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土木吧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本院再审认为,判断鼎昊公司是否完成第一阶段施工图设计工作,恒泉公司应否支付设计费及设计费数额如何确定,应当以双方合同和补充协议约定为依据,合同及补充协议未约定的,应以政府及行政主管部门的规范性文件规定为依据。
双方签订的工程设计合同约定:鼎昊公司承担恒泉公司恒辉假日广场工程设计,设计费为500万元。付费方式为:第一次付费10%为定金,计50万元,于合同签订后15天内支付;第二次付费30%,计150万元,于完成每期施工图设计文件后15天内支付;第三次付费30%,计150万元,于每期施工图经审图部门审查通过后15天内支付。如果恒泉公司在合同履行期间解除合同,鼎昊公司未开始工作的,不退还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恒泉公司应根据鼎昊公司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的,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设计费;超过一半的,按该阶段全部设计费付费。
关于施工图设计的工作内容,双方在2010年12月28日签订的补充协议中约定:鼎昊公司在施工图设计阶段进行的施工图设计工作,具体为完成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五个专业各种房型的全套施工图初稿。此阶段结束后,鼎昊公司需向恒泉公司提供各种房型的施工图(初稿)小样稿和电子文件。恒泉公司对施工图初稿进行设计质量、设计深度、经济测算,并提出修改意见。鼎昊公司再根据恒泉公司提出的修改设计,直至恒泉公司最终确认修改合格后,进入下阶段设计。
但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明确规定,编制工程设计文件分为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南京市人民政府于2011年7月12日发布的《南京市民用建筑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初步设计文件经主审部门批准后,设计单位方可进行施工图设计。可见,完成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是施工图设计工作的前置程序和必要条件,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经政府规划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图设计。南京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总建筑师和南京市浦口区规划局城建科工作人员向南京中院再审提供的咨询意见进一步证实,在施工图设计的工作流程中,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是必经程序和必备条件。然而双方签订的工程设计合同及补充协议对此并未进行约定。故政府及行政主管部门的规范性文件规定与双方合同约定具有同等法律拘束力。
本案审理中,双方当事人认可以下事实:
(一)合同签订后,恒泉公司未支付定金50万元;
(二)合同签订后,鼎昊公司向恒泉公司提交方案报批图共5套各39张,双方工作人员已通过发送电子邮件着手进行方案优化,但上述方案报批图尚未经过规划部门审批。因此,鼎昊公司完成的设计工作,仅仅处在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施工图设计前置阶段,尚未进入补充协议约定的施工图设计实质阶段,但方案图报批设计也是施工图设计不可或缺的必要环节。据此应当认定,鼎昊公司已开始进行合同约定的施工图设计工作。由于案涉方案设计图尚未经过政府规划部门审批,且南京中院再审中向南京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总建筑师咨询,该总建筑师阅看鼎昊公司提交的施工图设计草稿后认为该设计图草稿并不是施工图,只是施工图设计必须经过的过程。故而喜邦南京公司出具的"证明",只能证明鼎昊公司着手开展第一阶段施工图设计工作,不足以证明鼎昊公司已完成第一阶段施工图设计工作。况且,即使方案设计图经政府规划审批后,鼎昊公司可依经审批的方案设计图进行建筑专业、结构专业、给排水专业、电气专业、暖通专业、建筑节能等各种房型的全套专业施工图设计,但依双方补充协议约定,鼎昊公司除应向恒泉公司提供设计图(初稿)小样稿和电子文件,还应根据恒泉公司对施工图初稿进行设计质量、设计深度、经济测算,并应根据恒泉公司提出修改的意见修改设计,直至恒泉公司最终确认修改合格后,该阶段设计工作才告结束。因此,第一阶段施工图设计工作应分为三个步骤:一是完成方案图设计并通过政府规划部门审批;二是根据经规划审批的设计方案图进行施工图设计并提交恒泉公司修改;三是根据恒泉公司提出的修改意见再进行施工图设计修改,直至恒泉公司最终确认。而鼎昊公司已完成的施工图设计工作,仅为该阶段的第一个步骤,尚未达到该阶段应完成工作量的一半。
鼎昊公司着手进行的施工图设计工作,对应的是合同约定的第二次付费,即第一阶段施工图设计工作。本次付费金额为总设计费500万元的30%计150万元。恒泉公司在此阶段解除合同,根据合同关于"如果恒泉公司在合同履行期间解除合同,鼎昊公司未开始工作的,不退还定金;已开始设计工作的,恒泉公司应根据鼎昊公司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的,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设计费"的约定,鉴于定金50万元亦为总设计费500万元的组成部分,且合同约定恒泉公司解除合同鼎昊公司不退还定金,则恒泉公司不仅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第二次付费金额150万元的一半即75万元支付设计费,还应支付定金50万元。因此,恒泉公司解除合同后,应当给付鼎昊公司设计费125万元。
喜邦南京公司出具的"证明",虽然证明恒泉公司为考虑开发进度要求提前开展施工图设计,方案图设计与施工图设计在喜邦南京公司与鼎昊公司两家公司同时进行,但案涉方案设计图尚未经过政府规划部门审批,故而南京中院再审采信喜邦南京公司出具的"证明",判决恒泉公司支付鼎昊公司第一阶段设计费全部设计费,明显不符合合同约定,构成认定事实错误,应当予以纠正。恒泉公司的该部分申诉理由成立。
0人已收藏
0人已打赏
免费0人已点赞
分享
混凝土结构
返回版块140.16 万条内容 · 2195 人订阅
阅读下一篇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暂行规定的通知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规划委(局)、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中发[2016]6号)、《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海绵城市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5号),指导各地做好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我部研究制定了《海绵城市专项规划编制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现印发给你们。
回帖成功
经验值 +10
全部回复(17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hu239534
沙发
2019-09-11 17:29:11
赞同0
-
cof1562114151698
板凳
2019-09-11 15:22:11
赞同0
加载更多楼主辛苦。设计不好干啊.........
回复 举报
以前看帖基本不回帖,后来我发现,这样不但会花掉我的金币,而且不厚道。于是我把这段文字保存在记事本里,每看一个帖子,就复制上去,以表达我对楼主的谢意,把帖子顶起来,顺便帮自己挣点金钱
回复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