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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皋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实施意见

发布于:2017-07-17 11:36:17 来自:装配式建筑/行业政策 [复制转发]

各镇(区、街道)人民政府(管委会、办事处),市各相关部门和单位:
  《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实施意见》已经十六届市政府第四十八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如皋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月5日  
  
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加快我市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进程和转型升级步伐,不断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和行业综合实力,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实现从“建筑大市”向“建筑强市”转变和“传统建筑业”向“现代建筑业”转变,特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基本原则
  全面贯彻执行生态环保、绿色低碳、循环可持续的发展理念,以建设绿色建筑、智能建筑为目标,以政府推动、市场主动、科技兴业、转型升级、培育典型、以点带面、产业配套、联动推进为原则,加快建筑业转变发展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和资源协调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发展目标
  认真贯彻《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促进建筑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苏政发〔2014〕111号)精神,以建设全国一流建筑强市为目标定位,稳步推出政府投资性试点项目,完善政策配套,引导建筑市场走现代产业化道路,培育一批具备现代化水准的设计、研发、建设和专业建筑生产企业和基地,努力使我市建筑产业现代化主要指标走在全省前列,确保优质高效完成省和南通市确定的建筑产业现代化发展目标。主要分三个阶段推进:
  1.试点示范期(2015-2017)。到2017年底,确保全市建成1-2个省级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基地,培育2-3家建筑产业化集团,形成一批以优势企业为核心,产业链全覆盖的产业集群。以保障性住房和政府投资项目为主,鼓励企业按照产业现代化要求设计和建造试点示范项目,全市建筑企业现代化方式施工的建筑面积占同期新开工建筑面积的比例每年提高5个百分点。
  2.推广发展期(2018-2020年)。建筑产业现代化水平已较为成熟,形成3-4家涵盖设计、研发、建设、专业配套、上下游产业链全覆盖,产融深度融合、资本高效运作,科技引领发展及能够具备进军其他高端市场的大型建工集团,到2020年底新培育总承包特级资质企业1-2家,上市企业1家,全市建筑产业现代方式施工的建筑面积占同期新开工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以上,新建建筑预制装配化率达到30%以上,装饰装修装配化率达到30%以上,新建成成品住房全装修率达30%以上。
  3.普及应用期(2021-2023年)。到2023年底,建筑产业现代化方式成为主导建造方式,全市产业化施工方式的建筑面积占同期开工面积比例、新建建筑装配化率达到50%以上,装饰装修装配化率、科技进步贡献率均达到60%以上。
  三、重点工作
  1.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并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近期和中长期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合理确定建筑产业现代化生产力布局和年度发展目标,统筹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到2015年底完成规划编制工作,明确目标任务,制定具体政策。
  2.积极打造产业基地。到2017年底,全市新增1-2个产业园或产业基地。充分发挥专业生产企业的支撑作用,扶持6-8个规模合理、创新能力强、机械化水平高、生产制作能力强的专业构造配套生产企业。到2023年,实现全市建筑产业现代化生产基地和平台建设全覆盖,满足市场需求,建筑产业现代化建造方式成为主要建造方式。
  3.培育现代产业集团。到2017年底全市重点培育2-3家集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建筑施工等一体化的总承包企业,培育扶持6-8家专业配套生产制造型产业集团,逐步形成功能齐全,产业链全覆盖,技术质量高,一条龙的现代建筑产业集团。
  4.促进企业转型升级。紧紧围绕产业现代化发展要求,积极推进和发展设备制造、产品加工、新型建材、再生能源、绿色环保等相关产业,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积极稳妥向高铁、桥梁、隧道等高端市场延伸和发展,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产学研功能配套齐全、创新型品牌产品和重点企业。进一步完善现代企业制度,鼓励企业积极向资本市场拓展,力争到2023年底前,全市建筑上市企业总数达到2-3家。
  5.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加强产学研合作,推动企业全面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培育和组建一批工程研发中心、共性技术服务中心、行业协同创新中心,一级以上资质企业均应建立相应的研发机构,到2023年底,力争建成2-3家省级技术研发中心,一家国家级技术研发中心,引导企业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加快形成一批先进实用技术、产品标准和施工工法。深入推进建筑企业和行业信息化应用示范工程,全面提高建筑企业运营效率和管理能力。到2017年,全市一级总承包以上企业全面建成信息化管理平台,到2023年所有一级资质企业全面应用全过程信息化管理。
  6.健全监管服务体系。加强和完善管理制度的建设,创新项目招投标、施工组织、质量安全、竣工验收和产品交付后期跟踪服务等管理模式,健全检验检测体系,实现建筑构配件和部品部件全过程跟踪、定位和维护,完善工程质量追溯机制,提升建筑产业现代化工程质量,提高质量监管效能。
  7.推行特定市场引导。发挥房地产开发企业集成应用,发展一批利用建筑产业现代化方式开发建设的骨干企业,提升开发建设水平,积极引导和行政推动房地产开发项目采用建筑产业现代化方式开发建设比重,到2017年,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和全装修产品住房的比例达到30%,到2020年,提升至50%,加大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支持力度,新建政府投资的民生项目、公共事业项目采用现代化方式建设比重到2017年达到50%,到2020年达到80%以上。
  8.提升产业国际化水平。大力开拓境外市场,提高建筑行业企业、市场和人才在国际化水平,加快提升在交通、水利、市政、铁路等基础设施领域的施工能力,鼓励企业引进国际先进技术装配和管理经验,“走出去”抢占国际市场,通过“引进来”和“走出去”相结合,不断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产业现代化水平。
  四、政策支持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成立,且建筑产业现代化项目在本市内生产加工的企业,可享受以下政策:
  1.建立现代建筑产业化基地。根据本地区现有规模产业为载体基地,各相关配套和关联产业等要素相对集聚的模式,根据需求,进一步扩大用地供给规模,确保产业规模化、集聚和集约化。
  2.对列入市级重点项目推进计划的,且当年新增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上新型现代建筑生产企业,按其生产设备投资额的5%给予奖励;对投资建设建筑产业化方式生产的企业,符合条件的申报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按规定享受相应税收优惠政策;对引进技术装备(关键原材料和零部件)向产业化转型升级的企业,符合国家、省、市有关免征进口关税及进口环节增值税、购置机器设备抵扣增值税和技术转让所得税等优惠政策规定的,相关部门要积极申报,争取相关优惠支持。
  3.在全市范围内,对采用产业现代化方式施工的建设项目,给予建设单位40元/㎡的生态建设专项奖金补贴。对符合《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促进建筑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实施意见》(皋办〔2013〕23号)要求的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按照文件规定,享受相关政策优惠奖励。
  4.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成品房发生的实际全装修成本按规定在税前扣除。凡购买全装修商品住宅的,住房公积金执行《南通市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通政发〔2015〕39号)精神,贷款首付比例按政策允许范围内最低首付比例执行,并给予购房者房款总额0.5%的补贴。
  5.对采用装配式建筑技术建设的房地产项目办理规划审批时,其外墙预制部分建成面积(不超过装配式建筑单体地上规划建筑面积之和的3%)可以计入成交地块的容积率计算,对采用建筑产业现代化方式建造的商品房项目,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允许将装配式预制构件投资计入工程总投资额,纳入进度衡量。
  6.凡采用产业现代化建设施工的项目,按照工程所占比例,免征相应的墙改基金、散装水泥基金、扬尘排污费等费用。
  7.采用产业现代化方式建设的开发项目和入驻产业基地的企业,在符合相关政策规定范围内可分期缴纳土地金。
  8.对入驻产业基地的现代化生产企业,在土地、资质、许可等方面依法优先落实指标,缩短审批时间。
  9.对政府投资项目采用建筑产业现代化方式建设的,招标时可将建筑产业现代化建设作为施工技术准入条件,对符合法定条件的,市公共资源管理交易管理中心可优先选择在本市建筑产业现代化基地上投资建厂的企业公开招投标或邀请招投标的方式。
  10.对自主创新、引进吸收或战略联盟的新型建筑产业现代化的企业,金融机构应优先给予支持,同时可享受与工业企业相同的贷款贴息等优惠政策,消费者购买采用建筑产业现代化方式建设的商品住宅,在办理住房贷款时给予支持,采用公积金贷款的,可优先放贷。
  11.按照本市发展目标的三个阶段具体要求,本市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将采用产业现代化方式的建筑指标的面积占比、预制装配率、全装修成品住房率等指标纳入地块规划设计要点。
  五、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发改委、财政局、科技局、国税局、地税局、人社局、国土局、规划局、住建局、商务局、环保局、安监局、市场监督局、公管办、建工局等相关部门和各政府投资主体为成员单位,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统筹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各项工作。由市建工局牵头,市发改委、国土局、规划局、住建局等部门配合组建市建筑产业化技术委员会,技术委员会由规划、设计、施工、监理、质量检测、质安监督、建筑经济、建材生产领域及高等院校、科研领域的专家组成,负责建筑产业化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
  2.注重技术指导。通过招才引智和招商引资,以及高等院校、科员机构,并切实加强交流合作,不断引进吸收先进技术、管理经验、人才队伍和具有领军能力的实体经济。
  3.营造良好氛围。通过各类宣传媒体,大力宣传和推介建筑产业现代化的重要意义,不断提高新型建筑产业现代化在社会公众中的认知度、认同度,引导全社会形成节约资源、保护环境、集约高效的生产方式和绿色环保、智能节能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为推动新型建筑产业现代化营造良好的氛围。
  4.强化服务保障。各镇(区、街道)、各部门要围绕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的要求,把建筑产业现代化摆到更加重要、更加突出的位置,积极推进,全过程跟踪服务,整体联动,统筹协调,依法优化精简审批流程,提高服务效率,对照扶持政策和激励意见及相关要求,及时兑现服务承诺和各项奖励和扶持政策,努力营造健康、良好的发展氛围。

  • sango1986
    sango1986 沙发
    谢谢楼主分享
    2017-09-30 08:4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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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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