文如下:
鄂建文〔2020〕15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局、城管委、公积金中心,武汉市房管局、园林局、水务局,宜昌市园林局,鄂州市水利局,仙桃市住保中心、林业中心,天门市住保中心,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现将《住建领域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11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相关附件
住建领域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市场评价为第一评价,以企业感受为第一感受,全面对标国内一流营商环境,促进住建领域政务服务高效化、精简化、智慧化,推动我省住建领域营商环境进入全国同行业前列。
(一)政务服务高效化。全省住建领域政务服务事项审批时间比法定时间 压缩 50%以上 。武汉、襄阳、宜昌市城区工程建设 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范围内的政府投资项目从申报立项到竣工验收,审批时间压缩至 80 个工作日 以内,一般社会投资项目压缩至 60 个工作日 以内,带方案出让用地的社会投资项目及小型社会投资项目压缩至 40 个工作日 以内。
(二)事项材料精简化。按照住建部要求大幅压减企业资质资格认定事项, 将工程建设企业资质类别、等级压减 1/3 以上,申请材料压减 50%以上。 精简用水用气申请报装材料,压缩办理环节,实现获得 用水“321 服务” ,即 3 个工作日(不含道路挖掘行政审批和施工时间)、2 个环节(用水申请、签订施工协议)、1项材料;实现获得 用气“310 服务 ”,即最多 3 个环节(受理报装、踏勘签合同、验收通气)、1 件材料、零跑腿。
(三)行业管理智慧化。住建领域省级行业管理平台实现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推进省政务大数据在住建领域的应用。提高 电子证照的应用度,在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高频事项中实现“ 一网通办”“不见面 ”办理。
二、主要任务
(一)深化工建改革
1. 深化改革措施 。各市州要对标“80、60、40”,进一步清理规范工程建设审批事项,通过合并或转为政府内部协作等方式梳理简并审批事项;推行项目分级分类管理,针对工业、仓储、居住、商业、市政等城市主要工程建设项目和教育、医疗、老旧小区改造等民生领域工程建设项目制定“情景式”审批流程,加强精细化和差别化管理;在小型仓储工业类项目、既有建筑改造项目等工程建设项目中开展“ 清单制+告知承诺制 ”试点,在符合条件的工程建设项目中探索 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合并办理 ,探索 缩小施工图审查范围 。
2. 完善审批系统 。加快推进工程审批系统与投资联审平台、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网、社会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等对接,实现 审批信息一次填报、材料一次上传、相关评审意见和审批结果即时推送 。各市州要加强“工建码 2.0”和省市协同审批系统对接工作,不断提升项目入库率、即时共享率、数据正确率。建立健全工程建设项目网上审批服务工作机制,明确网上咨询服务、在线并联审批、联合会商等办理流程和服务责任,提升网上审批服务便利度。
3. 优化水气报装 。加强用水用气报装信息化平台建设,在政务服务网上开设水、气企业网上营业厅服务板块,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数据共享。供水、供气企业要通过系统数据共享,提前获取用户需求并进行外线施工。
4. 健全评估机制 。结合改革重点任务和主要问题,不断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月通报制度,借鉴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做法,研究建立符合省情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评估评价机制,对各地改革情况和成效进行评估评价,推动各地持续深化改革。
三、保障措施
(一) 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厅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由厅主要领导任组长,其他厅领导任副组长,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 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加强对全省住建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审批办,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加强统筹协调,组建工作专班。各市州住建部门要参照建立工作机制,细化任务措施,制定实施方案并于 2020 年11 月 6 日前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 加强督办检查 。对省政府季度督查、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月通报、营商环境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各市州要建立问题 台账、落实整改责任、逐一销号解决。各牵头单位要对照本工作方案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若干措施》任务分解清单积极推进各项任务落实,加强对市州落实情况的行业指导和督办检查,每月 30 日前将落实本工作方案和任务分解清单的进展情况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 加强总结推广 。各市州要弘扬首创精神,勇于创新,大胆实践,在住建领域探索最优服务模式,及时总结典型做法及 案例,报送厅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我厅将通过厅网站、简报等方式向全省推广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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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素材来源于 湖北省住建厅官网 ,由“建筑经济与管理”编辑整理(图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需转载务请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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