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扯淡的消防规定要来了,有消息说,关于住宅建筑疏散楼梯前室和合用前室的设置规定,住宅建筑中的2部疏散楼梯间采用剪刀楼梯间时,应确保人员在每个楼层通过公共区进行楼梯间的转换,而不需要经过住宅的套内空间。这意味着什么?且看下文分析。
一个扯淡的消防规定“要来了”
高层一梯两户全部哭晕!
高层
一梯两户
注意:是一梯两户
历来是作为豪宅、楼王出现
▲万科.江湾府185m2
▲温州.城市之光139m2
▲南京.铂悦金陵155m2
这些户型都具备两大亮点
1.独立电梯
2.北向半私密阳台(开敞式前室)
而这些亮点
将会因为一个扯淡的消防规定
而彻底消失
你蒙逼没有?
一次内部宣讲
网友评论
小编了解到:
各地消防部门已经开始执行(进度不一)
审图机构也已经开始控制
基本情况是:
规划审批未通过的项目,按新规执行。
规划审批已通过项目,可按原规范执行。
小编提示:各位大虾抓紧与当地消防部门沟通,以免项目翻车
看第2条:
住宅剪刀梯
确保人员在每个楼层
通过公共区进行楼梯间转换
完全针对高层一梯两户而来
以上三个实例
全部躺枪
无法满足
“在公共区进行楼梯间转换”
▲平面图
公摊面积:70.13m2
无法满足在公共区进行楼梯间转换
有独立电梯厅,半私密阳台
修改方案1:
公摊面积:68.77m2
满足在公共区进行楼梯间转换
没有独立电梯厅,半私密阳台
品质大打折扣
修改方案2:
公摊面积:66.40m2
满足在公共区进行楼梯间转换
没有独立电梯厅,半私密阳台
品质大打折扣
按上面两种修改
豪宅品质荡然无存
甲方很生气
后果很严重
必须保证:
1、独立电梯厅
2、半私密阳台
修改如下▼
公摊面积:70.12m2
满足在公共区进行楼梯间转换
有独立电梯厅,半私密阳台
▲户型1-
符合新规要求
▲户型2-
符合新规要求
▲户型3-
加门即可满足新规要求
▲户型4-
加门即可满足新规要求
户型1、2符合要求
户型3、4增加楼梯门即可
总结一下
高层一梯两户
以后的户型设计要重新考虑了!
面对消防新出的规定,设计狮,你准备好改图了吗?你觉得这一转换合理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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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觉得后面的调整方案有个问题,有的需要穿过楼梯间才能到另外的前室,这样好吗?理解比较粗浅,望海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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觉得后面的调整方案有个问题,有的需要穿过楼梯间才能到另外的前室,这样好吗?理解比较粗浅,望海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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