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
年
9
月
18
日国务院第
24
次常务会议通过《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中第十八条明确规定:“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城镇内涝防治专项规划的要求,确定雨水收集利用设施建设标准,明确雨水的排水分区和排水出路,合理控制雨水径流。”
雨水是一种天然资源,在自然水文循环系统中,地区之间降雨的蒸发、径流、入渗都是有一定比例的,尽管这种比例会随着地形、地貌、气候、土壤等自然条件的差异而有所区别,但降雨、蒸发、径流、入渗的循环体系是基本平衡的。
随着城市化进程,硬化地面和屋面越来越多,自然生态的雨水排放系统被破坏,作为自然水循环应有的蒸发、径流、入渗比例也无法维持,在不透水地面,降雨中80%
—
90%
都变成径流,蒸发、入渗的通路已被不透水地面所阻断。
原本缓慢汇集的径流现在可以在不透水路面的帮助下,以最快的速度向地区的低地集中,并在最短的时间内形成积水。在该地区应有的蒸发、入渗的时间和水源没有了,地下水的补充通道和水源也没有了,不仅如此,原有的整个水生态系统也只能随之消亡。
不合理的城市雨水排放毁坏了雨水的自然通路,甚至造成了雨水洪灾。
在自然状态下,雨水是一个完整的自然循环系统,现在城市发展占去了大量的土地资源,并且硬化面不断的加大,造成原来可以回补到地下的水全部流失。另外人类不断的开采地下水,双方面造成地面沉降,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很多城市为了更好的发展,采取了一系列的相关措施,让雨水再回补到地下水的处理系统,即为雨水渗透。
通过加大城市的排水能力是不能缓解城市地域的扩大和地表硬化面积增加所带来的积水问题,不断加快的城市化规模总是领先于城市排水能力的更新,原本已经不堪重负的城市排水官网只能超负荷运转。大多数城市运用的雨污合流制为主的排水模式更使得这种情况雪上加霜。只有让城市雨水的自然通道通畅,才能使城市彻底摆脱梦魇。
雨污混流严重,急降雨时,雨水成了污水的运载工具,排入城市周边河道,污染了水环境,导致污水处理厂处理效率极低,根据统计数据,雨水在城市的公共污水排放中的比例可以达到
40%
甚至更高,对雨水进行收集利用,不仅可以减少水资源的浪费,同时可以降低城市排水管网的建设成本和污水处理成本。
2013
年
1
月
6
日,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绿色建筑行动方案的通知》,《绿色建筑行动方案》提出“十二五”期间完场新建绿色建筑
10
亿平方米;到
2015
年末,
20%
的城镇新建建筑达到绿色建筑标准要求。同时还对“十二五”期间绿色建筑方案、政策支持等予以明确。
《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工程技术规范》GB50400
:我过的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市化建设将建筑屋面、路面、广场、停车场等均进行了表面硬质化处理,是原有的植被、土壤被不透水或弱透水的地面所覆盖,大量的雨水以地面径流的形式排除,地面入渗量大为降低。如此造成地下水补给不足、土壤含水率低、空气干燥、洪峰流量容易形成、水涝灾害频繁出现的不利影响。建筑与小区雨水利用是水资源综合利用系统中的新的系统利用工程,对实现与水资源化、节约用水、修复水环境和生态环境,减轻城市洪涝具有重要意义。
绿色建筑的水系统的主要任务是实现节水目标,提高水资源利用率,把污水、废水、雨水、地表水、再生水回收利用,使“供给——用户”和“雨水、地表水——径流——排放”这种一次性低利用率的线性模式改为“供给——排放——贮存——处理——回用”的循环利用模式,同时维护“降雨——渗透
/
调蓄——蒸发——降雨”的自然水循环,改善“净水——污水——净化——回用”的区域水循环。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将评价体系的六大指标之一的节水与水资源利用分为
3
个部分:节水规划、提高用水效率和雨污水综合利用。一般来讲,绿色建筑的水系统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给排水系统、污水处理系统、中水利用系统、雨水利用系统、节水器材和人工水环境系统。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GB/T50378
中对绿色建筑满足一般项和可选项的非传统水资源利用率要求分别是
10%
和
30%
。非传统水资源是指:采用再生水和雨水等代替市政供水或地下水量供给景观、绿化、冲厕等杂用的水量的百分比。将经过处理的雨水利用于绿化、景观、道路冲洗、冲厕等,就是提高非传统水资源利用率的重要手段。从长远看,开发利用雨水等非传统水源,对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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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
这必将遭到真理的无情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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