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东孟姜女河高铁站区域改道工程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2015
年
1
月
26
日
华闻网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乡市东孟姜女河高铁站区域改道工程项目已由
上级文件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乡市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及地方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新乡市石武高铁新乡站西
1
公里、京港澳高速公路与新乡市东环路之间
2.2
工程规模:河道改道段
3.915km
的河道土方开挖、提防填筑、河道混凝土硬化、铰接式护坡砌筑、赵定排清淤扩宽、倒虹吸及节制闸建设等工程。工程造价约
1
亿元,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3
计划工期:
365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新乡市东孟姜女河高铁站区域改道工程施工。
2.5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标段名:新乡市东孟姜女河高铁站区域改道工程。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承诺书一: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提供承诺书)
3.3
承诺书二: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企业提供承诺书)
3.4
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以上(含贰级)资质。
3.5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壹级以上(含壹级)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8
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
6
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
120
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提供符合要求的证明材料)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由本项目招标人提供相关证明)
3.9.3
投标项目负责人近三年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
1
亿元及以上类似工程业绩。
说明:
1
、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验收合格证明》三者缺一不可,《施工合同》须经工程所在地的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或项目主管部门备案,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不予认可。时间以竣工验收的日期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单项合同金额或规模数据,否则视为无效。
3
、以上资格审查材料复印件必须装订入投标文件中,原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以供招标人及评委核查,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不再接受任何资料。凡是本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原件核对的材料,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提交,否则其复印件按无效文件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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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抢板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