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在线论坛 \ 建筑设计 \ 建筑规范 \ SICOLAB医药工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废水污染防治)

SICOLAB医药工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废水污染防治)

发布于:2019-09-24 10:15:24 来自:建筑设计/建筑规范 [复制转发]

SICOLAB医药工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废水污染防治

污染源控制

一、单位产品基准排水量应满足或优于相应类别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规定,废水总排放量应符合环境影响评价中总量控制要求。

二、纯水制备系统排污、循环水系统排污、蒸汽凝水宜回收利用。

三、清洗药用包装材料应采用高效率清洗设备;高洁净度包装材料的清洗废水宜重复利用于低洁净度包装材料的清洗。

四、水冷却系统不应采用直流水冷却,应使用循环冷却水。

废水治理

一、生产车间、原辅料和产品储存场地的地面冲洗水及污染区域的初期雨水,应纳入废水系统。

二、高悬浮物废水宜采用混凝沉淀或气浮等措施预处理。

三、高硫酸盐废水宜采用蒸发浓缩或生物脱硫措施预处理。

四、含第一类污染物废水必须在车间单独收集,超过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时应设置处理设施。车间排放口或处理设施排放口,污染物浓度必须达到现行国家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制药行业污染物排放标准或地方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的规定。

五、可生物降解的高浓度废水宜采用厌氧生化预处理;难生化降解的化学合成类废水宜采取微电解、高级氧化等预处理措施。

六、含氮、磷废水宜选择生物脱氮、除磷法处理。高氮磷废水宜采用物化法预处理。

七、含较高色度的提取类、中药类废水应进行脱色处理。

八、厂区雨、污水排放口应设置切断设施。事故废水必须进行截留、收集,检测不达标的废水应采取处理措施。

固体废物利用和处置

一、固体废物应分类收集、储存和处置。

二、固体废物的处置应首先回收、重复利用、综合利用。

三、含贵金属的废催化剂应回收利用。

四、有机溶剂应循环使用,并应设置回收系统。挥发性有机溶剂回收应选用密闭、高效回收系统。

五、硫酸铵、磷酸铵等含高氮、高磷废液,宜无害化处理后综合利用,不应直接纳入废水处理系统。

六、提取类、中药类产生的药材残渣应综合利用。

七、热值较高但不能回收利用的危险废物,宜采取焚烧处理,并宜回收热能。

八、危险废物应单独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场所应符合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要求,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的规定;危险废物的处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4、《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8,以及地方有关危险废物收集、运输和处置的规定。

九、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宜综合利用,其处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的规定。

十、高浓度釜残液应作为危险废物处置,不应排入废水系统。更换品种或设备检修时,反应器、容器内的物料应作为危险废物予以收集和处置,不应进入排水系统。

十一、未经无害化处理的抗生素发酵菌渣应作为危险废物处置。

十二、生产维生素、氨基酸及其他非抗生素类发酵过程产生的菌丝体,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 5085的规定鉴别。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时,宜综合利用,或作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置。

十三、生物工程类发酵菌渣、一次性生物反应器应作为危险废物处置。

十四、废药品、药尘、废试剂、除微生物过滤器的废滤芯(废滤膜)和药品接触的废包装物等,应作为危险废物处置。

十五、含重金属矿物药渣应作为危险废物处置。

十六、实验室酸碱废液、废试剂及第一道清洗废水应分类收集,并应作为危险废物处置。

十七、生物安全实验室、实验动物房产生固体废物应无害化处置。实验动物尸体、废解剖组织应焚烧处理。

十八、污水处理站排出的污泥,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危险废物鉴别标准》GB 5085的规定鉴别,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时,可综合利用或进行卫生填埋;属于危险废物时,应作为危险废物处置。

地下水污染防治

一、含有毒有害、腐蚀性物质的设备、构筑物和管道的设计,应采取消除或减少物料和污染物跑、冒、滴、漏的措施。

二、工厂平面设计中,应根据污染特征划分重点污染防治区、一般污染防治区和非污染防治区,并应选择相应的防渗设计方案。

三、输送和贮存含有毒有害、腐蚀性物质的废水沟渠、埋地管道、废水池和检查井等,所在区域应按重点污染防治区采取防渗漏和防腐蚀措施。

四、企业内的固体废物暂存场所应采取防止流失和扬散的措施,地面防渗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的规定。

 噪声防治

一、设备选型应采用低噪声的机械设备,安装时,应采取减振降噪措施。

二、蒸汽、压缩空气等气体放空时,应采取噪声控制措施。

三、高噪声设备宜布置在室内,有强噪声设备的房间,墙面宜增设吸声材料。

四、室外机械设备布置应充分利用地形、建构筑物等声屏作用。

五、各生产装置区的噪声控制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GB 50087的规定。

六、厂界噪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的规定。

生物安全

一、生物工程类制药(包括研发)发酵罐和培养罐尾气,应采取过滤措施进行处理。

二、生物工程类制药生产、生物安全实验室、实验动物房中含生物活性物质的工艺设备、实验器皿,应先灭活后再清洗。

三、生物工程类制药生产、生物安全实验室、实验动物房中含有病毒、活性细菌的废水应单独收集,灭菌灭活后应纳入排水系统。

四、抗生素类制药废水宜在废水处理工艺中增加前处理工艺破坏抗生素分子结构。

五、生物工程类制药生产中排放含有生物活性的固体废物应在厂内灭活处理。

六、实验室、检验室含病原体培养基、标本、菌种和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就地消毒或灭活。

七、离厂集中无害化处置的实验动物尸体、组织等,应放置在密闭防漏的包装袋(容器)中贮存和转运,外包装应消毒灭活。

八、生物安全柜排风口过滤器的滤芯应及时更换,并应就地灭活。

九、存在生物安全性风险的抗生素类、生物工程类制药废水处理装置产生的剩余污泥,应消毒后处置。

  • 加倍努力
    加倍努力 沙发

    好资料,多谢楼主!

    2019-09-25 08:35:25

    回复 举报
    赞同0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建筑规范

返回版块

34.62 万条内容 · 485 人订阅

猜你喜欢

阅读下一篇

SICOLAB医药工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环境管理和监测)

医药工业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环境管理和监测) 环境管理 一、各种污染物的排放和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转应确立控制指标。 二、环境档案应建立并健全,应包括环境影响评价、污染防治设施设计、技术改进及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竣工验收、污染源调查与监测、环境监测和事故应急预案等资料。 环境监测 一、环境监测时应制定日常监测计划和制度。 二、污染源宜定期监测和统计。 三、污染物排放监控位置应设置永久性排放口标志,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环境保护图形标志

回帖成功

经验值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