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16-2008 第13.12条 防火剩余电流动作报警系统 13.12.1 为防范电气火灾,下列民用建筑物的配电线路设置防火剩余电流动作报警系统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保护对象分级为特级的建筑物的配电线路,应设置防火剩余电流动作报警系统; 2 除住宅外,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保护对象分级为一级的建筑物的配电线路,宜设置防火剩余电流动作报警系统。 各位大侠在设计时是否会考虑此系统,如果有楼宇自控系统,此系统是否多余? 实际工作中各位是如何权衡的? |
0人已收藏
0人已打赏
免费0人已点赞
分享
供配电技术
返回版块97.9 万条内容 · 2161 人订阅
阅读下一篇
大家来围观了,电网接地方式的选择,欢迎来讨论1)220kV及以上电网:基本都采用中性点直接接地或经低阻抗接地方式; 2)110~154kV电网:大部分采用直接接地方式;必要时也有经电阻、电抗或者消弧线圈接地; 3)3~63kV电网:单相接地电流不大于规定数值(小于30A),采用不接地方式,否则采用经消弧线圈接地方式,但是,城市或企业部门以电抗为主的6~35kV电网,单相接地电流较大,采用经低值电阻接地方式;
回帖成功
经验值 +10
全部回复(3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但是,由于一开始因为电气事故造成的漏电也会引起漏电断路器的跳闸,所以,它的确有一定的防火功能。但防火不能靠它。
回复 举报
回复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