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在线论坛 \ 暖通空调 \ 暖通资料库 \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

全国民用建筑工程设计技术措施

发布于:2015-07-31 11:39:31 来自:暖通空调/暖通资料库 [复制转发]
1 基本规定 1.1 总则 1.1.1 本《技术措施》根据《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0l9-2003)及有关规范的规定,并在贯彻国家颁布的节约能源政策的原则下进行编制。 1.1.2 本《技术措施》适用新建、扩建、改建的民用建筑的采暖、通风、空气调节、制冷、锅炉房和煤气供应技术。 1.1.3 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设计应遵照执行的规范、规定和标准如下表l.l.3。
表1.1.3 主要规范、规定和标准















序号
标准号
标准名称
1
(GB 50019-2003)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
2
(GB 50016-2003)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3
(GB 50045-2003)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设计规范》
4
(GB 50176-93)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
5
(GB 50041-92)
《锅炉房设计规范》
6
(GB 50028-93)(2003年修订版)
《城镇燃气设计规范》
7
(GB 50098-98)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
8
(GB 50096-1999)(2003年修订版)
《住宅设计规范》
9
(GB 50155-92)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术语标准》
10
(JGJ 26-95)
《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部分)
11
(GB 50189-93)
《旅游旅馆建筑热工与空气调节节能设计标准》
12
(GB 50242-2002)
《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13
(GB 50243-2002)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1.1.4 对表1.1.3所列规范、规定和标准应执行其全部条文规定,其中的强制性条文必须执行。 1.1.5 当新的规范、规定和标准颁布实施后,表1.1.3中有关标准相应地作废,应按新的标准执行。 1.1.6 本《技术措施》的条文若有同表1.1.3中有关文件相矛盾之处,应按照表1.1.3中有关文件执行。 1.1.7 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及其制冷设计方案应根据建筑物的用途、工艺和使用要求、室外气象条件以及能源状况等并同有关专业配合,通过技术经济比较确定。 1.1.8 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及其制冷系统所用设备、构件及材料应根据国家和建设地区现有的生产能力和材料供应情况等择优选用,尽量就地取材。
同一工程中,用途相同的设备的系列和规格型号应尽量统一。
1.1.9 为贯彻国家颁布的节约能源的政策,在保证使用功能和建筑质量并符合经济原则的条件下,应将采暖能耗控制在节能设计标准规定的水平上。

详见

申明:内容来自用户上传,著作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侵权问题,请点击此处联系,我们将及时处理!

全部回复(10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 huanleedoudou
    huanleedoudou 沙发
    谢谢楼主分享
    2016-11-07 10:03:07

    回复 举报
    赞同0
  • 水滴石穿02
    谢谢楼主分享
    2016-07-18 21:43:18

    回复 举报
    赞同0
加载更多

暖通资料库

返回版块

25.42 万条内容 · 638 人订阅

猜你喜欢

阅读下一篇

暖通行业冷库设计规范资料整理汇总

第一章 总 则  第1.0.1条 冷库设计应满足食品冷藏的技术要求和卫生要求,作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确保质量。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公称容积为500立方米及以上新建, 扩建的食品冷库, 不 适用于山洞冷库、石拱覆土冷库。  本规范制冷部分适用于以氨为工质的制冷装置。  第1.0.3条 冷库设计应在总结实践经验和科学实验的基础上,积极慎重地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和新材料,使生产流程合理,节约能源、操作、维修方便。

回帖成功

经验值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