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为贯彻落实住建部关于大力推进BIM技术的工作部署,充分发挥专家队伍技术指导作用,助力我市BIM技术应用实现科学、健康、有序发展,我局决定开展全市BIM专家征集筛选工作,更新和充实深圳市BIM专家信息库资源。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工程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以及科研教育、软件开发等领域从事BIM相关工作,具备一定BIM技术能力的专业人员。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和社会责任感,无不良行为记录;
(二)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丰富的工程实践经验,了解国内外BIM发展动向,熟悉BIM相关政策法规、标准规范和相关理论研究;
(三)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职称,从事BIM相关工作3年以上;或者具有中级职称,从事BIM相关工作5年以上;或者从事BIM相关工作8年以上;
(四)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有关工作;年龄不应低于30周岁,且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
(五)专业能力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作为BIM项目或专业负责人,承担过2项以上中型工程项目或1项以上大型工程项目在设计、施工、运维等某阶段的BIM实际应用;
2.承担的工程项目获得全国或省部级BIM技术应用奖项,或者市级BIM技术应用二等奖以上;
3.具有较强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和工作协调能力。编制过市级及以上BIM标准(含团体标准),且已通过行业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评审或已颁布实施;或参与国家、省、市、区、企业BIM技术应用课题研究,且国家、省、市、区级课题成果应已通过专家评审,企业级课题应获得国家、省、市科技成果认定或奖项;
4.拥有BIM技术相关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或发明专利;
5.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从事BIM教学或研究3年以上。
专家受市、区主管部门委托提供以下专业技术服务:
(一)BIM政策文件、以及标准、指南等技术文件的制定、咨询和论证,为深圳市BIM应用发展提供意见和建议;
(二)BIM重大技术研发或科研课题的咨询和评审;
(三)协助市、区主管部门开展BIM示范项目、示范企业、应用人才评审认定和咨询工作;
(四)为建设工程项目BIM应用提供咨询与技术服务;
(五)参与BIM技术应用相关行业调研、培训宣贯、观摩交流、论坛竞赛等工作;
(六)市、区主管部门委托的其他BIM专项工作。
(一)符合条件的人员自愿申请,如实填写《深圳市建筑信息模型(BIM)专家申请表》(附件1),并提供个人学历、职称、业绩、标准、课题等相关证明材料,报所在单位。BIM类信息优先填写。
(二)申请人所在单位认真核实附件1所填信息无误后,加盖单位公章;并填写《深圳市建筑信息模型(BIM)专家推荐情况汇总表》(附件2)及加盖公章。每家单位推荐专家数原则上不超过5名。
(三)我局委托深圳市建筑信息模型产业创新发展促进会(简称市BIM促进会)进行资料收集和初审工作,并对通过初审的申请人进行BIM相关知识培训、考核;对通过资格初审、知识培训和考核的申请人,由我局向社会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其纳入到专家库。
(四)熟悉BIM相关技术的中国科学院或工程院院士、全国勘察设计大师、主持或主编过国家级BIM科研课题和标准规范的人员,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经市主管部门审核后直接纳入到专家库。
(五)上述征选程序,同样适用于2017年深圳市建筑信息模型(BIM)专家库(附件3)中的在库专家。
本次征集工作截止日期为2020年8月20日。请各区(新区)住房建设主管部门组织本辖区建设工程企业积极推荐BIM专家,相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协会学会,及时通知有关企业或单位积极申报。
请各单位将附件1、2书面资料及相关证明材料报送至指定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笋岗西路3007号市政设计大厦二楼222室,联系人:王佳怡,联系电话:13424443938;李良胜,联系电话:13670113097),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qinke@zjj.sz.gov.cn(注明“深圳市建筑信息模型(BIM)专家申请”,宜为可编辑版)。逾期不予受理。
特此通知。
附件:
1.深圳市建筑信息模型(BIM)专家申请表
2.深圳市建筑信息模型(BIM)专家推荐情况汇总表
3.2017年深圳市建筑信息模型(BIM)专家库入库专家名单
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
2020年7月10日
0人已收藏
0人已打赏
免费0人已点赞
分享
市政BIM应用
返回版块2227 条内容 · 117 人订阅
阅读下一篇
厦门推进BIM应用和CIM平台建设,两年工作方案出台!提升城市空间治理能力 提高审批效率,建设智慧城市 离不开数据模拟和科学分析 BIM(建筑信息模型) 和CIM(城市信息模型) 就是其中非常重要的手段 厦门市多规合一CIM平台智慧管理模块
回帖成功
经验值 +10
全部回复(0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抢沙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