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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安建筑】重罚!中铁二十四局和中铁十五局被禁止在江苏承揽新项目

发布于:2019-10-12 14:18:12 来自:建筑设计/建筑资料库 [复制转发]

时隔一个月,两家央企相继被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曝光,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已降低,按照事故通报时间即日起在江苏省内不得承揽新的工程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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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图是中铁十五局的事故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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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项目发生事故致1人死亡

中铁十五局集团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在江苏省内 不得承揽新的工程项目;

2019年8月26日19时50分左右,由中铁十五局集团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江苏省华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南京市建邺区南京晓庄学院网格学院改造项目工程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生产安全事故,致1人死亡,施工总承包单位被江苏省住建厅通报,并按照有关规定自8月30日发布之日起在江苏省内不得承揽新的工程项目。

2019年8月26日下午19时50分左右,由中铁十五局集团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江苏省华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南京市建邺区南京晓庄学院网格学院改造项目工程工地,发生一起高处坠落生产安全事故,致1人死亡,现通报如下:

事故工程:南京晓庄学院网格学院改造项目工程

事故地点:南京市建邺区北圩路41号

事故时间:2019年8月26日下午19时50分左右

伤亡情况:1人死亡

建设单位:南京晓庄学院

项目负责人:厉程

施工总承包单位:中铁十五局集团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尹陆海       

项目经理:苏占国

专业分包单位:钟星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袁野  

 项目负责人:丁胜

监理单位名称:江苏省华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烁  

项目总监:潘力刚

事故概况:

2019年8月26日下午19时50分左右,由中铁十五局集团城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江苏省华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南京市建邺区南京晓庄学院网格学院改造项目工程工地,1名工人(男,49岁,河南夏邑人)在二层食堂过道部位站在人字梯上(站立高度约1m)安装消防喷淋头时,不慎从人字梯上滑落摔倒至地面,项目部立即拨打120急救,急救车到达后将其送至江苏省人民医院抢救,经抢救无效于当晚21时47分左右死亡。


上述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已降低,按照有关规定自今日起在江苏省内不得承揽新的工程项目。


时隔一个月,又一央企


时隔一个月,又一央企,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的南京地铁七号线一工地,发生一起生产安全事故,致1人死亡。同样,施工总承包单位被江苏省住建厅通报,并按照有关规定自9月27日发布之日起,在江苏省内不得承揽新的工程项目。生产安全再一次敲响了警钟。


江苏省住建厅曝光通报称, 2019年9月26日上午9时40分左右,由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上海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监理的南京地铁七号线D7-TA03标土建一工区工程工地,发生一起起重机械伤害生产安全事故,致1人死亡,现通报如下:


事故工程:南京地铁七号线D7-TA03标土建一工区工程。

事故地点: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虎踞北路52号。

事故时间:2019年9月26日上午9时40分左右。

伤亡情况:1人死亡。

建设单位:南京地铁建设有限公司;项目负责人:赵红光。

施工总承包单位: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朱赤;项目经理:范长征。

专业分包单位:南京亚冠管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何亚军;项目负责人:杜旭鹏。

监理单位:上海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强;项目总监:乔永强。

事故概况:2019年9月26日上午9时40分左右,由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施工总承包,上海建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监理的南京地铁七号线D7-TA03标土建一工区工程工地,南京亚冠管业有限公司1名维修工(男,24岁,河南新乡人)在检修钢筋加工棚内门式起重机时,被起重葫芦挤压受伤,10时5分消防及120到场实施救援,10时50分消防人员将该名维修工从检修平台救至地面,10时55分由120送达南医大二附院进行抢救,经抢救无效于下午14时左右死亡。

上述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已降低,按照有关规定自9月27日起在江苏省内不得承揽新的工程项目。

全部回复(2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抢地板
  • lasy123
    lasy123 沙发

    谨记安全责任大于天,谨记安全责任大于天

    2019-10-12 16:45:12

    回复 举报
    赞同1
  • xingye8860
    xingye8860 板凳

    施工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已降低

    2019-11-19 08:42:19

    回复 举报
    赞同0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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