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版专攻 于 2014-12-18 09:54 编辑
按:《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
GB50974-2014
)出版以来,对消规中地下建筑以及建筑物体积的计算方法,网友争论很大,现就规范第一主编和第三主编在不同场合宣贯时的说法分享给大家,希望大家积极讨论,以便我们更好的掌握和运用规范。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技术规范》(
GB50974-2014
)中,室内外消防用水量及火灾延续时间里都有地下建筑的分类,与以前规范有些差别,如果这里地下建筑和建筑的地下室理解有误就对消防用水量有很大的影响,
1. 曾杰在公安部消防局组织的《消规》宣贯中的说法:(约在录音
1:8’---1:15’
之间)
Ps
:因录音的质量问题,有些没听清楚就用特殊符号代替
O(
∩
_
∩
)O
哈哈
~
整合以前,以前都是只算地上建筑的体积,地下部分叫地下室,地下室我们一般不算体积,现在地下室面积越来越大,地下室一般作为汽车库了、机电用房,汽车库单列(另有专业规范《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规定),所以说根据这个概念来说,你如果是组合建造的,地上地下原则上分开,除非你地下一、二层作商场和地上部分一样,那从严要求,计算一起选择“体型当量”(听不清楚),如果地下是
~
!
@
车库,你可以把他分开,因为车库是单列,然后取其大来进行整体建筑体量来控制水量,这是一个系统的话,假如你分开设置(系统)的话那更好了,各自独立。那么对现在规范来讲地下建筑(包括地图)、平战结合的人防工程讲的是他独立建造,这样的“事情”,按照这样的取值,这也是为了这三个规范《高规》、《建规》、《人防规》啊整体的“控量”他!
@#
讲的是地下建筑都是独立建造,那么附建的原则上从其建筑物的总体,只是在这整体过程当中,只是可以,地上地下这个用水量的区别,我想这个概念这样讲大家可能好操作一些。
2. 黄晓家的上海宣贯录音:(约在
56’~58’
)
同时增加了地下建筑,这个地下建筑我们是独立的
(
地下建筑
)
,那么关于汽车库,的我们这里规范原来是包含的,后来汽车库规范(组)讲跟我们这个理论关系不一致,他们呢最好按照他们的走,那时候我们就取消了,也就说是这一本规范到目前为止所有的建筑物基本都包含了,唯有汽车库规范不包括,啊,这本规范大家应该看一看,其他的我们所有的,按照原来的事实上这本规范所有的参数都应该包括在内,但这本汽车库(防火规范)我们不含了,啊不含了,汽车库(防火设计)他还有汽车库的(防火)规范……
3.综合两位专家意见:
3.1.
消规中的地下建筑非建筑物的地下室,而是
独立
的地下建筑;
3.2.
汽车库单列,汽车库有专门的防火设计规范,汽车库的防火设计按照《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PS
:据说新版正在弄
);
3.3.
建筑物的体积计算:地上地下原则分开,取大的室外消防用水量;当地下室和地上部分使用功能一致(比如商场),功能上不是那么分开的话(楼上楼下一个商场?)就一起计算;
4.来自网络的一个规范组答疑扫描件,盖有公章,但无法确定真假,可作为理解规范的参考
黄晓家上海《消规》宣贯照片及录音
曾杰主讲《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贯宣讲座2014.10.29PPT及实况录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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