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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十不准”

发布于:2007-09-07 21:52:07 来自:给排水工程/建筑给排水 [复制转发]
施工现场“十不准”

一、不戴安全帽,不准进现场 。
二、酒后和带小孩不准进现场。
三、井架等垂直运输不准乘人。
四、不准穿拖鞋、高跟鞋及硬底鞋上班。
五、模板及易腐材料不准作脚手板使用,作业时不准打闹。
六、电源开关不准一闸多用,未经训练的职工,不准操作机械。
七、无防护措施不准高空作业。
八、吊装设备未经检查(或试吊)不准吊装,下面不准站人。
九、木工场地和防火禁区不准吸烟。
十、施工现场各种材料应分类堆放整齐,做到文明施工

[ 本帖最后由 seek 于 2011-2-13 20:33 编辑 ]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建筑给排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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