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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多平方单层戊类厂房,160人属不属于人员密集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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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密集场所,依据消防法(2019修正)第73条:包括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车间,劳动密集型企业举例:制鞋、制衣、玩具及电子厂房,详见公通字[2001]97号。
很显然,题主的厂房不属于劳动密集型厂房。
《消防法》里有明确定义 第七十三条
(四)人员密集场所,是指公众聚集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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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白一枚,请教一个问题:建筑物有平、立、刨图,构筑物是否也可以让设计出此类图?构筑物到底有哪些图纸?谢谢各位大哥大姐!
遇到了一点小问题
内容不能包含下列词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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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人员密集场所,依据消防法(2019修正)第73条:包括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车间,劳动密集型企业举例:制鞋、制衣、玩具及电子厂房,详见公通字[2001]97号。
很显然,题主的厂房不属于劳动密集型厂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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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法》里有明确定义 第七十三条
(四)人员密集场所,是指公众聚集场所,医院的门诊楼、病房楼,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和集体宿舍,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和员工集体宿舍,旅游、宗教活动场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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