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
为深入推进建筑领域“放管服”改革,按照《国家职业资格目录》之外一律不得许可和认定职业资格的要求,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现将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二、持有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正在担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在2019年12月31日前,暂可继续担任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其聘用单位应尽快按照有关要求更换项目负责人。
三、符合《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国人部发〔2004〕16号)第七条规定的,参加一级建造师考试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
小编附(国人部发〔2004〕16号文)第七条规定:
第七条:符合《暂行规定》有关报名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一) 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 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可参照本通知精神,做好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有关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19年7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抄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 政策解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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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执业证书是住建部(原建设部)根据当时建造师数量不能满足形势需要所做的变通处理,由原来的一级项目经理经过考核,自动转换成一级临时建造师。
2003年2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取消第二批行政审批项目和改变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管理方式的决定》,明确规定取消项目经理的行政审批,由注册建造师代替,并设立过渡期。
对于那些符合条件(从业多年、资历很深、担任项目经理多年)的人,发一个临时执业资格证书,和正式的具有同等效力,可以作为企业招标投标、资质评审和个人资格管理的依据。
2003年到2008年是过渡期,到期后必须取得建造师执业证书并注册的,才能当项目经理。
按理说,5年过渡期满后,临时执业证书也就作废了。但后来多省因为通过建造师考试的人不多,又把过渡期适当延长了一些。
直至今日,该制度终于取消了。
— 这两种情况考一建,可免考两门科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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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一建临时执业证书的取消,好大一批资深项目经理该何去何从?
考取一建证书是当务之急!
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 一建行情趋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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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今年7月,全国一级建造师注册人数同比去年减少了3.9万余人,其中全国32个省市(包含总后)里75%的地区一建注册人数出现负增长。
目前市场本就缺证,现在又取消一建临时执业证书,可想而知,一建证书未来的行情会更加吃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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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知道了!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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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刻生效??!!!这有点突然,哈哈哈,虽然已经酝酿了很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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