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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通报31个项目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施工单位所有项目全部列为重点监管对象!

发布于:2020-07-17 13:34:17 来自:施工技术/建筑施工 [复制转发]

6月29日,河北省住建厅通报2020年上半年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执法监督检查情况。

基本情况: 共检查在建项目81个(含深基坑工程项目13个),对 存在一般安全隐患的20个项目 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对 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31个项目 下发行政执法建议书。
通报指出,要对下达行政执法建议书的责任施工单位依法依规处罚到位, 记入河北省住建行业信用信息系统 ,将其 所有施工项目列为重点监管对象 ,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和力度。
同时,对下步工作提出要求:
1、 严禁 在斜坡、高切坡上方及其坡脚乱挖、乱建宿舍、仓库等临时设施或随意堆放材料。
2、 全面排查 治理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隐患。
  • 对存在一般安全隐患的深基坑项目,立即要求限期整改;

  • 对存在严重缺陷和重大安全隐患的深基坑项目, 立即停止施工,并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3、严格落实建筑施工企业 安全总监制 、项目安全督查员委派制、项目安全生产包联制等三项制度。
4、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全面到岗履职, 项目经理和安全员应与工人同步上班、同步下班
通报项目名单

文件原文:

关于2020年上半年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执法监督检查情况的通报
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局)、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为落实国家、省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和文明施工水平,有效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按照年度工作安排,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了上半年执法监督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检查基本情况
2020年6月10~19日,我厅组成5个检查组,对全省11个设区市及定州市、辛集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含消防、职业病防治)、深基坑工程管控以及“双控”机制建设工作进行执法监督检查。本次检查通过听取汇报、查阅相关文件和会议记录、现场抽查等方式,共检查在建项目81个(含深基坑工程项目13个), 对存在一般安全隐患的20个项目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31个项目下发行政执法建议书 (详见附件)。
总体来看,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能够落实国家、省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开展专项整治,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和暗查暗访活动,认真落实“一台账四清单”,扎实推进“双控”机制建设,不断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突出重点工作和重要节点工作的落实,认真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积极防控施工安全风险。按照《2020年河北省汛期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深基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积极研究汛期深基坑施工特点,全面排查治理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隐患,规范深基坑工程施工行为;及时对全国“两会”、清明、暑期汛期等特殊时段安全生产工作早安排早部署,加强督促检查,确保重要时段施工安全。与此同时,各方责任主体认真落实“一台账三清单”制度,落实《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和《河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建立台账,明确措施,加强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监督管理和施工现场安全防范措施,加强一线工人安全教育,安全生产总体稳定可控。
二、存在问题
通过现场检查发现,全省建筑安全管理工作仍然存在发展不平衡,执法监督不够,部分施工企业和项目主体责任、危大工程管理和“双控”机制不能完全落实等问题,部分施工现场仍然存在安全隐患,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建设主管部门
1.部分市未严格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有关处罚条款,对企业降低安全生产条件及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不够;个别市、县施工安全管控粗放,针对性不强;对消防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督导力度不够;“双控”机制建设需进一步加强,在指导企业建立相关制度和开展风险分级辨识管控及隐患排查治理等方面需加大检查督导和推进力度;监督抽查、监督执法不严格。
2.部分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安全一线执法人员专业知识欠缺;监督执法力度不够,未能及时发现和处置施工现场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对危大工程管理的监督检查力度和效果方面有待加强。
(二)各方责任主体
1.部分建设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不够,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协调管理不到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落实。 个别建设单位未按时或未足额支付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未组织制定施工现场多塔作业防碰撞措施
2.部分施工单位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程度不够,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落实不到位,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制度落实不到位,不能及时发现并制止违章指挥、违规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等“三违”现象。个别项目危大工程清单编制不细,针对性不强,未设置危大工程公示牌;个别单位危大工程方案经专家论证后未根据论证报告修改完善。个别施工方案编制依据和标准使用错误,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未结合施工现场实际,不能指导现场施工。对安全教育培训重视不足,存在培训时间达不到要求、三级教育不到位、培训记录不详细等问题。
3.部分监理单位安全监理职责不落实,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等重点部位专项巡视检查和旁站监理不到位;对施工单位资料审查不认真, 对人员持证上岗、施工方案审批把关不严 ;对施工现场发现的安全隐患未进行跟踪整改。
(三)个别施工现场突出问题
石家庄市华牧项目2#住宅楼、3#办公楼及部分地下车库工程等施工现场不同程度存在基坑未按专项方案组织施工、土方开挖超挖未及时支护、基坑支护方案未按照专家意见进行修改完善等问题。邯郸市香榭花都1#、5#住宅楼配套商业及地下室项目等工程存在塔吊升高限位和回转限位失灵,使用非原厂制造的附着装置,塔机标准节螺栓严重松动,起重臂碰撞架体,不能自由旋转,塔机起重臂作业半径内覆盖高压线未做安全防护,未按规定组织验收,施工现场塔机司机无证上岗,日常维护保养不到位等问题。保定市巨力新城四期等施工现场存在临时用电总电箱一闸多用,三级配电箱未作重复接地设备未接pE线等问题。秦皇岛北戴河新区租赁住房(人才公寓)建设项目等施工现场存在建筑物外脚手架立杆有部分悬空现象,个别部位立杆缺失,立杆间距过大,架体未设置立网和水平兜网,现场落地脚手架悬挑脚手架搭设与方案严重不符,悬挑式脚手架未按照规定编制并审核,脚手架个别部位拉结点少,未严格按照方案执行实施等问题。衡水丽景蓝湾二期施工项目存在电动吊篮限位开关和钢丝绳卡方向不符合规范要求,卸料平台锚固、斜拉钢丝绳不符合规范要求,未执行专项施工方案等问题。部分施工现场安全资料管理管理混乱、资料缺失。
各地要 对下达行政执法建议书的责任施工单位依法依规处罚到位,记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信用信息系统,将其所有施工项目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和力度 。请各地务于2020年8月15日前将隐患整改、复查和处罚情况及时反馈我厅。
三、下步工作要求
当前,我省正值暑期汛期和施工高峰期,且极端天气易发频发,也是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易发期,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各地建设主管部门要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逐一复查,逐一销号,确保按时限、按标准整改到位,以更加严格的措施和手段,全力抓实抓好建筑施工安全工作。
(一)加强暑期汛期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暑期汛期历来是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易发期,且极易因自然灾害引发次生衍生事故。要增强做好暑期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做到提前部署,准备充分,预防得力。要认真分析查找本地区暑期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薄弱环节,督促指导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全面、细致、深入地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特别要突出做好对斜坡、高切坡附近建筑工程的监督检查和日常巡查, 严禁在斜坡、高切坡上方及其坡脚乱挖、乱建宿舍、仓库等临时设施或随意堆放材料 。要强化暑期汛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完善暑期汛期应急救援预案,加强救援物资设备装备的储备,切实提高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二)加强深基坑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要按照《2020年河北省汛期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深基坑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认真研究汛期深基坑施工特点, 全面排查治理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隐患 ,规范深基坑工程施工行为,确保深基坑工程项目施工安全。重点排查深基坑工程施工过程中安全技术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是否按已审批方案设计组织施工并监测;深基坑支护、边坡混凝土强度、锚杆深度、挡水墙设置和地表、基坑底部疏排水措施等是否符合《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等标准规范;周边硬化、排水措施及临边堆载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对存在一般安全隐患的深基坑项目,立即要求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对存在严重缺陷和重大安全隐患的深基坑项目,立即停止施工,并依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严肃处理
(三)加强“双控”机制建设。 要积极督促施工单位及现场认真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指南》《建筑施工安全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指导手册》等有关政策标准和要求,精准辨识施工现场安全风险并分级管控,实施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化管理,落实“一台账四清单”和“一台账三清单”,发挥“双控”机制双重预防作用。要强化典型带动,示范引领,定期组织观摩交流,推动“双控”机制建设工作持续深入。
(四)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督促各方责任主体认真履职尽责, 严格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总监制、项目安全督查员委派制、项目安全生产包联制等三项制度 ,确保施工现场安全保证体系有效运行。严格落实企业定期检、项目部每周检、班组天天检制度,安全责任层层落实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每个人员。实行项目负责人带班生产制度, 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特种作业人员全面到岗履职,项目经理和安全员应与工人同步上班、同步下班 。督促施工企业狠抓“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现象整治,对违章行为真抓、严管、重罚,消除事故风险苗头;监理人员要到岗到位,按要求实施监理,突出做好危大工程专项方案审核及施工专项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敦促施工单位整改。
附件:2020年上半年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执法监督检查下发行政执法建议书项目名单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0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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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抢沙发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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