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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份多省市相关部门发布的一系列BIM政策

发布于:2020-09-18 13:29:18 来自:BIM技术/行见BIM [复制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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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住建部: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大力推广建BIM技术

2、深圳BIM设计交付标准2020年9月1日生效实施,共计305页

3、四川省省政府发文:推进BIM技术与水利工程深度融合

4、河南省住建厅发布BIM服务计价参考依据,最高46元每平

5、吉林省政府印发新基建761工程明确指出全面推行全生命期BIM技术应用

6、多规合一,厦门市推进BIM应用和CIM平台建设,推进智慧城市应用



住建部

住建部: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大力推广建BIM技术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
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管委)、教育厅(委)、科技厅(委、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生态环境厅(局),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市场监管局(厅、委),各银保监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教育局、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

新型建筑工业化是通过新一代信息技术驱动,以工程全寿命期系统化集成设计、精益化生产施工为主要手段,整合工程全产业链、价值链和创新链,实现工程建设高效益、高质量、低消耗、低排放的建筑工业化。《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印发实施以来,以装配式建筑为代表的新型建筑工业化快速推进,建造水平和建筑品质明显提高。为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和高质量发展,以新型建筑工业化带动建筑业全面转型升级,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中国建造”品牌,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强系统化集成设计

(一)推动全产业链协同。推行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建筑师负责制,鼓励设计单位提供全过程咨询服务。优化项目前期技术策划方案,统筹规划设计、构件和部品部件生产运输、施工安装和运营维护管理。引导建设单位和工程总承包单位以建筑最终产品和综合效益为目标,推进产业链上下游资源共享、系统集成和联动发展。

(二)促进多专业协同。通过数字化设计手段推进建筑、结构、设备管线、装修等多专业一体化集成设计,提高建筑整体性,避免二次拆分设计,确保设计深度符合生产和施工要求,发挥新型建筑工业化系统集成综合优势。

(三)推进标准化设计。完善设计选型标准,实施建筑平面、立面、构件和部品部件、接口标准化设计,推广少规格、多组合设计方法,以学校、医院、办公楼、酒店、住宅等为重点,强化设计引领,推广装配式建筑体系。

(四)强化设计方案技术论证。落实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标准化设计、工业化建造与建筑风貌有机统一的建筑设计要求,塑造城市特色风貌。在建筑设计方案审查阶段,加强对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设计要求落实情况的论证,避免建筑风貌千篇一律。

二、优化构件和部品部件生产

(五)推动构件和部件标准化。编制主要构件尺寸指南,推进型钢和混凝土构件以及预制混凝土墙板、叠合楼板、楼梯等通用部件的工厂化生产,满足标准化设计选型要求,扩大标准化构件和部品部件使用规模,逐步降低构件和部件生产成本。

(六)完善集成化建筑部品。编制集成化、模块化建筑部品相关标准图集,提高整体卫浴、集成厨房、整体门窗等建筑部品的产业配套能力,逐步形成标准化、系列化的建筑部品供应体系。

(七)促进产能供需平衡。综合考虑构件、部品部件运输和服务半径,引导产能合理布局,加强市场信息监测,定期发布构件和部品部件产能供需情况,提高产能利用率。

(八)推进构件和部品部件认证工作。编制新型建筑工业化构件和部品部件相关技术要求,推行质量认证制度,健全配套保险制度,提高产品配套能力和质量水平。

(九)推广应用绿色建材。发展安全健康、环境友好、性能优良的新型建材,推进绿色建材认证和推广应用,推动装配式建筑等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率先采用绿色建材,逐步提高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材应用比例。

三、推广精益化施工

(十)大力发展钢结构建筑。鼓励医院、学校等公共建筑优先采用钢结构,积极推进钢结构住宅和农房建设。完善钢结构建筑防火、防腐等性能与技术措施,加大热轧H型钢、耐候钢和耐火钢应用,推动钢结构建筑关键技术和相关产业全面发展。

(十一)推广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完善适用于不同建筑类型的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结构体系,加大高性能混凝土、高强钢筋和消能减震、预应力技术的集成应用。在保障性住房和商品住宅中积极应用装配式混凝土结构,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全面推广应用预制内隔墙、预制楼梯板和预制楼板。

(十二)推进建筑全装修。装配式建筑、星级绿色建筑工程项目应推广全装修,积极发展成品住宅,倡导菜单式全装修,满足消费者个性化需求。推进装配化装修方式在商品住房项目中的应用,推广管线分离、一体化装修技术,推广集成化模块化建筑部品,提高装修品质,降低运行维护成本。

(十三)优化施工工艺工法。推行装配化绿色施工方式,引导施工企业研发与精益化施工相适应的部品部件吊装、运输与堆放、部品部件连接等施工工艺工法,推广应用钢筋定位钢板等配套装备和机具,在材料搬运、钢筋加工、高空焊接等环节提升现场施工工业化水平。

(十四)创新施工组织方式。完善与新型建筑工业化相适应的精益化施工组织方式,推广设计、采购、生产、施工一体化模式,实行装配式建筑装饰装修与主体结构、机电设备协同施工,发挥结构与装修穿插施工优势,提高施工现场精细化管理水平。

(十五)提高施工质量和效益。加强构件和部品部件进场、施工安装、节点连接灌浆、密封防水等关键部位和工序质量安全管控,强化对施工管理人员和一线作业人员的质量安全技术交底,通过全过程组织管理和技术优化集成,全面提升施工质量和效益。

四、加快信息技术融合发展

(十六) 大力推广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加快推进BIM技术在新型建筑工业化全寿命期的一体化集成应用。 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共同建立、维护基于BIM技术的标准化部品部件库,实现设计、采购、生产、建造、交付、运行维护等阶段的信息互联互通和交互共享。试点推进BIM报建审批和施工图BIM审图模式,推进与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的融通联动,提高信息化监管能力,提高建筑行业全产业链资源配置效率。

(十七) 加快应用大数据技术。 推动大数据技术在工程项目管理、招标投标环节和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应用,依托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汇聚整合和分析相关企业、项目、从业人员和信用信息等相关大数据,支撑市场监测和数据分析,提高建筑行业公共服务能力和监管效率。

(十八) 推广应用物联网技术。推动传感器网络、低功耗广域网、5G、边缘计算、射频识别(RFID)及二维码识别等物联网技术在智慧工地的集成应用,发展可穿戴设备, 提高建筑工人健康及安全监测能力,推动物联网技术在监控管理、节能减排和智能建筑中的应用。

(十九)推进发展智能建造技术。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与高端制造业深度融合,搭建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推动智能光伏应用示范,促进与建筑相结合的光伏发电系统应用。开展生产装备、施工设备的智能化升级行动,鼓励应用建筑机器人、工业机器人、智能移动终端等智能设备。推广智能家居、智能办公、楼宇自动化系统,提升建筑的便捷性和舒适度。

五、创新组织管理模式

(二十)大力推行工程总承包。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积极推行工程总承包模式,促进设计、生产、施工深度融合。引导骨干企业提高项目管理、技术创新和资源配置能力,培育具有综合管理能力的工程总承包企业,落实工程总承包单位的主体责任,保障工程总承包单位的合法权益。

(二十一)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大力发展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满足委托方多样化需求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培育具备勘察、设计、监理、招标代理、造价等业务能力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

(二十二)完善预制构件监管。加强预制构件质量管理,积极采用驻厂监造制度,实行全过程质量责任追溯,鼓励采用构件生产企业备案管理、构件质量飞行检查等手段,建立长效机制。

(二十三)探索工程保险制度。建立完善工程质量保险和担保制度,通过保险的风险事故预防和费率调节机制帮助企业加强风险管控,保障建筑工程质量。

(二十四)建立使用者监督机制。编制绿色住宅购房人验房指南,鼓励将住宅绿色性能和全装修质量相关指标纳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明确质量保修责任和纠纷处理方式,保障购房人权益。

六、强化科技支撑

(二十五)培育科技创新基地。组建一批新型建筑工业化技术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等创新基地,鼓励骨干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联合建立新型建筑工业化产业技术创新联盟。

(二十六)加大科技研发力度。 大力支持BIM底层平台软件的研发, 加大钢结构住宅在围护体系、材料性能、连接工艺等方面的联合攻关,加快装配式混凝土结构灌浆质量检测和高效连接技术研发,加强建筑机器人等智能建造技术产品研发。

(二十七)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建立新型建筑工业化重大科技成果库,加大科技成果公开,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应用,推动建筑领域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创新发展。

七、加快专业人才培育

(二十八)培育专业技术管理人才。大力培养新型建筑工业化专业人才,壮大设计、生产、施工、管理等方面人才队伍,加强新型建筑工业化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鼓励企业建立首席信息官(CIO)制度。

(二十九)培育技能型产业工人。深化建筑用工制度改革,完善建筑业从业人员技能水平评价体系,促进学历证书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融通衔接。打通建筑工人职业化发展道路,弘扬工匠精神,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大力培育产业工人队伍。

(三十)加大后备人才培养。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相关企业开展校企合作,支持校企共建一批现代产业学院,支持院校对接建筑行业发展新需求、新业态、新技术,开设装配式建筑相关课程,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供专业人才保障。

八、开展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评价

(三十一)制定评价标准。建立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评价技术指标体系,重点突出信息化技术应用情况,引领建筑工程项目不断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建筑品质。

(三十二)建立评价结果应用机制。鼓励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单位在项目竣工后,按照评价标准开展自评价或委托第三方评价,积极探索区域性新型建筑工业化系统评价,评价结果可作为奖励政策重要参考。

九、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三十三)强化项目落地。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新型建筑工业化专项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明确发展目标、重点任务和具体实施范围。要加大推进力度,在项目立项、项目审批、项目管理各环节明确新型建筑工业化的鼓励性措施。政府投资工程要带头按照新型建筑工业化方式建设,鼓励支持社会投资项目采用新型建筑工业化方式。

(三十四)加大金融扶持。支持新型建筑工业化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等方式开展融资。完善绿色金融支持新型建筑工业化的政策环境,积极探索多元化绿色金融支持方式,对达到绿色建筑星级标准的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给予绿色金融支持。用好国家绿色发展基金,在不新增隐性债务的前提下鼓励各地设立专项基金。

(三十五)加大环保政策支持。支持施工企业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和监测,在重污染天气期间,装配式等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在非土石方作业的施工环节可以不停工。建立建筑垃圾排放限额标准,开展施工现场建筑垃圾排放公示,鼓励各地对施工现场达到建筑垃圾减量化要求的施工企业给予奖励。

(三十六)加强科技推广支持。推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和科研项目支持新型建筑工业化技术研发,鼓励各地优先将新型建筑工业化相关技术纳入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技术公告和科技成果推广目录。

(三十七)加大评奖评优政策支持。将城市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水平纳入中国人居环境奖评选、国家生态园林城市评估指标体系。大力支持新型建筑工业化项目参与绿色建筑创新奖评选。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0年8月28日


深圳市

深圳BIM设计交付标准2020年9月1日生效实施,共计305页



四川省

四川省省政府发文:推进BIM技术与水利工程深度融合!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四川省加快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2020—2022年)》的通知
川办发〔2020〕56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四川省加快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2020—2022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9月8日

四川省加快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行动方案
(2020—2022年)
新型基础设施是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技术创新为驱动,以信息网络为基础,面向高质量发展需要,提供数字转型、智能升级、融合创新服务的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为促进我省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加快构建面向未来的新型基础设施体系,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基本思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决策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抢抓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重大机遇,坚持“创新引领、统筹兼顾、远近结合、安全高效”原则,充分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广泛调动社会各方资源,加快建设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5G)网络、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区块链等信息基础设施,稳步推进智慧交通、智慧能源等融合基础设施,前瞻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前沿引领技术创新平台、产业技术创新平台等创新基础设施,实施一批全局性、基础性、战略性的重大工程项目,进一步增强网络基础资源支撑能力,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和产业链水平,构建高层次高水平的新型基础设施体系,全面赋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目标。经过3年努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取得突破性进展,成为全省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创新发展、跨越发展的重要支撑。基本建成技术先进、高效协同、天地一体的信息基础设施,打造全国核心通信网络枢纽;信息技术深度融入交通、能源、水利、市政等传统基础设施领域;初步形成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创新基础设施体系,打造原始创新策源地。到2022年底,全省5G基站总量达到12万个,在用数据中心机柜数达到10万架,设备联网数量达到1000万台,建设区块链技术应用示范场景20个以上,打造车路协同示范线路3条以上,建成新能源汽车充电桩20万个以上,建成重大科技基础设施30个、产业技术创新设施600个以上。数字经济规模达到2万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GDP)的比重超过40%。
二、加快建设先进泛在的信息基础设施
(三)通信网络设施规模化组网工程。
全域部署建设5G网络。加快建设5G和光纤超宽带“双千兆”网络,推进跨行业共建共享、互联互通。优先实现5G网络在交通枢纽、产业园区、热门景区、核心商圈等热点区域深度覆盖,加快实现各市(州)主城区连续覆盖,到2022年底实现县级以上城区全面覆盖。加快推进5G独立组网(SA)建设,力争率先建成SA核心网。解决好5G干扰协调。积极推行“微基站+智慧杆塔”“5G+WiFi6”等新型网络部署方式。支持在工业制造、交通物流、文化旅游、教育医疗、安全应急、社会治理等领域开展“5G+”融合应用示范。〔责任单位:省通信管理局,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大数据中心,四川电信、四川移动、四川联通、四川铁塔,各市(州)人民政府。责任单位中第一个逗号前为牵头单位〕
谋划打造新型卫星互联网。探索建设天基智能卫星互联网,拓展“卫星+智慧城市”“卫星+安全服务”等应用服务能力。实施“星河”智能卫星互联网建设重大工程,建设人工智能(AI)卫星总装工厂、地基AI卫星运控网、卫星网络应用服务平台等,构建支持巨型星座式星群管控任务的地面测运控网络,打造通导遥一体化空间信息大数据中心,具备提供覆盖全球的分钟级对地观测和影像数据安全共享能力。〔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通信管理局、省大数据中心,有关市(州)人民政府〕
加快发展工业互联网。推动建设低时延、高可靠、广覆盖的工业互联网络基础设施,促进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争创成渝国家级工业互联网一体化发展示范区和国家级跨行业、跨领域平台,加强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成都)节点及行业(区域)二级节点建设,培育一批面向重点产业领域的工业互联网平台,支持建立工业互联网应用创新体验中心和公共服务平台。加快省级工业互联网安全监测与态势感知平台建设,初步建立工业互联网安全保障体系。深入实施“万家企业上云”行动,到2022年底实现上云企业超过25万家。〔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省通信管理局,省发展改革委,各市(州)人民政府〕

推广建设物联网。推动建设窄带物联网(NB-IoT)和5G协同发展的移动物联网综合生态系统,提升终端开发、过程管理和垂直应用能力,促进跨行业跨领域共享。加强智能停车场、智能仓储、综合管廊等新型物联网集成载体建设。支持企业探索构建跨行业物联网运营和支撑公共平台。实施产业功能区物联网全覆盖工程,推动智慧园区建设。〔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省通信管理局,有关市(州)人民政府〕


(四)信息技术设施创新发展工程。
加快发展人工智能。加快建设国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积极创建国家人工智能创新应用先导区。加快建设省脑科学与类脑智能研究院、人工智能研究院等新型研究机构,推动智能芯片、智能计算、智能交互等基础理论和关键技术创新,加快推进人工智能伦理规范和治理体系建设。依托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成都科学城等重点区域开展人工智能创新应用示范,实施“AI+产业沙箱”培育计划。聚焦智能制造、金融科技、智慧医疗、智慧文旅、智慧教育、智能空管等领域,着力推进“AI+场景应用”示范工程。(责任单位:科技厅、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厅、文化和旅游厅、商务厅、省卫生健康委、省通信管理局、省政府口岸物流办)

抢先布局区块链。加快推进区块链隐私保护、跨链控制、网络安全等核心技术攻关、集成创新和融合应用,建设区块链产业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提升区块链核心创新能力。推动区块链在政务服务、金融服务、物流仓储、数字版权、农产品溯源等领域创新应用,打造政府数据开放共享区块链试点平台、“蜀信链”等区块链基础设施,建设基于区块链技术的知识产权融资服务平台,探索建立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数字资产交易平台。打造区块链高端合作交流平台,提升我省区块链技术产业的全国影响力。(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大数据中心、省知识产权中心,成都市人民政府)


(五)算力基础设施集约共享工程。
统筹布局建设数据中心。探索跨区域共建共享机制和模式,引导数据中心向规模化、一体化、绿色化、智能化、国产化方向发展。优先在水电消纳产业示范区建设数据中心。积极争取全国一体化国家大数据中心区域中心落地四川。加快建设云锦天府数据中心、川西大数据产业园、长江上游区域大数据中心和四川省大数据资源中心。推动建设医疗健康、综合交通、能源环境、文化旅游、科学、应急等公共性基础性数据中心。〔责任单位:省大数据中心,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科技厅、生态环境厅、司法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交通运输厅、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省政府口岸物流办,国网四川电力公司,有关市(州)人民政府〕
加快构建智能算力体系。积极推动智能算力基础设施建设,打造算力应用生态,夯实现代产业发展数字底座。加快建设成都人工智能超算中心,力争纳入国家超算中心体系布局。积极推动紫光芯城等重大项目建设,着力打造基于鲲鹏及昇腾、海光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芯片的多层次融合架构计算系统,形成多架构、分布式的智能算力支持体系。(责任单位: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大数据中心,成都市人民政府)
三、全面发展数智赋能的融合基础设施
(六)智慧交通基础设施示范工程。
开展车路协同试点示范。探索建立车联网和车路协同试验、测试、认证标准,推进“中德合作智能网联汽车、车联网标准及测试验证试点示范”项目四川基地和智慧高速项目建设。在都汶高速(龙池段)、成都绕城高速、成宜高速、大运会重点道路等开展车路协同试点示范。支持企业围绕车联网应用开展应用创新。〔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交通运输厅、省通信管理局,省发展改革委、公安厅、省大数据中心,有关市(州)人民政府〕
打造轨道上的智慧都市圈。加快推动成德眉资同城化、成都平原经济区一体化、川南经济区一体化等轨道交通建设和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升级。尽快开工建设轨道交通资阳线,加快推进成都至眉山市域铁路、成都至德阳市域铁路前期工作。加快建设成都市城市轨道交通9号线等全自动运行示范线,加快推进成灌(彭)铁路公交化运营改造,实现“多卡制”刷卡进站乘车。积极探索发展磁悬浮列车。〔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公司,有关市(州)人民政府〕
加快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和交通枢纽服务设施智能升级。强化综合交通协同运营管控,推动平台互联、数据互通。依托成都绕城高速建成智慧高速公路,依托川九路建成智慧普通公路。对普通国道部分特大桥、特长隧道以及“三州”重要路段桥隧实施智能化监测。在嘉陵江、岷江开展智慧航道建设。依托成都双流国际机场、成都天府国际机场,加快部署智能安检、智能物流、机场自动化调度等智能服务设施,探索实现机场“一脸通”。依托泸州港、宜宾港,加快推动港口基础设施数字化,积极发展多式联运。依托成都国际铁路港临港服务业功能区、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川南临港片区、内江国际物流港,开展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打造“一带一路”智慧国际区域物流基地。〔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厅,省政府口岸物流办,省机场集团、中国铁路成都局集团公司等,有关市(州)人民政府〕
(七)智慧能源基础设施联网工程。
加快建设能源互联网。搭建能源互联网创新平台,深化大规模清洁能源送出及并网调控、自然灾害预警与应急抢险等技术研究。积极推进流域梯级统筹调度综合管理,开展风电、光伏基地智能化集中运维。加快推动先进电网技术、控制技术、信息技术融合,促进传统电网向能源互联互通、共享共济发展。扩大无线充电社区公交线路范围。〔责任单位:省能源局、国网四川电力公司,有关市(州)人民政府〕
加快构建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网络体系。加快在学校、医院、旅游景区等公共服务区域建设公(专)用充电基础设施。积极布局高速公路、国省道沿线快速充电基础设施,形成连接全省主要城市的城际快充网络。实施“充电桩进小区”示范项目,推动建设集中式充换电站。支持将充电设施供电纳入配电网专项规划。推进智能充电试点。建立充电基础设施信息管理平台,提高充电基础设施监控、运营管理和服务的智能化水平。〔责任单位:省能源局,经济和信息化厅、财政厅、住房城乡建设厅、自然资源厅、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有关市(州)人民政府〕
加快推进特高压工程建设。规划建设四川特高压交流环网和川渝特高压交流联网。按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线路进行规划,建设一批特高压交流变电站。争取先期将甘孜—天府南—成都东、天府南—铜梁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工程纳入国家“十四五”电网规划。争取四川水电外送第四回特高压直流工程2021年建成,促进水电纳入全国电力市场统筹消纳。〔责任单位:省能源局、国网四川电力公司,有关市(州)人民政府〕
(八)智慧水利基础设施提档工程。大力建设数字水利基础设施。推进5G、建筑信息模型(BIM)、3S(遥感、定位、导航)等技术与水利工程建设运行、水资源管理等深度融合。建设水利大数据资源平台,提升水利管理精准化、智能化水平。加快推进都江堰灌区水利信息化建设,统筹提升河长制湖长制、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管理、水资源调度管理等业务应用水平,不断完善水利物联感知体系。〔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水利厅,有关市(州)人民政府〕
(九)数字市政基础设施升级工程。加快市政基础设施数字化升级。鼓励开展城市公共设施、建筑、环保等领域智能化改造。加快推进污染源智慧环境监测监控设施建设。积极推动电力塔杆、通信基站、交通指示牌、路灯杆等挂高资源开放共享和数字化改造,鼓励一体化、多功能智能塔杆建设应用。因地制宜部署环境感知、状态监测、信号传输、运行控制等智能设备,建设智慧管廊综合运营系统。推进县城智慧化改造,为新型城镇化建设提供新支撑。〔责任单位: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公安厅、生态环境厅、省通信管理局,有关市(州)人民政府〕
四、布局完善前瞻引领的创新基础设施
(十)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集聚发展工程。
全力打造大科学装置集群。着力夯实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国家实验室创建基础,加快布局建设大科学装置,全力争取电磁驱动聚变大科学装置等项目纳入“十四五”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落地四川,聚焦核能与核技术、航空航天、信息技术、生物医药等重点领域,着力打造世界一流的大科学装置集群,谋划推动在天府新区集中建设科学数据和研究中心,加快形成以大科学装置为核心的原始创新集群。〔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有关项目建设单位,有关市(州)人民政府〕
前瞻布局前沿引领技术创新平台和实验室科研平台。启动建设西部光源系列装置等一批重点项目,加快布局国际一流的前沿引领技术创新平台。统筹建设国家(重点)实验室体系,加快建设一批国家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三级实验室等高水平实验平台。鼓励高校发起和组织国际大科学计划,鼓励和支持建设各类科技创新平台、成果转移转化平台、国际合作科研平台和基地。〔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中科院、中物院等有关项目建设单位,有关市(州)人民政府〕
协同建设国家科教基础设施。面向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理论物理等重点领域,加快建设国家科教基础设施。全力争取中科院西部科学数据资源库等纳入“十四五”国家专项规划,加快构建开放共享的科研装备和平台设施体系。(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中科院等有关项目建设单位,成都市人民政府)
(十一)产业技术创新设施能级提升工程。
加快建设先进技术工程化设施。加快在医用同位素及药物制备、生物靶向药物以及航空航天、信息技术、轨道交通质量安全技术、新材料等领域创建一批国家级和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省市场监管局,有关市(州)人民政府〕
加快打造新兴产业培育中试基地。加快培育以“产业技术研发、科技企业孵化、科技成果转化、高端人才集聚”为主要功能的新型研发机构。加快创建一批国家级和省级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加快建设重大新药创制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成果转移转化试点示范基地。〔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经济和信息化厅,有关市(州)人民政府〕
加快布局重点产业创新发展平台。加快创建精准医学等国家产业创新中心,川藏铁路、高端航空装备等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工业云制造、工业信息安全等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启动建设一批省级产业创新发展平台。〔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科技厅,有关市(州)人民政府〕
五、组织实施
(十二)加强政策支持。统筹用好国家补助资金、本级财政资金、政府债券资金等各类资金,鼓励省级产业发展投资引导基金支持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广泛吸收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和运营。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申请发行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专项债,支持金融机构给予新型基础设施项目库企业利率优惠。实施“五千五百”上市行动计划,建立完善上市后备企业培育机制。创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投贷结合方式,开展中短期贷款、信息科技融资担保、信用保险保单融资增信等服务。探索实行工业用电阶梯电价政策,进一步降低5G、数据中心、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等新型基础设施用电价格。加强与“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衔接,全面推动环境影响评价、节能审查、安全评价、航空限高等方面评估评审结果的共享共用。(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科技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生态环境厅、应急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经济合作局)
(十三)强化技术攻关。制定四川省新型基础设施关键技术攻关清单。支持新型研发机构、高校院所、科技领军企业开展战略协作和联合攻关,加快前沿关键技术创新突破,积极推动重点研发应用环节先行先试,建立标准规范,加快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推广应用。对获得国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综合险保费补助的在川企业给予5%的保费补贴,对符合省级首台(套)目录的产品,按照不超过2%的费率标准,给予70%的保费补贴。落实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对企业研发投入增量给予后补助。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利用省内工商、税务、社保、个人/企业征信等数据资源,开展产品服务创新和研发。(责任单位:科技厅、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财政厅、四川省税务局、省市场监管局)
(十四)建立协调推进机制。研究制定专项规划和重大政策,积极争取国家支持,督促落实重大项目,协调解决重大问题。积极推动与知名优质企业(单位)合作,面向全国发布需求清单。切实加强项目组织管理,依托省项目“一张网”建设项目专有库,强化动态管理,加强跟踪调度。〔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科技厅、省通信管理局等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各市(州)人民政府〕

河南省

河南省住建厅发布BIM服务计价参考依据,最高46元每平!


吉林省

吉林省政府印发新基建761工程明确指出全面推行全生命期BIM技术应用


( ) 技术保障。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组织编制《吉林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各地要在2020年9月底前完成各自的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统筹安排好年度计划和项目,有序推进各类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及时做好项目库更新工作。 全面推行工程项目BIM、各方参与的BIM(建筑信息模型)应用技术。 十四五”期间大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全部采用BIM技术进行设计及施工管理。倡导在工程总承包项目、全过程咨询项目中采用BIM技术设计及施工管理。 实现工程项目投资策划、勘察设计、施工、运营维护各阶段基于BIM标准的信息传递和信息共享,满足工程建设不同阶段对质量管控和工程进度、投资控制的需求

以下为正文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

新基建“761”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吉政发〔2020〕6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现将《吉林省新基建“761”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吉林省人民政府        

2020年4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吉林省新基建“761”工程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加快5G网络、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推动“十四五”期间我省基础设施加快补齐短板,加快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省政府决定启动实施新基建“761”工程,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振兴的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新型基础设施投资与传统基础设施投资、政府投资与民间投资并举,着力强化“补短、成网、联动、配套、共享”,进一步提升基础设施供给质量和运行效率,推动“十四五”期间我省基础设施加快补齐短板。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新型引领,全面覆盖。以习近平总书记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重要指示精神为统领,着力在补齐短板、成网配套上下功夫,通过补缺、延伸、联通、加密等方式,构建牢固、畅通、高效的基础设施网络。

2.坚持服务产业,保障民生。以服务实体经济、满足民生需求为目的,科学规划各类基础设施。着力解决基础设施与产业发展、民生需求相脱节、不配套、不协调等问题。

3.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鼓励民间资本参与;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政府投资资金主要投向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非经营性项目,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吸引金融资本和社会资本投入项目实施。

4.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科学论证项目建设必要性、可行性,合理安排财政性资金,坚决避免盲目投资、重复建设、过度超前,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风险的底线。

(三)主要内容和目标

新基建“761”工程从2020年开始实施,“十四五”期间完成,主要内容:加快推进5G基础设施、特高压、城际高速铁路和城际轨道交通、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大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和工业互联网“7大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智能信息网、路网、水网、电网、油气网、市政基础设施网“6网”;着力补强社会事业“1短板”。

按照广延伸、全覆盖、高标准的要求,整合各方资源和力量,聚焦补短、补断、补缺,实现成网、组网、联网,提升基础设施水平。新基建“761”工程计划实施项目2188个,总投资10962亿元。其中:智能信息网总投资839亿元、路网总投资5102亿元、水网总投资1308亿元、电网总投资477亿元、油气网总投资198亿元、市政基础设施网总投资2117亿元、社会事业补短板总投资921亿元。

二、工作任务

(一)智能信息网。 实施5G基础设施建设工程,2020年新建5G基站7500个左右,实现地级市5G网络覆盖,到2025年,实现全省县乡镇5G网络覆盖。实施大数据中心建设工程,推动多领域数据中心建设,实施吉林云数据存储基地、净月数据中心、吉林省能源大数据中心、吉朵云5G新技术规模化应用、吉视传媒大数据中心等项目。建成“吉林祥云”大数据平台,持续扩充政务服务平台能力,优化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体系,打通全省数据通路。实施人工智能建设工程,培育壮大人工智能产业,支持一汽智能网联汽车开发。推动制造业智能升级,引导企业推进生产线智能化改造,支持龙头企业建设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面向智慧出行、智慧医疗、智慧教育、智慧康养、智能安防等领域,推动开展人工智能场景应用示范。强化人工智能产业支撑,构建高性能计算、数据共享、测试验证等开源开放平台。实施工业互联网建设工程,加快培育新型软件产业生态,推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建立多层次、系统化的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加快企业全链条数字化改造,夯实制造业智能化发展基础,推动工业化和信息化在更广范围、更深程度、更高水平上实现融合发展。实施车用低温压力容器产业园、长春市产业数字引擎、吉林省工业互联网创新中心等项目。实施通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统筹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通信、广电网络,持续完善基础公共移动网络和光纤宽带接入网络覆盖,推进千兆宽带入户示范,实现各地区主要城区具备按需接入千兆光纤宽带能力。实施数字政务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深入构建大数据服务体系,发展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关键数字基础设施,实施吉林移动公司政企云、吉视传媒农业物联网与农村大数据平台、中新食品区数字政务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通化市智慧康养云等项目。(责任单位: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通信管理局,各市〔州〕、县〔市〕政府)

(二)路网。 加快铁路网络建设,实现市(州)基本通高铁目标,建成敦化至白河客专、吉林枢纽西环线、沈阳至白河高铁等项目,到2025年底,全省铁路总里程达到5400公里以上,其中高铁运营里程突破1400公里。完善高速公路网,形成“五纵四射三横”高速公路网,建成长春至太平川、集安至桓仁、农安至九台和双阳至伊通等8个项目,至2025年,全省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到5000公里。着力提高国省道的整体效能,全力打造东北边境风景道,提升重点区域干线通行能力,建设莫莫格至月亮泡、洮南至向海等一批重要旅游干线公路项目,“滨海2号”通道我方境内全部贯通。2025年底,普通国省道二级以上公路比重分别达到95%和70%。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重点整治“畅返不畅”农村公路,到2025年,新改建农村公路3500公里、农村公路“断头路”200公里、林道700公里,实施安防工程3000公里,改造危桥400座,改造有河无桥100座。优化机场布局,推进运输机场地级市全覆盖,加快提升枢纽机场、稳步发展支线机场,推进实施长春龙嘉机场三期扩建工程,新建四平机场,完成长白山机场改扩建并运营,力争完成迁建延吉机场,进一步完善我省“一主多辅”机场群体系。2025年底,全省旅客吞吐量约2500万人次。推进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规划建设长白山、通化、白山综合客运枢纽,加快推进京东亚洲一号长春长德物流园、长春传化公路港物流等项目。(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各市〔州〕、县〔市〕政府)

(三)水网。 加大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开展15条重要支流治理、108条中小河流治理,除险加固163座病险水库,基本完成松原灌区项目骨干工程。建成中部城市引松供水工程和中部城市引松供水(二期)工程,具备通水能力。建成西部河湖连通工程,恢复和改善西部地区湖泡湿地面积达到4891平方公里。实施“两河一湖”水污染治理,东辽河劣Ⅴ类水体全面消除、水生态系统功能初步恢复,饮马河、查干湖等重点河湖生态廊道得到有效保护和恢复。深入推进农村供水工程,开展城乡供水一体化和规模化工程建设,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5%以上。推进380万亩高标准农田(含高效节水灌溉任务35万亩)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责任单位:省水利厅〔牵头〕,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改革委,各市〔州〕、县〔市〕政府)

(四)电网。 强化省域骨干网架,加快推进东北第二条特高压通道建设,建设双阳、白山、德惠等500千伏输变电工程,提升中部东西通道互供能力。建设傅家、甜水等500千伏输变电工程,满足西部新能源规模开发并网需求。建设蛟河抽水蓄能电站500千伏送出工程,满足电力外送需求。完善市域骨干网架,形成以1或2座500千伏变电站为中心、220千伏电网双环网分区运行结构。加快配电网改造升级,加快建成城乡统筹、经济高效、技术先进、环境友好与小康社会相适应的现代电网。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新建1.56万个充电桩,形成可持续发展的“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产业生态体系。(责任单位:省能源局〔牵头〕,省电力公司、省地方水电公司、省发展改革委,各市〔州〕、县〔市〕政府)

(五)油气网。 加快推进油气长输管网建设,扫除“用气盲区、供气断点”,逐步形成横跨东西、连接南北的“输气大动脉”,规划建设吉林—延吉、松原—白城—乌兰浩特等省内支干线管道、长输管道与城市门站连接线管道,开工建设梅河口—桦甸、德惠—扶余2条省内支线管道,建成中俄东线中段天然气管道。加快推进储气设施建设,补齐储气能力短板,规划推进长春双阳气顶天然气储气库、珲春150万吨LNG省级应急储备项目,开工建设松原长岭双坨子储气库、长春市10万立方米城市LNG应急调峰储配站、九台1万立方米LNG调峰储备项目,力争到2025年采暖季前全省具备5-8亿立方米天然气储气能力。加快推进成品油储备库建设,2020年全面完成“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吉林局253处能力建设工程”。加快推进加油站布局建设,建成加油站80座,基本形成健全的成品油零售终端网络。(责任单位:省能源局〔牵头〕,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和储备局吉林局,各市〔州〕、县〔市〕政府)

(六)市政基础设施网。 推进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物联网建设,实施长春智慧燃气、通化市智慧燃气等27个信息系统项目,提升智能化、精细化管理水平。提高城市供水安全保障能力,加快各市县供水厂的扩建及改造,改造老旧及渗漏严重的给水管网,完善供水安全保障及应急系统,全省城市自来水厂改造与建设规模达到174.44万立方米/日,供水管网改造与建设达到1950.87公里。加快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完善中心城区排水防涝体系,增强城市防洪排涝能力建设,全省排水管网建设规模达到918.36公里,雨水泵站改造与建设规模达到146.05立方米/秒,新建改造雨水调蓄设施规模达到257.86万立方米。加快城市污水配套管网建设,填补城市污水集中收集空白区域,加强再生水应用和中水回用,全省污水处理厂改造与建设规模达到153.2万立方米/日,新增再生水利用规模达到21.8万立方米/日,新建污泥处理处置规模达到635吨/日,污水管网改造与建设长度达到1270公里。加强城镇燃气安全保障,形成以天然气为主、液化石油气为辅的气源多元化供应格局,加大城镇燃气管网设施建设与改造力度,利用3年时间完成居民用户燃气设施“阀、管、灶”改造,全省新增天然气供气能力82.78亿立方米,改造与建设燃气管网5081公里。持续推进垃圾分类收运处置,实施生活垃圾、厨余垃圾分类试点,加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优化配置垃圾焚烧、填埋处理资源,实施长春市、延吉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等45个项目。提高城市供热保障能力,扶持发展利用弃风电能、生物质发电和背压机组供热,推行智能化供热,改造列入计划的老旧小区二次管网。实施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集中供热工程、长山电厂至松原市城区集中供热管网等315个项目。完善城市道路系统,加强城市“断头路”、街巷微循环系统等工程建设,强化城市干支路网、快速路网和干线公路衔接,鼓励建设停车楼、地下停车场、机械式立体停车库等集约化的停车设施,统筹公共汽车、轻轨、地铁等多种公共交通协调发展。实施长春市轨道交通5号线、6号线、7号线等重点工程。加固改造城市桥梁49座。全省城市道路达到4105公里,城市轨道交通达到204.99公里。(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各市〔州〕、县〔市〕政府)

(七)社会事业补短板工程。 教育方面,加强农村薄弱学校、乡镇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强化职业教育和应用型本科高校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谋划建设全省幼儿园项目221个、义务教育项目525个、高中教育项目89个、中等职业教育项目53个、高等教育项目130个,进一步补齐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短板。卫生方面,突出卫生应急体系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加强健康扶贫、妇幼健康、公共卫生、疑难病症诊治、中医药传承等方面建设,重点推进省传染病医院改造、省医院综合楼建设、省肿瘤医院疑难病症诊治能力提升等项目建设,全面改善我省卫生健康服务体系。民政方面,加强特困人员供养服务、农村公益性养老服务、省和市级儿童福利机构建设,落实新建城区、居住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推动乡镇养老服务机构整合改造,重点推进省残疾人康复综合楼、省孤儿学校类家庭教育中心、长春市社会福利院等项目建设,形成布局合理、设施完善、服务便捷、保障有力的社会服务体系。文旅广电方面,围绕旅游“双线”空间布局和“十四五”文旅产业发展规划,谋划建设一批涵盖冰雪、避暑、生态、康养、乡村、红色等业态的重大文化旅游项目,加快推动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和停车场、游客中心等公共文化旅游设施建设,继续推进广播电视覆盖、应急广播等广电公共服务项目建设,进一步提升文旅广电产品、设施、服务的供给能力和水平。体育方面,加大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力度,重点加强足球场、多功能运动场、健身步道、健身广场、自行车赛道、综合体育场、滑冰场、滑冰馆、滑雪训练基地等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完成空港新区综合训练基地、吉林体育学院空港校区和冰雪装备产业园建设,积极落实“3亿人参与冰雪运动”目标,加强冰雪运动场地设施保障。(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统筹〕,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民政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电局、省体育局〔分工负责〕,各市〔州〕、县〔市〕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 成立吉林省新基建“761”工程领导小组,由省政府领导同志任组长、副组长,有关单位为成员单位,定期听取推进情况汇报,统筹解决工程实施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展改革委,建立项目谋划储备、年度计划制定、要素保障等推进工作机制。各专项行动分别建立政府分管领导同志为召集人、有关单位为成员单位的联席会议制度,强化指导服务,协调推进专项行动方案顺利实施。各市(州)、县(市)政府作为责任主体,要切实履行职责,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明确工作任务,扎实推进本地区新基建“761”工程实施。(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能源局、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中省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市〔州〕、县〔市〕政府)

(二)强化项目建设。 省发展改革委依托省项目中心建立“761”工程项目库,各专项行动牵头部门会同责任单位建立行业子库,各地区政府建立地方子库,清单管理、动态调整、滚动实施。以谋划项目为载体,积极与相关企业和投资主体对接,吸引域外投资者参与项目建设。加快项目前期工作,尽快完成立项审批,解决好用地、用工等问题,2020年项目要加快实施,“十四五”项目要多谋划、多储备,争取纳入国家“总盘子”,尽早实施。根据项目储备情况,各行业部门编制本领域年度投资计划,按照项目轻重缓急、实际需求和投资能力,合理确定项目建设时序、建设内容和投资规模并组织实施。(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能源局、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中省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市〔州〕、县〔市〕政府)

(三)强化资金投入。 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加大省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落实好市县政府自筹资金。强化政银企保合作,用好用足国家和我省出台的一系列金融财税、降低成本、援企稳岗等政策。公益性项目以政府投资为主,经营性项目以市场化推进为主,积极引导民间投资,定期向社会推介发布基础设施项目工程包,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建设。(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中省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市〔州〕、县〔市〕政府)

(四)强化政策支持。 对接承接好国家政策,积极争取国家支持,研究制定支持项目建设的各项政策措施。对符合条件的“761”工程项目按规定安排省预算前期工作经费予以支持,促进项目尽快开工建设。进一步压减市县出具审查意见、批复等时限,加快建设用地预审。建立“761”项目与用地保障常态化联系机制,加大闲置土地整治清退力度,提高土地利用效益和产出水平。优先安排“761”项目林地指标,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和中央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尽量多开绿灯、快捷放行。(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林草局,中省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市〔州〕、县〔市〕政府)

(五)强化风险防范。 切实防范化解政府债务和隐性债务风险,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根据项目轻重缓急,结合各地投资能力和财政承受能力,合理确定年度实施计划。严格项目可行性研究论证和资金筹措方案审核。严禁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严禁以政府投资基金、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购买服务等名义变相举债。(责任单位:省财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吉林银保监局、人民银行长春中心支行,中省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市〔州〕、县〔市〕政府)

(六)强化调度督导。 建立调度机制,各专项行动牵头部门按月调度本领域项目实施情况,每月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推进落实情况送省发展改革委,由省发展改革委汇总后报省政府。省发展改革委要会同各牵头部门按照省政府统一部署,对各地、各部门工作情况进行督促和指导,并适时通报各专项行动实施情况,推动工作落实。(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能源局、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中省直有关部门和单位,各市〔州〕、县〔市〕政府)


附件:1.吉林省新基建“761”工程智能信息网专项行动方案

           2.吉林省新基建“761”工程路网专项行动方案

           3.吉林省新基建“761”工程水网专项行动方案

            4.吉林省新基建“761”工程电网专项行动方案

            5.吉林省新基建“761”工程油气网专项行动方案

            6.吉林省新基建“761”工程市政基础设施网专项行动方案

            7.吉林省新基建“761”工程社会事业补短板工程专项行动方案

 

附件1


吉林省新基建“761”工程 智能信息网专项行动方案

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通信管理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快5G网络、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抢抓智能信息网发展的重大机遇,大力推动全省智能信息网基础设施建设,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持续推动“数字吉林”建设,充分发挥新基建项目对国民经济发展的投资拉动作用,加快涵盖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各领域信息化建设,同步带动社会治理和民生服务领域应用发展,协同促进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使我省在5G应用、大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通信基础设施、数字政务基础设施等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为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奠定扎实基础。2020年及“十四五”期间,拟实施全省智能信息网项目389个,计划总投资839亿元。

具体目标:2020年,进一步加强政务网络、数据资源平台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政务管理、便民服务等方面智慧应用。进一步完善通信网络,加快省内5G网络建设与商用步伐,年底完成地级市5G网络覆盖,推动5G网络与各行业融合发展。深入推进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等产业发展,形成示范效应。

到2025年底,智能信息网发展体系基本形成,在全省重点区域、重点场所开展5G网络等信息通信基础设施建设,围绕省内物联网、工业互联网、智能网联汽车等打造“5G+”新兴产业。5G基础设施、大数据中心、云计算、人工智能、“互联网+”成为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支撑,以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为核心的新动能显著增强,经济社会运行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不断提升,数字红利充分释放,数字经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作用充分体现。

二、重点任务

(一)实施5G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推进5G网络建设和商用,营造5G创新发展环境。推动出台加快推动第五代移动通信网络建设的政策文件,促进各类公共机构、公共设施单位无偿开放5G站址,为5G网络提供电价优惠等政策支撑,加快推动省内5G网络建设。2020年,新建5G基站7500个左右,实现地级市5G网络覆盖,到2025年,实现全省县乡镇5G网络覆盖。持续优化云网布局和网络架构,增加城域网出口能力,满足家庭宽带提速需求,重点城市具备千兆能力。

重点实施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吉视传媒等公司5G核心网、基站、室内分布,省内干线、城域网等项目建设。着力推动网络及信息安全建设项目以及依托5G开展的行业应用项目。

(省通信管理局负责)

(二)实施大数据中心建设工程。

加强政务数据中心建设。2020年,推动“吉林祥云”大数据平台扩建工作,优化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体系,打通全省数据通路,实现省、市、县三级在统一平台数据共享,为各级政府部门业务应用提供安全可靠的云计算和大数据服务能力。到2025年底,全面建成“吉林祥云”云网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建成涵盖全省的数字政务基础云资源,构建支撑全省政务服务和“一网通办”的应用平台、系统和服务中台体系,实现全省各级政府各类公共数据资源优化融合、平台整合安全、数据互认共享、管理统筹规范、服务便捷高效。

鼓励多领域数据中心建设,助力全省数字产业发展。做好吉林云数据存储基地、净月数据中心、吉朵云5G新技术规模化应用、吉视传媒东北生态大数据云计算平台等项目持续推动。加快推进“吉林祥云”大数据平台扩建、通化市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云平台、吉林省能源大数据中心、吉林移动公司IDC和云平台、吉视传媒农业物联网与农村大数据平台等项目。以“吉林祥云”为支撑,推动吉林市、松原市、四平市、通化市等地区加强数据应用领域探索和建设。

(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负责)

(三)实施人工智能建设工程。

到2020年底,初步形成人工智能发展体系,人工智能在相关领域得到有效应用;到“十四五”末期,人工智能产业发展体系基本完善,人工智能在多领域深入融合,智能制造、智慧出行、智能医疗、智慧教育等方面得到长足发展。

培育壮大人工智能产业。支持一汽智能网联汽车开发,率先在红旗、奔腾等自主品牌乘用车和解放商用车实现产业化;重点推动智能服务机器人、工业机器人、安防机器人、智能物流装备等智能装备创新发展;重点开发血凝仪、全自动生化分析仪等智能医疗设备产品;加快发展工业级无人机和面向复杂环境的新型智能无人机;加快发展智能视觉传感器、光电传感器、半导体气体传感器、嵌入式计算与控制系统高端智能芯片等;支持开发智能语音交互系统、视频图像身份识别等产品。推动制造业智能升级。围绕汽车、石化、食品、装备、医药等重点产业转型升级,引导有基础有条件的企业推进生产线智能化改造,支持龙头企业建设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推进人工智能场景应用。面向智慧出行、智慧医疗、智慧教育、智慧康养、智能安防等领域,推动开展人工智能场景应用示范。强化人工智能产业支撑。推动建立终端与云端协同的标准测试数据集和人工智能云服务平台、面向人工智能的公共数据资源库。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

(四)实施工业互联网建设工程。

加快培育新型软件产业生态,推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建立多层次、系统化的工业互联网平台体系,加快企业全链条数字化改造,夯实制造业智能化发展基础,推动工业化和信息化在更广范围、更深程度、更高水平上实现融合发展。

推进企业网络改造升级。试点推进以IPv6(互联网协议第6版)、工业无源光网络、工业无线、软件定义网络、窄带物联网等技术升级企业内网,支持企业开展针对既有生产设备与系统的网络化二次开发,推动“接口开放、机器上网”,扩大网络覆盖范围和终端连接数量。落实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在全省的建设和运营任务,加快标识解析的服务辐射能力。率先推动标识解析在汽车、能源、食品等行业的试点应用,实现供应链系统和生产系统精准对接,跨地区、跨行业的产品全生命周期管理,促进信息资源集成共享。

加快平台建设与应用。重点推动汽车行业、能源清洁利用和溯源食品工业互联网建设,为更多制造业企业提供工业研发、设计、生产、销售、管理、服务等产业全要素的泛在互联,搭建行业共享平台。以大型工业企业为主体,推动企业从单项应用向综合集成跨越,建设面向特定行业、特定区域的企业级平台。以中小企业为主体,加快上云上平台步伐。推动开展计算资源、存储资源、网络资源、安全防护等基础设施及非核心业务系统上云上平台。培育一批面向预测性维护、协同研发、全生命周期管理等特定应用和场景的基础共性、行业通用及企业专用的工业APP。

提升安全保障能力。夯实安全保障基础。引导企业提升工业互联网安全防护和应急处理能力,大力培育安全咨询、整改加固、产品认证、风险评估等社会化工业互联网安全服务发展,依托产业联盟强化相关服务审查评估,规范相关安全服务有序开展。发展工业信息安全产业。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建设应用好工业互联网安全监测和安全态势感知两个平台,为工业企业信息安全保驾护航。

加快培育产业新生态。着力培育壮大数字经济。推动组建工业互联网研究院、战略咨询专家委员会,提出面向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系统性途径设计与建议。加快边缘计算、数字孪生、NB-IoT(窄带物联网)、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技术产业创新应用。着力发展高质量软件产业。推动开展关键、基础软件攻关,全面提升产业技术水平和供给能力。持续推广ITSS(信息技术应用服务)体系。着力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相融相长、耦合共生,继续开展服务型制造试点示范,发展面向制造业全过程的工业电子商务、智慧物流、产业链金融等第三方服务。强化服务支撑能力。构建工业互联网服务资源池目录,加强供需精准对接。引导电信运营商、平台运营方、第三方软件商、数据服务商及集成商等为各类型企业提供网络升级改造、建平台、上云上平台、工业APP、数据挖掘、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工控安全等专业化服务。筹措成立工业互联网研究院,开展工业互联网创新发展战略研究,做好对工业互联网创新中心、安全监测平台等的支撑工作。组织开展工业互联网高峰论坛,将其打造为理念领先、专业化、持续性的国际级工业互联网高峰论坛,作为我省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的新名片。推动工业互联网金融服务发展,与银行业联手,构建具有吉林特色的工业互联网金融服务体系,打通银行业服务工业互联网企业的通道。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

(五)实施通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统筹推进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通信、广电网络,持续完善基础公共移动网络和光纤宽带接入网络覆盖,推进千兆宽带入户示范,实现全省9市(州)主要城区具备按需开通千兆光纤宽带能力。逐步提升IPv6网络质量和服务能力,支持IPv6在5G、工业互联网、车联网等领域融合创新发展。2020年至少完成100个行政村4G网络覆盖,力争实现贫困地区4G覆盖。

重点实施通信基站、城域出口带宽、核心光缆、县乡光缆、主干光缆、传输管道等方面基础设施建设工作,进一步完善通信网络基础,持续提升我省信息通信网络服务能力,建设汇聚机房、云资源池新建工程、千兆小区新建工程等项目,逐步完善企业专线、无线宽带、视频监控等通信基础设施,推动省内信息通信网络高质量发展。

(省通信管理局负责)

(六)实施数字政务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深入构建大数据服务体系,以数字化能力为基础,发展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关键数字基础设施,推动各类信息应用系统向云计算大数据应用模式转换,构建城市物联基础设施。

重点实施四平市城市超脑、东丰县智慧城市、吉林市城市管理指挥平台、城市运行综合管理中心、辽源市数字城管智慧化升级、公共停车场建设与智能化管理等项目建设,逐步提升城市管理智能化水平。建设吉林省农业物联网与农业大数据平台,覆盖全省农业种植面积8000平方公里,实现农产品全流程可溯源管控。推进中新食品区未来5G智慧园区、通化市智慧康养云平台、吉视传媒智慧教育等项目建设。

(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新基建智能信息网建设专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智能信息网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推进落实,建立联席会议和定期调度机制,研究、协调、解决智能信息网建设中遇到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局,主要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的具体落实,做好定期调度、统筹协调等相关工作。

(二)加大资金保障。 整合优化国家各项补助资金和各级财政性建设资金,积极争取国家各类专项资金支持,引导相关资金向“智能信息网”建设倾斜。充分发挥产业基金的引导作用,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智能信息网重大项目实施中。引导各类金融机构加大对“数字吉林”项目信贷支持力度,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

(三)强化政策引领。 支持智能信息网领域有潜力的企业尽早进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行列,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压减项目审批时限。对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等领域成熟的技术应用给予推广。深入推进试点示范引领,选择一批基础较好的市(州)、县(市、区)、企业,开展试点示范工作。

(四)强化人才支撑。 加快数字人才培养和引进,创建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平台,实施新兴产业领域人才工程。加强新型高端数字人才智库建设,分层次、有计划地引进一批能够突破大数据关键技术、带动大数据发展的创新领军人才。鼓励相关高校、院所、企业产教融合,共同建设人才培养和实训基地,着力培养应用型、技术技能型人才,推广企业建立首席信息官制度。

(五)注重技术保障。 开展技术支撑单位名录建立工作,为“智能信息网”建设相关的技术规范、数据标准、开放接口等提供基础支撑。依托省内高校和知名企业,成立技术支撑团队,建立完善的技术体系架构。科学组织项目论证,成立项目专家小组,负责为项目的需求分析、结构设计、模块设计等项目实施全过程提供咨询意见、技术诊断、中期评价,使项目实施更加科学、有效。

(六)加强调度考核。 各地、各部门要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制定具体措施,明确具体责任,确保落实到位。建立“月调度、季协商、年总结”的工作机制,定期研判项目建设情况,推动工作落实。

 

附件2


吉林省新基建“761”工程路网专项行动方案

省交通运输厅 省发展改革委 省商务厅

为推动全省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围绕交通强国建设“三高、三化”,全力构建高质量、高品质、高效率和一体化、绿色化、智慧化的吉林“路网”,力争实现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新突破,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交通强国建设纲要》要求,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补短板、强弱项,发挥政府和市场两个作用,争取国家、省、各地资金和政策支持,创新融资模式,抓住机遇,加快建设以高速铁路、高速公路和机场为重点的快速交通网,提质改造以东北边境风景道为重点的干线交通网,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夯实基础网,完善综合枢纽布局,打造一流设施,推动构建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的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服务东中西“三大板块”和“一主、六双”产业布局,为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当好先行。

到2020年底,基本建成全省高速公路网,对外主要通道全部实现高速化,县(市)基本通高速公路、多数市(州)通动车,县(市)均有二级以上国省干线公路连通、基本通铁路,乡镇、建制村通硬化路、通客车。到2025年底,全省高速公路网进一步完善,县(市)全部通高速公路、市(州)基本通高铁、机场吞吐量大幅提升,国省干线公路、口岸公路二级以上标准比重进一步提高,农村公路服务乡村振兴能力进一步增强,枢纽布局更加完善合理,换乘换装更加便捷高效,京哈、珲乌基本形成“通道+枢纽+网络”的综合运输大通道。

(一)铁路。 到2025年底,全省铁路总里程达到5400公里以上,其中高铁运营里程突破1400公里,形成以珲春至乌兰浩特、哈尔滨至大连为“十字型”骨架,以西部电气化环线、东部快速铁路环线为两翼的“蝴蝶型”格局,实现以长春市为中心,辐射全省9个市(州)、长白山保护开发区“市市通动车”目标。

(二)高速公路。 到2020年底,全省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到4300公里,联通东中西“三大板块”,基本形成环长春四辽吉松工业走廊,长春至沈阳、哈尔滨高速公路达到8车道标准,延吉至长白山景区实现高速公路直通,长吉珲、长白通丹主通道实现高速公路贯通。到2025年底,全省高速公路通车里程达到5000公里,形成“五纵四射三横”高速公路网,新增桦甸市、临江市、长白县通高速,实现全省县县通高速目标,全面覆盖“一主、六双”产业空间,新增2条长春向外辐射的高速公路、8条放射线全部实现高速化,长春经济圈高速东半环基本建成,进一步发挥都市圈集聚和辐射带动作用。

(三)普通国省道。 到2020年底,普通国省道二级以上公路比重分别达到90%和60%,县级节点、车站、机场、重点景区、产业园区基本通二级以上公路。到2025年底,全力打造东北边境风景道,普通国省道二级以上公路比重分别达到95%和70%,高速公路未覆盖的走廊带干线公路能力进一步增强,基本消除干线公路“断头路”“瓶颈路”“隐患点”,城市过境更加顺畅,旅游公路品质进一步提升,长春至九台、舒兰和伊通新增2条一级公路,主要口岸桥梁达到一级公路标准,“滨海2号”通道我方境内全部贯通。

(四)农村公路。 到2020年底,持续保持建制村通硬化路、通客车的小康社会目标,具备条件的林场林区基本实现通硬化路,全面完成脱贫攻坚剩余任务,自然屯通硬化路率达到80%以上。到2025年底,农村公路的服务能力、安全水平、通畅程度进一步提升,有效服务于区域旅游、资源开发和乡村产业发展。

(五)机场。 优化我省机场布局,坚持“需求导向、适度超前、突出公益、协调发展”原则,合理安排新建、迁建、改扩建机场建设项目时序和进度,加快补齐民航基础设施短板,推进运输机场地级市全覆盖,加快提升枢纽机场、稳步发展支线机场,进一步完善我省“一主多辅”机场群体系。

(六)运输枢纽。 推进综合交通枢纽一体化规划建设,提高换乘换装水平,推动形成综合运输大通道,发展枢纽经济。

二、重点任务

全省“路网”项目总投资5102亿元,2020-2025年,全省“路网”建设106个项目,所需投资3041亿元(铁路442亿元、公路2260亿元、机场173亿元、枢纽166亿元),其中:2020年285亿元(铁路62亿元、公路192亿元、机场4亿元、枢纽27亿元),2021-2025年2756亿元(铁路380亿元、公路2068亿元、机场169亿元、枢纽139亿元)。续建、新开工一批高速铁路、高速公路、普通国省道、机场等重点项目,持续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稳步推进综合客货运枢纽建设。

(一)铁路。 2020—2025年,计划建设8个项目,投资442亿元,建成铁路409公里,其中高铁368公里。2020年,完成投资62亿元,加快敦化至白河客专、长春至白城提速、吉林枢纽西环线建设,继续推动沈阳至白河高铁尽快开工建设。积极推进敦化至牡丹江、四平至通化等铁路项目前期工作。2021—2025年,投资380亿元,力争建成敦化至白河客专、吉林枢纽西环线、沈阳至白河高铁等项目。

(二)高速公路。 2020—2025年,计划建设17个项目,投资1001亿元,建成高速公路1586公里,新增通车里程1429公里。2020年,确保完成投资103亿元、力争完成投资159亿元,续建东丰至双辽、龙井至大蒲柴河、长春至拉林河、双辽至洮南、松原至通榆、九台至双阳6个项目949公里,新开工东丰至双辽辽宁段、长春至太平川、大蒲柴河至烟筒山和烟筒山至长春、集安至桓仁5个项目506公里,确保建成东丰至双辽吉林段、龙井至大蒲柴河、长春至拉林河、双辽至洮南、松原至通榆5个项目862公里,新增通车里程718公里,创历史新高。2021-2025年,计划投资842亿元,建设12个项目992公里,续建九台至双阳等6个项目,新开工长春至自然村、长春经济圈环线农安至九台和双阳至伊通段、伊通至公主岭段、白山至临江、松江河至长白、汪清至老爷岭6个项目,建成九台至双阳、东丰至双辽辽宁段、长春至自然村、长春至太平川、大蒲柴河至烟筒山和烟筒山至长春、集安至桓仁、农安至九台和双阳至伊通8个项目724公里,新增通车里程711公里。

(三)普通国省道。 2020-2025年,计划投资1196亿元,建设63个项目3133公里。2020年,计划投资20亿元,建设18个项目426公里。续建国道绥沈线肇源至松原段、国道丹阿线园池至图们段等16个项目389公里,建成国道三莫线理化洞至新光段、省道天北线天池西门至松江河2个项目30公里;新开工国道抚公线营城子至伊通段、国道珲阿线石头口门绕越线2个项目36公里。2021-2025年,计划投资1176亿元,其中:投资900亿元,打造东北边境风景道,推进国道丹阿线(G331)及与其联通的公路升级改造,为边境地区发展注入新动能;投资278亿元,提升干线公路整体水平,建设60个项目1682公里,提升不通高速公路区域干线公路通道能力,重点推动牙四、饶盖、其太、珲阿等干线公路全线二级公路贯通,最大程度发挥路网效率,加大对重点旅游景区的交通保障,建设莫莫格至月亮泡、洮南至向海等一批重要旅游干线公路,实施白旗松花江大桥等“断头路”项目。

(四)农村公路。 2020-2025年,计划投资62亿元。2020年,计划投资13亿元,新改建农村公路1000公里、改造危桥50座、实施安防工程1000公里。2021-2025年,规划投资49亿元,新改建农村公路2500公里,农村公路“断头路”200公里,新改建林道700公里,建设旅游路、资源路、产业路1000公里,改造危桥400座,实施安防工程3000公里,改造有河无桥100座。重点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持续改善农村交通基础设施条件,整治“畅返不畅”农村公路,支持沿边地区20户以上自然屯通硬化路,建设一部分作用大、受益群众多的渡改桥、有河无桥和危桥项目,改善安全状况,推动联网,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推进能形成新增长点的旅游路、资源路、产业路新改建。

(五)机场。 2020-2025年,全省计划建设4个项目,投资173亿元。实现改扩建长白山机场竣工并投入使用,力争迁建延吉机场竣工,推进长春龙嘉机场三期扩建工程、新建四平机场项目前期工作及建设进程。其中:2020年,计划投资4.5亿元,继续加快推进改扩建长白山机场;2021—2025年,计划投资169亿元。

(六)综合交通枢纽。 2020-2025年,计划建设14个项目,投资166亿元,围绕沈白、敦白高铁实施,规划建设长白山、通化、白山3个综合客运枢纽。围绕服务产业发展,加快推进京东亚洲一号长春长德物流园项目、长春传化公路港物流项目(二期、三期)、顺丰电商产业园项目(二期、三期)。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 建立基础设施“路网”建设工作专班,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在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由两部门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分别负责推进铁路、机场和公路建设。

(二)强化资金保障。 密切关注国家政策趋势,认真做好公路、铁路、机场、综合枢纽等重点项目的规划,争取更多项目纳入“十四五”国家建设规划,争取国家资金和政策支持。通过加大各级财政的一般预算内资金、债券资金等投入,做好资金保障。要创新措施办法,吸引社会资本投资。

(三)强化政策保障。 统筹政策制定和资源要素配置,围绕前期审批、资金筹集、用地供给等关键环节,研究出台可行的政策,简化审批程序、规范审批流程,推动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金,做好建设用地保障。

(四)强化前期保障。 针对资金、环境和资源等约束不断增加的实际,及早开展前期工作,形成建成一批、开工一批、储备一批的滚动发展局面。要在前期工作中,落实综合交通、智慧交通、绿色交通的理念,节约集约利用各种资源,提高效率。加强项目建设质量监管和业务指导,确保工程建设质量,打造百年品质工程。加强资金监管,加强项目审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五)强化目标考核。 结合本方案规划目标任务,由实施部门制定分年度施工图设计,明确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做好“路网”建设统计分析,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建立健全监督考核机制,将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各部门、各级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指标,加大奖罚制度,确保项目如期完成。

 

附件3


吉林省新基建“761”工程水网专项行动方案

省水利厅 省生态环境厅 省农业农村厅 省发展改革委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新时期“十六字”治水方针以及在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的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进一步提高我省水旱灾害防御、水资源保障和水污染治理能力,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0年和“十四五”期间,重点针对全省水资源短缺、水生态损害、水环境污染等突出“短板”问题,着力破解防洪减灾、小型水库安全运行和农村饮水安全3大风险,开展重要支流和中小河流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不断完善防洪体系,提高防洪能力;开展辽河、饮马河、查干湖水污染治理,改善河湖水环境,修复河湖水生态,营造良好的自然环境;开展松原灌区和高标准农田等农业灌溉基础网络建设,提高灌溉效率,为保障粮食安全提供坚实水利支撑。

2020年,饮马河、伊通河等10条重要支流以及双阳河等22条中小河流得到有效治理,46座小型水库实现安全运行,全省防洪减灾体系不断完善;新增供水能力9亿立方米,省内辽河流域基本消除劣Ⅴ类水体;新增高标准农田面积380万亩。

到2025年底,全省防洪体系基本健全,防洪减灾能力显著提升,城镇供水保证率和应急供水能力显著提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85%以上,农村集中供水率达到85%以上;东辽河、饮马河、查干湖等重点河湖生态廊道得到有效保护和恢复,水环境全面改善。

二、重点任务

水网工程项目总投资1307.67亿元,2020年及“十四五”期间计划投资761.21亿元(2020年160.83亿元、“十四五”期间600.38亿元),开展水利基础设施、引调水、河湖连通、“两河一湖”污染治理、高标准农田5个方面工程建设。

(一)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1.防洪减灾工程。 开展洮儿河、伊通河等15条重要支流(流域面积大于3000平方公里)河道综合治理,治理河道长度1559.8公里;开展哈泥河、双阳河等108条中小河流(流域面积200—3000平方公里)河道综合治理,治理河道长度1432公里;实施胖头沟、兴隆等163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消除水库运行安全隐患。通过工程建设,不断完善全省防洪体系,提高防御自然灾害能力。

2.农业灌溉工程。 续建松原灌区工程,建设12座灌排泵站、15条共280.83公里输水干渠、13条共150.4公里分干渠等,可解决辖区内285万亩农田及草场灌溉问题,预计2021年基本完成骨干工程建设任务。

3.农村供水工程。 紧密结合各地乡村地域空间规划布局,逐步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修建城镇管网向农村延伸,进一步提高农村地区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供水保证率。

(二)引调水工程建设。

1.中部城市引松供水工程。 修建总干线、冯家岭分水枢纽、长春干线、四平干线和辽源干线等,线路总长263.45公里,其中隧洞长133.98公里,2020年完成全部建设任务。

2.中部城市引松供水二期工程。 修建12条支线和5座提水泵站等,修建输水线路全长274.5公里。

上述工程竣工后,年供水量8.98亿立方米,可有效缓解我省中部地区水资源短缺的问题。

(三)河湖连通工程建设。

续建西部河湖连通工程,修建渠道1645.87公里、管道31.58公里、泵站9座、各类桥涵交叉建筑物227座,利用洪水资源及灌溉回归水对域内203个湿地、湖、泡、水库进行补水,多年平均引水5.45亿立方米,最大蓄水总量可达35.6亿立方米,恢复和改善西部地区湖泡湿地面积到4891平方公里,2020年完成全部建设任务。

(四)水污染治理建设。

1.辽河水污染治理。 实施水生态恢复类项目66个、水环境治理类项目108个、水资源保护类项目10个、环境监管类项目1个,共4大类185个项目,改善河道水环境,修复水生态。

2.饮马河水污染治理。 实施流域点源污染控制、城市和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内源污染治理及水生态修复等5大类工程,推动河道水环境持续改善。

3.查干湖治理保护。 实施查干湖引松干渠水生态治理、查干湖大玉儿湿地恢复、苏家泡和六家泡湿地补水工程等7项水利工程,以及污水处理等水污染治理工程,减少入湖污染物,净化湖区水体,修复湖区周边生态,推动查干湖按期实现规划治理目标。

(五)高标准农田建设。

继续推进380万亩(含高效节水灌溉任务3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十四五”期间,继续实施高效节水灌溉等高标准农田建设,不断提高农业灌溉条件,为保障粮食安全提供坚实保障。

三、保障措施

(一)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 进一步细化方案,明确工作责任,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厅际联系会商和定期调度机制,进一步细化专项方案、定期调度、压实责任,推动“水网”项目如期建成。

(二)进一步协调落实资金。 紧盯国家资金政策,加强与国家部委沟通,最大程度争取中央投资支持;协调省直各相关部门,落实省级资金配套任务;拓宽社会资金渠道,采取使用专项债券和开展PPP等模式,增加资金来源。

(三)进一步强化技术支持。 加强对基层水利人才队伍的培训,全面提升干部职工素质。大力引进、培养水利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充实水利人才队伍。以工程带科研,针对“水网”工程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难题,加大水利科研投入,为加快推进全省“水网”建设提供有力技术支撑。

 

附件4


吉林省新基建“761”工程 电网专项行动方案

省能源局 省电力公司 省地方水电公司 省发展改革委


为全面加快全省电网项目建设,推进电网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新突破,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0年及“十四五”期间总体目标是,积极争取建设东北第二条特高压电外送通道,大幅提高我省电力外送能力;优化完善500千伏电网主网架,形成“两横三纵”双环结构,220千伏电网实现双环网分区运行;建设强健有序、灵活可靠的城乡配电网,建成供电保障能力和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的、坚强智能的一流现代化电网;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在全省实现广泛布局。谋划电网项目114个(含子项目675个),总投资476.52亿元。

2020年,续建电网项目8个(含子项目52个),新开工电网项目55个(含子项目95个),新建各类充电桩3600个,投资40.27亿元。新建和扩建66千伏以上变电站58座,新增变电容量595万千伏安,新增线路长度2612公里。

“十四五”期间,加快推进东北第二条特高压电力外送通道建设,争取纳入国家电力发展“十四五”规划,“十四五”末建成投运。新建电网项目51个(含子项目528个),新建各类充电桩1.2万个,投资425.16亿元。新建和扩建66千伏以上变电站232座,新增变电容量2982万千伏安,新增线路长度12021公里;新增10千伏变电容量129万千伏安,新增线路长度35796公里。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省域骨干网架。 建设双阳、白山、德惠等500千伏输变电工程,提高电网供电能力,提升中部东西通道互供能力。推进东边道等500千伏输变电工程建设,加强500千伏电网结构。建设傅家、甜水等500千伏输变电工程,满足西部新能源规模开发并网需求。建设蛟河抽水蓄能电站500千伏送出工程,满足电力外送需求。

新建500千伏变电站4座,扩建500千伏变电站4座,新增500千伏变电容量1410万千伏安,新增线路长度1675.5公里。

(二)完善市域骨干网架。 从提高供电能力、满足电源送出、加强网架结构、满足负荷供电需求、提升电网安全性、满足新能源接入、提升智能化水平等方面着手,建设完善市域骨干网架,形成以1或2座500千伏变电站为中心、220千伏电网双环网分区运行结构。

新建220千伏变电站16座,扩建220千伏变电站21座,新增220千伏变电容量1056万千伏安,新增线路长度3698.1公里。

(三)加快配电网改造升级。 从提高供电能力、网络结构加强、老旧设备改造、提升智能化水平等方面着手,加快建成城乡统筹、安全可靠、经济高效、技术先进、环境友好与小康社会相适应的现代电网。

新建66千伏变电站149座,扩建66千伏变电站96座,新增变电容量1111万千伏安,新增线路长度8587.4公里。其中,农网新增及改造电站66千伏变电站117座,新增66千伏变电容量128万千伏安,新增线路长度5082公里;新增10千伏变电容量129万千伏安,新增线路长度36468公里。

(四)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 基本建成适度超前、车桩相随、智能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建立较完善的标准规范和市场监管体系,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充电服务市场。形成可持续发展的“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产业生态体系,在科技和商业创新上取得突破,培育一批具有竞争力的充电服务企业。

2020年及“十四五”期间,计划完成投资13.69亿元,新建各类新能源汽车充电桩1.56万个。到2025年底,全省将建成充电桩1.8万个以上,可以满足超过12万辆电动汽车的充电需求。

三、保障措施

建立图表化、清单化、手册化、机制化的落实措施,制定施工图和路线图,倒排工期,从组织、政策、资金、机制、考核等多方面加强保障,确保完成工作任务。

(一)组织保障。

成立由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电力公司、省地方水电公司组成的新基建“761”工程电网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有关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能源局,主要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理,按照领导小组部署,组织工作方案开展,协调解决各种问题。形成调度机制,重点工作随时调度,日常工作周调度,召开月例会,形成月度进度报表。

(二)资金保障。

一是积极争取国家扶持。积极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请中央预算内农网建设、新能源汽车充电桩推广等有关专项资金,争取低息贷款、债券扶持等优惠金融政策。

二是加大地方财政资金投入。协调省、市、县级财政部门加大新能源汽车充电桩等设施省级财政支持,对新能源汽车充电桩设施给予财政奖补资金,鼓励项目建设。

三是拓宽多元融资渠道。放宽市场准入条件,引入社会资本,鼓励社会资本进入增量配电业务试点、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等建设领域。

(三)政策保障。

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鼓励各地政府制定扶持电网和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发展的优惠政策,在项目审批、土地供给、税收等方面开辟绿色通道,以满足全省电网和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和运行的需要。

(四)技术保障。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相关规程,科学规划设计项目;依据电力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严格验收;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资本金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规范工程管理。

(五)目标考核。

新基建“761”工程电网专项工作领导小组根据电网项目和新能源汽车充电桩项目建设的推进情况进行考核,对项目建设推进缓慢、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由电网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对项目业主进行约谈和通报。

 

附件5


吉林省新基建“761”工程 油气网专项行动方案

省能源局 省商务厅 省发展改革委 国家粮食和储备局吉林局


为大力推动全省油气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新突破,着眼为吉林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提供坚强油气能源保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2020年及“十四五”期间总体目标是,天然气长输管道基本覆盖县及县级以上城市,完成国家统筹规划推进成品油储备体系建设任务,道路加油站全覆盖。初步规划项目107个,总投资197.9亿元。

(一)油气长输管道及储气设施建设。

2020年,推进天然气管道项目3个,长度275公里;储气设施项目3个,形成储气能力3000万立方米。总投资55.5亿元。

“十四五”期间,规划新建天然气长输管道14条,长度1441公里,总投资45亿元。规划建设长输管道与城市门站连接线管道158公里,总投资5亿元。规划长春双阳气顶天然气储气库、珲春150万吨LNG省级应急储备2个项目,总投资49.9亿元。

(二)成品油储备库建设。

2020年,按照国家统筹规划推进成品油储备体系建设工作,全面完成“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吉林局253处能力建设工程”的收尾工作。项目总投资5亿元。

(三)加油站建设。

2020年,续建加油站10座,总投资5.4亿元;新建加油站3座,延边州、四平市、公主岭市各1座,总投资3.1亿元。“十四五”期间,新建加油站70座,基本形成健全的成品油零售终端网络,进一步满足全省城乡居民生产生活油品供应。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推进油气长输管网建设。

提高管网互联互通和资源调配能力,扫除“用气盲区、供气断点”,逐步形成横跨东西、连接南北的“输气大动脉”。2020年,重点推进国家重点互联互通工程中俄东线中段天然气管道项目建设,年底建成具备通气条件。推进梅河口-桦甸、德惠-扶余2条省内支线管道开工建设。“十四五”期间,重点规划建设吉林—延吉、松原—白城—乌兰浩特等省内支干线管道14条,长度1441公里,总投资估算45亿元。规划建设长输管道与城市门站连接线管道158公里,总投资估算5亿元。

(二)加快推进储气设施建设。

加快补齐储气能力短板,为全省储气调峰和稳定供气提供基础保障。2020年,重点推进松原长岭双坨子储气库项目、长春市10万立方米LNG城市应急调峰储配站项目、九台1万立方米LNG调峰储备项目。到2020年底,松原长岭双坨子储气库完成一期先导试验注采工作量及二期试验初步设计工作,形成3000万立方米工作气量,满足政府3天储气能力需要。“十四五”期间,规划推进长春双阳气顶天然气储气库、珲春150万吨LNG省级应急储备2个项目建设,到2025年采暖季前全省具备5—8亿立方米天然气储气能力。

(三)成品油储备库建设。

全面完成“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吉林局253处能力建设工程”的收尾工作,该工程将建设25座1万立方米覆土罐组、5座2000立方米露天罐及越野管线、管网和相关附属设施,总投资5亿元(中央预算内投资),2020年计划完成投资0.6亿元,完成相关设计变更及试运行阶段相关工作。

(四)加油站建设。

2020年,建成加油站13座。“十四五”期间,以四平市、松原市、白城市、长春市、吉林市、延边州、通化市为重点发展地区,实现新增加油站70座。

三、保障措施

采取“图表化、清单化、手册化、机制化”管理方式,制定施工图和路线图,倒排工期,从组织、责任、政策、考核等多方面加强保障,全面推进目标任务完成。

(一)组织保障。

成立新基建“761”工程油气网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有关问题。成员单位包括省能源局、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国家粮食和储备局吉林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能源局,主要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理,按照领导小组部署,组织工作方案开展,协调解决各种问题。形成调度机制,重点工作随时调度,日常工作周调度,召开月例会,按月形成月进度报表。

(二)落实责任。

各责任单位根据职责分工,按照省新基建“761”工程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结合“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科学谋划全省新基建“761”工程油气网重点项目,明确目标任务、落实保障措施。主动跟踪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全力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监督油气网基础设施建设企业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相关规程实施项目建设,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资本金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规范工程管理。

(三)政策支持。

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协调国家有关部委帮助省内企业申请中央预算内重点地区应急储气设施专项资金,争取油气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低息贷款、债券扶持等优惠金融政策。鼓励各地政府制定扶持油气管网、储气设施等优惠政策。进一步下放项目审批权限,简化优化审批流程,对项目建设涉及的项目立项、选址、用地、环评、安全等前期要件办理开辟“绿色通道”,提高办事效率。

(四)考核监督。

新基建“761”工程油气网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定期调度督查、考核通报制度,加强督导,跟踪推进项目实施。根据油气长输管道、成品油和天然气储备、加油站项目建设的推进情况进行考核,对项目建设推进迟缓、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将对项目业主进行约谈和通报。

 

附件6


吉林省新基建“761”工程市政基础设施网专项行动方案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省发展改革委


为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城市建设理念,增强城市活力、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市政基础设施对城市可持续发展和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支撑服务保障作用,解决城市基础设施网络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推动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在2020年全面完成“十三五”规划确定的各项目标基础上,“十四五”期间重点围绕“补齐短板、填充空白、提质增效、优化网络”,全面提升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场站服务能力和水平;基本消除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各类市政设施覆盖空白区,结合老旧小区改造同步改造老旧市政管网;推进市政基础设施物联网,发挥网络最佳输配能力,提高市政基础设施运行维护、安全防范和应急保障能力,提高城市精细化、智慧化管理水平,提升城市人居环境质量。到2025年底,全省城市供水普及率达到95%以上,供水管网漏损率降低10%以上;持续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完善城市排水防涝体系,增强防洪排涝能力;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以上,污水厂负荷率达到设计规模的80%以上,地级及以上城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达到90%以上,缺水城市再生水回用量达到城市污水处理量的20%以上;集中供热率达到94%以上;设市城市燃气气化率达到95%以上,其中天然气气化率达到80%以上;城市建成区平均路网密度达到7公里/平方公里;设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以上。

二、重点任务

(一)推进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物联网。

建设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以城市供水、污水处理、雨水排涝、供热、燃气、垃圾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为重点,实施长春市智慧燃气管理、辽源市排水智能管理平台、长白山地下管线数据化系统等27个信息化建设项目,推进城市地下管线管理数据化、信息化,并纳入城市管理信息化平台;新建、改扩建项目同步安装信息化采集设备或预留好设备安装空间,鼓励有条件的市县整体推进市政基础设施的信息化改造;依托现有各市政设施运行企业信息化管理基础,建立地下管线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与专业管线信息系统共享数据同步更新机制,在管线建设计划安排、管线运行维护、隐患排查、应急抢险及安全防范等方面全面应用地下管线信息集成数据,使大数据成为未来市政基础设施管理的主要数据来源,形成省、市、县互联互通、协同协作的城市地下管网安全运行监测体系,不断提升我省城市地下管网智能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各市县市政基础设施信息化建设项目总投资19.85亿元,其中2020年计划投资2.47亿元,“十四五”期间计划投资17.15亿元。

(二)提高城市供水安全保障。

加快各市县供水厂的扩建及改造,提高城市供水水质监测及检测水平,改造使用年限过长或事故率较高的供水加压设施;改造老旧及渗漏严重的给水管网;完善供水安全保障及应急系统,全面提高城市供水系统应对突发事件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切实保障城镇居民的饮用水安全。实施长春市第六净水厂建设工程、白城市二次供水管网改造工程等重点项目,全省城市供水设施建设项目总计95项,总投资108.70亿元,其中2020年计划投资26.08亿元,“十四五”期间计划投资76.38亿元。

(三)加快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

按照海绵城市的建设模式,构建降雨径流控制系统、雨水管网系统、涝水行泄系统和防洪系统有机衔接的系统,完善全省中心城区排水防涝体系,增强城市防洪排涝能力建设。实施通化市排水防涝雨水管网和雨水泵站建设工程、辽源市东辽河生态治理工程等重点项目,全省排水防涝设施建设项目总计112项,总投资73.50亿元,其中2020年计划投资24.47亿元,“十四五”期间计划投资43.93亿元。

(四)填补城市污水集中收集空白区域。

加快城市污水配套管网建设,进一步提高城市污水集中收集能力,填补管网覆盖空白区域。加强再生水应用和中水回用。以“减量化、稳定化、无害化”为目标,推进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实施长春市第三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四平市再生水回用工程、辽源市管网修复与混错接改造工程等重点项目,全省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及管网建设项目总计145项,总投资135.97亿元,其中2020年计划投资57.44亿元,“十四五”期间计划投资59.57亿元。

(五)加强城镇燃气安全保障。

城市燃气气源形成以天然气为主,液化石油气为辅的气源多元化供应格局。保障全省天然气安全稳定供应,全面提升城镇燃气规划、建设、运营、管理、技术和服务水平,提高城镇燃气普及率,加大城镇燃气管网设施建设与改造力度,拓展天然气应用领域,调整能源利用结构,引导天然气合理高效利用,利用三年时间完成居民用户燃气设施“阀、管、灶”改造,将用户灶具连接用橡胶管或塑料软管更换为不锈钢波纹管、铠装管或防鼠咬并与灶具同寿命软管,将单气嘴(灶前阀)更换为管道燃气自闭阀(具有超压自动关闭、欠压自动关闭、过流自动关闭功能),将国家明令淘汰或者使用年限届满的不带熄火保护装置灶具,由居民用户更换为带熄火保护装置的合格燃气灶具。实施长春市城市LNG应急调峰储配站工程、松原市西部城区燃气管线工程等重点项目,全省天然气供应设施建设项目总计127项,总投资109.30亿元,其中2020年计划投资29.87亿元,“十四五”期间计划投资48.73亿元。

(六)持续推进垃圾分类收运处置。

建立政府、社区、企业和居民协调机制,推进垃圾分类投放收集、综合循环利用,促进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实施生活垃圾、厨余垃圾分类试点,加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提高无害化处理水平,保障安全稳定运行。优化配置垃圾焚烧、填埋处理资源,实现垃圾转运、处理的区域共建共享。实施长春市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长春市第二餐厨垃圾处理厂等重点项目。全省垃圾处理设施改造与建设项目达到45项,总投资62.95亿元,其中2020年计划投资21.56亿元,“十四五”期间计划投资34.99亿元。

(七)提高城市供热保障能力。

大力发展集中供热,加快调峰锅炉建设步伐,提高调峰能力,确保热电联产供热安全稳定及效率最大化,扶持发展利用弃风电能、生物质发电和背压机组供热。推行智能化供热,推广多热源并网运行、低温运行、全网分布式输配等管网运行模式和楼宇换热技术,提高热能利用效率。列入计划的老旧小区完成二次管网更新改造。实施九台电厂向长春市东部区域供热、白山市电蓄热调峰供暖等重点项目,全省供热改造项目总计315项,总投资228.96亿元,其中2020年计划投资76.83亿元,“十四五”期间计划投资131.07亿元。

(八)完善城市道路系统,优先发展公共交通。

提升道路网络密度,提高城市道路网络连通性和可达性。强化城市干支路网、快速路网和干线公路衔接,建设快速路、主次干路和支路级配合理的道路网系统。加强城市“断头路”、街巷微循环系统等工程建设,形成完整路网,提高道路通达性。合理规划慢行交通系统,加强自行车道、步行道建设,倡导绿色出行。鼓励建设停车楼、地下停车场、机械式立体停车库等集约化的停车设施,并按照一定比例配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实施城市桥梁加固改造,保障安全运行。统筹公共汽车、轻轨、地铁等多种公共交通协调发展,大力发展大中容量公共交通。加强城市综合交通枢纽建设,促进不同运输方式和城市内外交通之间顺畅衔接、便捷换乘,增强公共交通对市民出行的吸引力。全省城市道路建设工程总计361项,总投资619.37亿元,其中2020年计划投资144.12亿元,“十四五”期间计划投资436.31亿元。实施长春市北远达大街高架桥、北远达大街延长线与兴福大路互通立交桥、中科大街延长线与兴福大路互通立交桥等重点工程,全省城市桥梁建设工程总计49座,总投资143.88亿元,其中2020年计划投资66.66亿元,“十四五”期间计划投资31.07亿元。实施长春市轨道交通5号线、6号线、7号线等重点工程,全省城市轨道交通建设工程总计13项,投资614.36亿元,其中2020年计划投资54.88亿元,“十四五”期间计划投资526.93亿元。

上述全省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项目总计1289项,总投资2116.85亿元,其中:2020年计划投资504.38亿元,“十四五”期间计划投资1406.12亿元。从地区情况看,长春地区346项,总投资845.04亿元;吉林地区97项,总投资175.03亿元;四平地区99项,总投资318.45亿元;辽源地区107项,总投资202.21亿元;通化地区121项,总投资78.88亿元;白山地区88项,总投资71.02亿元;松原地区69项,总投资88.14亿元;白城地区103项,总投资135.25亿元;延边州181项,总投资152.77亿元;长白山保护开发区51项,总投资43.4亿元;梅河口市12项,总投资3.49亿元;公主岭市15项,总投资3.17亿元。

三、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成立“761”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由主管副厅长负责、相关处室参与、按照行业分工、责权明确的工作机制,切实保障各项重点工作落到实处。各地要建立领导和协调机制,明确责任部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成立市政基础设施网络“一把手”工作群,同时建立排水、供水、供气、供热、市政道路桥梁、污水垃圾处理等分行业工作群,第一时间向各地发布行业政策信息,及时调度各地工作进展情况。各地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要完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监管体系,制定行之有效的监管措施,发挥行业监管部门职能,对各类改造建设项目实行全方位监督管理,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行业相关标准要求。

(二)资金保障。 多渠道加大资金投入,充分发挥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国家各类专项资金的带动效应,利用市场化运行机制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排水防涝、污水处理、供水设施、垃圾处理、供热管网、燃气设施、道路桥梁等重点基础设施项目改造与建设,与国家政策形成合力,推进各类建设项目顺利实施。

(三)政策保障。 进一步简化项目审批流程,强化部门间的分工合作,对重大项目建立审批“绿色通道”,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确保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顺利进行。充分发挥新型基础设施投资项目的示范引领作用,以全过程咨询推动完善工程建设组织模式。同时,建立全省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库,按照项目前期工作情况评定项目成熟度,划分优先级,确保成熟的项目优先获得资金政策支持。

(四)技术保障。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组织编制《吉林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十四五”规划》,各地要在2020年9月底前完成各自的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统筹安排好年度计划和项目,有序推进各类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及时做好项目库更新工作。全面推行工程项目全生命期、各方参与的BIM(建筑信息模型)应用技术。“十四五”期间大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全部采用BIM技术进行设计及施工管理。倡导在工程总承包项目、全过程咨询项目中采用BIM技术设计及施工管理。实现工程项目投资策划、勘察设计、施工、运营维护各阶段基于BIM标准的信息传递和信息共享,满足工程建设不同阶段对质量管控和工程进度、投资控制的需求。

(五)目标考核。 各地政府要将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情况纳入部门年度绩效考核指标。当地主管部门应建立本地区建设项目清单化管理台账和工作推进流程图,加强引导,创新有效管用的模式,做好风险评估和防范工作。省级将各地项目库成熟度纳入绩效考核指标,根据对项目的及时更新和动态管理,每年年底进行评估考核,以此作为全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管理的重要依据。

 

附件7


吉林省新基建“761”工程 社会事业补短板工程专项行动方案

省教育厅 省卫生健康委 省民政厅 省文化和旅游厅 省体育局 省广电局


为加快补齐社会事业领域基础设施短板,完善基本公共服务设施,提升保障能力,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公共服务需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统筹推进教育、卫生、民政、文化旅游、体育等社会事业领域基础设施建设,加快补齐工作短板,有效提升服务质量,促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到2025年底,基本建成覆盖全民、城乡一体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社会事业领域基础设施布局更加优化,服务供给更加充足,服务质量明显提高。

教育方面,加大对城乡公办幼儿园的投入力度,提高学前教育资源供给能力。提升义务教育薄弱环节,加强农村薄弱学校、乡镇寄宿制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实施高中普及攻坚计划,加快改善普通高中基本办学条件,提高办学能力。强化职业教育和应用型本科高校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继续改善普通高校实验实习实训设施条件,提高办学质量。到2025年底,进一步补齐学校基本办学条件短板,为加快教育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和保障。

卫生方面,重点加强健康扶贫、妇幼健康保障、公共卫生服务能力、疑难病症诊治能力、中医药传承和创新方面建设,特别加强卫生应急体系和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到2025年底,构建起与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体系完整、功能互补的卫生健康服务体系。

民政方面,重点加强社会养老服务、社会福利服务设施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增强兜底保障能力,提升社会服务水平。到2025年底,形成布局合理、设施完善、服务便捷、保障有力的社会服务体系。

文化旅游广电方面,重点推动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设施达标建设,加强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扶持一批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项目建设。到2025年底,公共文化和旅游基础设施条件得到切实改善,文化旅游服务质量和水平显著提高。

体育方面,加大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力度,重点加强足球场、多功能运动场、健身步道、健身广场、自行车赛道、综合体育场、滑冰场、滑冰馆、滑雪训练基地等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完成空港新区综合训练基地、吉林体育学院空港校区和冰雪装备产业园等体育场地设施建设。到2025年底,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国民身体素质普遍提高。

二、重点任务

2020—2025年,实施社会事业补短板建设项目171个,项目总投资921.18亿元,计划投资833亿元。

(一)教育方面。 2020—2025年,计划实施“打捆”项目15个,项目总投资623亿元,其中:2020年预计完成投资215亿元,实施安图县职教中心教学综合楼、长春汽车工业高等专科学校智能制造协同创新中心、北华大学实验实训和创新中心等335个具体项目,包括城乡幼儿园项目101个、义务教育学校项目146个、普通高中项目21个、中等职业学校项目16个、普通高校建设项目51个;“十四五”期间,计划完成投资408亿元,谋划实施抚松县第五中学教学楼、吉林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大数据与人工智能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一带一路”国际文化教育产业(自由贸易)园区(一期工程)等683个具体项目,包括城乡幼儿园项目120个、义务教育项目379个、高中教育项目68个、中等职业教育项目37个、高等教育项目79个。

(二)卫生方面。 2020—2025年,计划实施项目30个,项目总投资20.4亿元。其中:2020年完成投资8.01亿元,重点推进吉林省医院综合楼建设项目、省妇幼保健院业务用房改建项目、省职业病防治院核辐射紧急医学救援基地建设项目、吉林大学第一医院核辐射医疗救治基地建设项目、省肿瘤医院疑难病症诊治能力提升工程项目、长春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中医药传承创新工程建设项目、省中医药科学院省级中医药科研机构建设,完成吉林省传染病医院(吉林省结核病医院)改造负压隔离病房和P2实验室项目建设,改造提升15个贫困地区业务用房面积不足乡镇卫生院建设项目;“十四五”期间,计划完成投资7.26亿元,同时继续向国家争取资金,资金落实后随时入库,主要围绕《健康吉林2030规划》和《全民健康保障工程规划》,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疾病预防控制体系、重大疫情防控救治基地和提升现有传染病医院(科室)能力建设,构建功能互补、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全域疾病预防、医疗救治网格化卫生健康服务体系,为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和健康吉林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三)民政方面。 2020—2025年,计划实施项目12个,项目总投资26.1亿元。其中:2020年完成投资0.75亿元,重点推进省假肢康复中心残疾人康复综合楼项目建设;“十四五”期间,计划完成投资15.35亿元,拟建设10个养老服务项目,新增养老床位6672张,推进实施省孤儿学校类家庭教育中心、素质教育中心、长春市社会福利院、公主岭市国医养老院等项目及相关配套设施。

(四)文化旅游广电方面。 2020—2025年,计划实施项目99个,项目总投资219亿元,其中公共文化设施建设项目48个、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51个。2020年,计划完成投资20.72亿元,实施公共文化设施项目25个、旅游基础设施项目30个,重点推进实施省文化活动中心、省美术馆、省近现代史展览馆项目建设,继续加强县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建设,补齐文物大县博物馆设施缺口,加快改善文物保护利用设施;“十四五”时期,计划完成投资122.37亿元,实施公共文化设施项目23个、旅游基础设施项目21个,重点推进县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达标建设,继续实施省广播节目无线覆盖工程项目,强化部分文物保护设施和旅游基础设施建设。

(五)体育方向。 2020—2025年,计划实施“打捆”项目15个,总投资32.36亿元,计划完成投资30.52亿元。其中:2020年计划完成投资4.29亿元,在全省配建35个笼式足球场、30个多功能运动场、1个健身广场、1条自行车赛道、1个综合体育场、1个滑冰馆、1个滑雪训练基地;“十四五”时期,计划实施“打捆”项目9个,总投资26.23亿元,重点加强足球场地设施建设,加快对城市社区、公共广场和街道、乡镇、社区的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进行“提档升级”,加强轮滑场和室外滑冰场设施建设,完成空港新区综合训练基地、吉林体育学院空港校区和冰雪装备产业园建设,积极落实“3亿人参与冰雪运动”目标,突出发展冰雪项目,加强我省冰雪运动场地设施保障。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民政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体育局、省广电局分别建立社会事业领域新基建“761”工程建设工作专班,明确专人负责,跟踪推进本领域各项建设任务。各地政府要强化组织领导,建立统筹推进工作机制,分领域落实责任部门,明确责任人和任务分工,确保本地区社会事业领域新基建“761”工程任务的顺利推进实施。

(二)强化资金保障。 加大资金筹措投入力度,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加大省级资金投入力度,落实好市县政府自筹资金,注重防范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积极拓宽融资渠道,强化市场化融资机制,制定科学合理的项目融资模式,大力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建设和运行管理,提高投资效益。

(三)强化责任落实。 按事权划分原则,省直行业主管部门承担省直项目的主体责任以及本行业市县项目的督导责任。各地区政府是当地建设项目的责任主体,负责推进落实本地项目建设任务。



厦门市

多规合一,厦门市推进BIM应用和CIM平台建设,推进智慧城市应用

厦门市“多规合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厦门市推进BIM应用和CIM平台建设2020-2021年工作方案》的通知(厦多规办〔2020〕4号)


市级片区指挥部、市直相关部门、各区政府,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的通知》(国办发〔2018〕33号)文件精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运用BIM系统进行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并与“多规合一”管理平台衔接试点工作的函》(建规函〔2018〕32号)要求和住建部在2020年工作会议中重点提出加快构建部、省、市三级CIM平台建设框架体系要求,为夯实试点成效,进一步推动空间治理体系建设,市多规办编制了《厦门市推进BIM应用和CIM平台建设2020-2021年工作方案》,并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厦门市“多规合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20日


厦门市推进BIM应用和CIM平台建设2020-2021年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审批信息化,提高审批效率,为智慧城市建设奠定基础。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运用BIM系统进行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并与“多规合一”管理平台衔接试点工作的函》(建规函〔2018〕32号)要求和住建部在2020年工作会议中重点提出加快构建部、省、市三级CIM平台建设框架体系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完善BIM应用标准体系,扩大BIM报建应用试点,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BIM报建, 实现自主审图信息化、现代化,促进工程建设项目快速落地。同时制定CIM标准和配套政策,扩大CIM平台建设优势,强化试点片区示范作用,推动智慧城市建设,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厦门经验”,提升城市空间治理能力。


二、实施步骤
(一) 2020年:扩大BIM报建应用试点,形成项目BIM报建全生命周期覆盖
(1)扩大BIM应用试点范围:试点片区范围从原2个片区扩大至5个片区,包括马銮湾新城片区、东部体育会展新城片区、两岸区域性金融中心片区、机场片区及软件园三期片区(见附件1),试点片区内所有公建(投资额1亿元以上或单位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和市政及地下管线项目采用BIM报建。试点项目在原10个项目基础上增加全市所有保障房、安置房及租赁房等财政投资项目。同时,经市政府和各片区指挥部研究决定不纳入BIM试点的项目,按照原报建程序执行。
(2)完成BIM报建全生命周期覆盖:总结推广特房集团BIM全生命周期应用先进经验,由市建设局牵头,完成试点片区及项目BIM报建全生命周期覆盖。
(二)2021年:形成可复制的“厦门经验”,提升空间治理水平
(1)完善CIM标准和配套政策:形成满足应用实际的基础性的标准体系,为智慧城市建设提供技术指导。

(2)形成可复制的“厦门经验”:强化试点片区示范作用,形成可复制的“厦门经验”,推广至全国,力争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形成数字产业链,发展数字化经济,提升空间治理能力。


三、具体工作
本行动计划具体工作主要包括四个方面,分别为开展试点示范和推广应用、编制配套标准规范、强化应用能力建设、加强示范引领和宣传交流(具体任务分解详见附件2)。
(一)开展试点示范和推广应用
(1)制定BIM技术试点和评价办法。明确BIM技术应用试点的申报范围、申报类型、申报流程、试点目标以及试点项目完成后的验收要求和验收流程,指导BIM技术应用试点工作开展,提高应用试点的质量和水平。
(2) 开展BIM技术应用试点。 在本市医院、学校、文化、体育设施、轨道交通、桥梁(隧道)、水利设施及全市所有保障房、安置房、租赁房等财政投融资工程和社会投资工程中选择一批项目,经批准后纳入BIM技术应用试点;结合BIM技术应用标准规范、关键技术等研究,在试点项目中确定若干个示范项目,发挥试点示范引领作用。
(3)制定BIM技术应用能力企业投标鼓励措施。完善评标办法,制定BIM技术应用能力企业投标鼓励措施,对于应用BIM技术的政府投资项目,按标准对具有BIM技术应用能力的企业相应给予加分或其他优惠条件。
(4)落实BIM技术应用试点资金配套机制。对列入试点的政府投资工程,各级立项部门在控制项目总投资前提下,应当明确BIM技术应用专项经费和列支渠道。
(5)研究制定BIM技术咨询和软件服务等企业的扶持政策。开展本市BIM技术咨询服务和软件服务等企业发展情况调研,制定企业培育发展计划,对符合要求的企业,纳入现代服务业或高新技术企业等相关政策扶持范围。
(6)开展BIM关键技术专题研究。支持开展建模、可视、分析、模拟、控制、协同、工程量计算、数据交换、存储等关键技术研究和在BIM技术应用试点项目中试点示范。
(7)开展CIM关键技术专题研究。参照自然资源部信息化总体建设方案要求,研究CIM空间大数据相关应用机制及关键技术,探索CIM平台产学研联动创新发展新机制,并在CIM试点片区试点示范。
(8)开展BIM技术应用试点后评估。开展BIM技术应用试点后评估,评价BIM技术应用试点推进工作,并分阶段总结试点成果和经验。

(9)开展CIM平台应用试点后评估。开展CIM平台应用试点后评估,评价CIM平台应用试点推进工作,并总结试点成果和经验。


(二)编制配套标准规范
(1)研究编制BIM技术应用取费标准。研究制定不同项目类型(针对建筑、道路、桥梁、轨道、管廊)、不同实施阶段(设计、施工、运维)的BIM技术应用的服务内容和相应的取费参考标准。
(2)研究编制CIM应用相关标准。参考国际标准,逐步制定CIM平台数据、分类编码和存储等标准或导则,研究制定CIM平台数据交换规则。
(3)建立BIM工作机制。运用BIM系统,辅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审查和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及备案的工作方式、业务流程、改革要求以及要求实现电子化报建的审批服务事项清单。
(4)研究编制BIM技术应用相关标准。按照国家标准制定情况,参考国际标准,逐步制定满足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要求的BIM技术、数据、分类编码和交付存储等标准或导则。
(5)引导建立BIM技术应用服务价格信息发布机制。鼓励社会组织及时采集既有工程的BIM技术应用服务内容和市场价格,并定期发布,引导企业之间协商确定较为合理的BIM服务内容和市场价格。

(6)研究制定招标文件和合同示范文本的BIM技术应用条款。研究完善设计、施工合同、咨询服务等招标文件和合同示范文本,制定BIM技术应用相关内容和条款。


(三)强化应用能力建设
(1)支持BIM技术应用软件研发。建立本市BIM技术应用和产业联盟,加强上下游产业链的资源整合和优势互补,鼓励大型建筑施工企业BIM技术中心和BIM软件企业协作,研发具有我国自主知识产权且符合本市建设工程实际需求的各类BIM技术应用软件,满足本市建设领域BIM技术应用需要,为建设领域信息安全提供保障。
(2)加强BIM技术应用教育培训。结合现有学历教育的相关专业和课程进一步普及BIM技术,引导专业培训机构开展职业培训、岗位资质证书考核认定等,建立并形成多层次的教育培训体系;在注册执业资格人员的继续教育必修课中增加BIM技术应用课程,引导高等院校和社会机构开展企业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等多层次的BIM技术应用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BIM技术应用人才的数量和能力。

(3)开展BIM技术与绿色建筑、建筑产业化融合研究。建立符合装配式建筑设计施工要求的BIM技术应用体系;建立标准构件模型资源库和运行共享机制,满足本市BIM技术应用实际需要;利用BIM模型及其模拟分析等工具,提高在项目决策、规划、设计、施工和运营阶段,对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分析模拟、优化、监控和持续改进能力。


(四)加强示范引领和宣传交流
(1)评选BIM技术示范单位。在2020年、2021年试点推广基础上,引导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工程咨询等企业建立基于BIM技术的信息共享和协同管理平台,从中推选出一批示范单位,在行业内进行推广。
(2)加强BIM技术应用宣传交流。通过平面媒体、网络等渠道宣传BIM技术有关政策、标准和应用情况。编制BIM技术宣传手册和宣传视频,普及BIM技术知识。开展BIM系列标准宣贯,促进企业技术进步,引导BIM技术的应用。举办BIM技术应用研讨,开展项目之间、企业之间的BIM技术应用交流,开展国际合作交流,提高建设领域相关参与方对BIM技术应用的认识和应用水平。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厦门市“多规合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总体指导和统筹推进《厦门市推进BIM应用和CIM平台建设2020-2021年工作方案》工作。
(二)强化督查考核
根据“多规合一”平台运行规则,将行动计划工作纳入《厦门市多规合一绩效评估指标考核办法》的考评范围,日常工作进展将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进行通报。
(三)做好宣传引导
各有关部门、各区政府要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宣传报道试点工作,加强舆论引导,增加企业群众对试点工作的了解和支持,为顺利推行试点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 没有不可能

    学到了,学到了!没有人不是从不会到会的!

    2023-06-05 09:2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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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行见B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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