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环保的名义”对车主开刀,刘局敢拿乌纱帽担保吗?
最近西安天气酷热难耐,可是西安市环保局和公安局一个“2019年8月起10年以上车禁止进三环”的通告,比燥热天气更让人抓狂,一下子怼火了西安人的脾气,网友炸了锅,骂声一大片。
面对舆情激愤,西安市环保局和公安局昨天下午紧急“打补丁”,做了一些解释和澄清,但关键细节仍然模糊不清,偷换概念,态度强势,让人难以理解,更谈不上心悦诚服地认可。面对这一涉嫌违法,侵害公民财产权益,很多地方漠视民意,面对90%以上反对声音,仍坚持“一定会执行”的奇葩新政,我仍然要高喊一声“我反对”!“以环保的名义”禁行是否真能达到治污效果,环保局长刘军敢拿乌纱帽担保吗?
一、“高排放老旧汽车”仍以年限认定为主 国Ⅲ达标要放行竟然属于“特殊情况”
且看原文:
《征求意见稿》内容显示,西安市拟对高排放老旧汽车实施禁限行管控。其中“高排放老旧汽车包括2008年8月1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天然气)汽车和2013年7月1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汽车。”
网友对以年限为线,而非以环保检验标准为基础,划分“高排放老旧汽车”的标准,感到很不满。这个也是“10年以上车不能进三环”形同强制报废关键点的核心分歧。对此,环保局的解释是,“用时间节点来说,市民更容易懂”。解释背景为,2008年7月1日起,全国开始实施国Ⅲ排放,所以意味着国Ⅱ标准的汽车此后再也无法注册登记,而2008年8月1日是一个截止点,此前的车辆可能大部分都属于国Ⅱ排放,所以征求意见稿中的2008年8月1日前注册登记的汽车(汽油、天然气)主要是针对国Ⅱ排放。同样,2013年7月1日起是柴油车实施国Ⅲ排放的最后期限,所以也将国Ⅲ排放的柴油车确定为高排放老旧柴油车。
这样的解释看似为了让百姓容易懂,其实仍然没有点清和说透“10年以上年限汽油(天然气)车”和“5年以上年限柴油车”被划分为“ 高排放老旧车”的理由。因为2008年8月1日前的汽油(天然气)车,“可能大部分都属于国Ⅱ排放”,并不代表全部。而且很多车主经过后期改造,或油品升级,完全可以达到或超过国Ⅲ排放,车辆注册年限和车况、保养、油品及路况,有多种关系,这种不以车辆环保达标为标准,而以年限简单“一刀切”的简单认定办法,难免被喷“懒政”,令人难以理解。
全国乘用车市场信息联席会秘书长崔东树认为,2008年以前,市场就有一些中高端车型已经达到国三标准,甚至有些车已达到“欧四标准(欧IV排放标准)”,远不能称为老旧车,禁行是对资源的一种浪费,“排放标准实施的时间是最后达标时间,但这并不代表所有车型都是在最后时间达标的。
而对于“2008年买的国Ⅲ标准车也禁限行吗?”的疑问,环保局称:“在2008年8月1日前注册登记的国Ⅲ排放汽车,以及在2008年8月1日前注册登记的但车况良好的车辆,属于特殊情况,需要具体看待。如果是国Ⅲ需要鉴定,属实的话就不需要淘汰。”这个“属于特殊情况”,说明环保局仍然坚持以年限为主要认定标准,仍然坚持2008年底前的绝大部分车“应该老死”。官员这种认识理念下出台的新政,仍然把2008年前的绝大部分车判了“死缓”,既不科学,也不合理。
二、 “10年车三环内限行”形同强制报废 决策结果涉嫌严重违法违规
对于这件争议颇大、涉及民生的重大政策,是否于法有据?西安市环保局的解释是:根据《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一条: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大气污染防治需要和机动车排放污染状况,划定机动车限行区域、时段,并向社会公告。《陕西省铁腕治霾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方案(2018-2020年)》(陕政发[2018]16号):制定在用机动车淘汰更新激励政策,加快推进以国Ⅱ及以下汽油车和国Ⅲ及以下柴油车等为主的老旧高排放机动车更新工作。《西安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七条: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机动车排放标准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采取限制通行区域、通行时间等交通管制措施,并向社会公告。
而对于这些“以环保的名义”限制合法注册、年审的10年以上车辆正常通行,是否就不违法呢?很多网友、律师和专家难以苟同。
首先,《陕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配套执行的是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后的《大气污染防治法》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里面没有机动车限行的规定了。
很显然,陕西省的条例属下位法规,已经违反了上位法《大气污染防治法》,属于无效条款。
其次,通告与国家《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不符,缺乏法律依据。2012年12月27日,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令2012年第12号公布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明确规定了“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行驶里程达到60万公里引导报废。作为地方性法规,不得与国家上位法有所冲突和违背。在国家已经明确制定“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的情况下,废止原来的15年年限车报废的要求,西安市制定这一通告,依据何在?
西安市环保局的辩解是,我们这是“限行”,不是“强制淘汰”。可对于一个在三环内区域活动的车,你已经一周限行其一天不开车了,还全天限行,这和“强制报废”又有何区别?
对于大多数私家车,车主都十分爱惜,定期保养,加正规加油站的汽油,每年年检都能达标,符合国家汽车强制检验和环保要求,这种情况,凭什么禁止这些汽车上路?明年8月起禁止进三环,2020年全西安市禁止行驶,难道让这些西安开车人把车开到国外去上班吗?如此变相报废,指鹿为马,不仅违反《物权法》,而且违反公民与政府合法的契约,是利用公权力对公民私有财产的非法褫夺和侵害,与宪法不符,更与政府应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要求不符。
在我国,“法无溯及力”适用于民法、刑法、行政法等方面,是一条普世原则。有专家认为,就是不能用今天的规定去约束昨天的行为。具体来说,政府可以约束明天买汽车的人,可以规定购买汽车排放标准必须达到怎样的排放标准,但不能突然宣布市民昨天购买的汽车就不能上路了。有人调侃,哪一天西安规定三环内不让60岁以上进,那把这些人难道直接送火葬场吗?
三、涉及近28万个有车家庭数百亿负担 不要以比例小模糊不公
在被问及本次新政,可能涉及多少车辆?环保局的回复是“柴油车11.5万辆,占比3.83%;汽油车16.2万辆,占比5.4%。加起来有27.7万辆。” 也就是说,这个新政将影响西安市近28万个家庭,每个家庭按3-4人算,至少波及100多万人。而这些有10年左右车辆有车人,扎根西安多年,是西安的中产阶级或贫下基层,更是建设新西安的主力军。而政府如此作法,无疑给这些本就为高涨的房价、难进的学校和高昂的医药费而惴惴不安的老西安人,又增加了一个压垮他们负担极限的稻草。
大多数私家车每年仅仅只跑1万公里左右,按2008年计算,也仅仅只跑了10万公里出头,对于工薪阶层,一辆汽车花费都会在八九万,十几万,是一笔很大的支出,这种情况强制禁限行,实际就是逼迫这部分家庭低价处理或报废汽车(因为规定出来后,这些无法在三环内行驶的二手车根本卖不上价,本地无人要,只能买到外省),会对社会资源造成巨大浪费。因为此新政消息的影响,如果按每辆10年车平均折价损失2万算,27.7万车就是55亿元的财产损失。而新购车辆按10万算,则又需这28万个家庭,支出280亿元。
环保局解释说,后面有补偿,但这些补偿,能和市场行情已经折价太多比吗?能彻底弥补被迫卖新车、卖新车这种折腾,心理和身体遭受的折磨比吗?
一些官员可能高兴地说,这多么拉动西安的GDP啊!但如果以此榨干百姓血汗,让几十万个家庭身心俱疲的新政,还是免了吧!失去人心,这个城再红,也是空城,又有何用?!
一些2008年以后的车主,也许会庆幸自己没有被限行,不用急着换车,目前只是涉及汽油车的5.4%和柴油车的3.83%。“一项只针对于全市9%机动车的限行政策,成功地引起了另外91%机动车的恐慌”。但此先例一开,谁又敢保证下一波韭菜不会轮到你呢?
不知道大家注意没有,政府对此公告的执行期是5年,但如果这近28万辆车被迫卖身,已经拥有300多万辆机动车保有量的西安,明年或5年后会否再提高标准,让你的车也三环外限行?你今天作为看客的沉默,明天就是你受罪的起因。
这是一笔巨大的民心账,也是一个稳定人心、温暖群众、关切百姓切身利益的政治仗。莫以“为了大多数人民群众”为借口,而伤害少部分人民群众,因为他们也是人民群众!而其实究竟是为了谁,为了什么,一些官员心知肚明。引用一句名言,“自由啊,多少罪恶都假借你的名义而诞生”。
四、“以环保的名义”是否真有效 环保局长敢拿乌纱帽担保吗?
据测算,每年可减少氮氧化物、碳氢化合物和颗粒物等污染物排放约6.8万吨。”这是西安市坚决甚至激进推行“10年以上车限行”的最大理由和借口。可这么大动作,真的会有效果吗?如果不能达到预期效果,谁敢拿乌纱帽说,自己会为此承担责任?
专门查了一下2016年中央第六环境保护督察组对陕西省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后形成的督察意见。其中提到,由于历史原因,关中地区重化产业比重较大,大气污染问题突出。但近年来仍在大量新建扩建高污染项目,2015年火电装机规模、煤化工产能、水泥熟料产能分别较2013年增加约13.0%、17.7%和8.4%,不仅进一步加剧区域大气污染,也为今后产业结构调整带来沉重负担。”没有重点提及机动车污染。而比起东京、上海,西安的机动车保有量远低于发达城市。
而环保局昨天的解释也是,西安目前依然是全国74个重要城市的后10名,政府主管部门非常焦虑;从国家层面,目前已将汾渭平原的污染防治当做主攻方向之一。“西安是‘汾渭平原’中唯一一个副省级城市,如果自己都不能痛下决心,还指望别人帮什么忙?”李博说,在联防联控中,西安空气质量改善的措施甚至要严于周边城市。
病大家都理解,但方子开得对症吗?据西安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及西安市机动车排气污染监督监测中心,对2015年西安市大气颗粒物来源解析结果表明,机动车尾气对西安市PM2.5的贡献约为21.4%。也就是说,机动车尾气污染只占PM2.5污染源的1/5。有网友说,支持环保严格执法,但环保局不敢狠抓大的火电厂、煤厂的污染,抓住关键“牛鼻子”,仅仅依靠车限行,能解决西安大气污染的现状吗?如此磨刀霍霍向机动车,仅仅因为新上任的环保局长是从市交警支队队长调过来,对车主下手熟悉吗?
“机动车尾气是综合性的污染,并不单一仅仅是车辆本身。”西安市环境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李澍曾表示,尾气污染与机动车、油品、道路通行状况以及出行方式均有关系。高峰期三环内的平均行驶速度如果能从25公里提高到40公里,污染物排放会显著减少,其中一氧化碳会降低33%,碳氢化合物会降低31%,氮氧化物会降低13%,PM2.5会降低19.25。可见,缓堵提速比淘汰旧车买新车,车辆总量不变,污染微减的治理思路更有效。
为达到“有效降低机动车污染物排放”的目的,北京对于汽车的排放要求是从提高排放标准开始。为了不让排放大的车辆上路,北京提高了排放标准,自称京六。排放标准低的汽车进不了北京销售,注册车辆达不到北京市排放标准年审不通过,自然也被排除在北京之外。即便如此,京六标准因为超前和苛刻而被环保部多次叫停。对比北京,对比更多城市的汽车禁限措施,有网友认为,西安的做法确实很“流氓”。
五、面对90%以上强烈的反对 建议环保局“一定会执行”三思而慎行
从7月23日的公告发出,到7月24日的紧急召开媒体见面会,我相信,西安市环保局和公安局的领导,除非他生活在真空,一定听到了社会各界对此新政强烈的反对,甚至谩骂之声。
首先,从7月23日晚发出的全文643字的通告中,对最易引起争议的“明年8月起10年车禁止进三环”,因为语焉不详,可能引发舆情危机的判断不足。对这么重大的关乎数十万个有车家庭财产处置的大事,竟然靠“署名X年X月”,连个日期都不详的简短通告中,让老百姓去猜想,引发全城恐慌,我对两个部门政策制定如此草率、激进、闭门造车的态度,不能答应。
而一些人认为某报记者误读环保局意思也很牵强。根源之错,仍在环保局。
“意见稿会取消吗?”“一定会执行,会根据市民的建议,针对科学、合理的建议,对条款进行微调,因为西安大气污染治理一刻都不能等。”有网友调侃,“你都定了,还征求个锤子意见啊?”“屠夫要杀猪,问猪你是要红烧呢,还是清炖呢?猪说,我不想死。屠夫说:看你,跑题了!……”
华商报做的调查显示,9成以上的人反对新政,但西安市环保局副局长李博的回复仍是“一定会执行”,这根本就是无视民意!甚至在媒体直播现场,有位应答者竟然说出“我们要强势的话,可以不让你们媒体报道”的傲娇的话,其权利的傲慢和偏见,我又怎能答应?!
当然,环保要抓,但如何科学限车限行,群众满意,是需要智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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