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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避难间防烟措施

发布于:2017-08-21 22:05:21 来自:暖通空调/通风排烟 [复制转发]
消防规范5.5.23.9:应设置直接对外的可开启窗口或独立的机械防烟设施
技术措施2009 4.9.3: 除建筑高度超过50m的一类公共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居住建筑外,避难层(间)应设有两个不同朝向的可开启外窗或百叶窗,且每个朝向的自然通风面积不应小于2.0m2;
高规8.3.1 封闭避难层(间)应设置机械防烟,
鉴于高规已经废止,高层住宅内的(不超过100m)的封闭避难间防烟是否可以不做机械防烟,满足开窗面积自然防烟??只要一个朝向开窗面积足够就可以还是必须不同朝向??
请高手指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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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 流沙无形
    流沙无形 沙发

    路过,学习一下
    2017-08-23 08:5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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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赞同0
  • 放水发电
    放水发电 板凳
    路过,学习一下
    2017-08-23 08: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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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通风排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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