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3-03-09 22:55:09
来自:建筑结构/混凝土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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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ldbxss 于 2013-3-13 20:08 编辑
《混规》GB50010-2010之9.2.13梁的腹板高度hw不小于450时,在梁的两个侧面应沿高度配置纵向构造钢筋。每侧纵向构造钢筋(不包括梁上、下部受力钢筋及架立钢筋)的间距不宜大于200mm,截面面积不应小于腹板截面面积(bhw)的0.10%,但当梁宽较大时可以适当放宽。
设计人员(假定梁宽b=250)如果在pkpm钢筋参数选定为d大于等于12,则程序会自动选为大于等于G4d12,hw小于450则不需要设腰筋,而hw刚刚大于450一点却要每侧加2d12筋,如果严格按间距不大于200的规定,则可选G4d10,如将间距放宽到大于200小于250,则可选G2d12,这样既减少了腰筋的用量又减少了拉筋的数量,减少工程的含钢量,会给建设单位带来一定的经济效益。
应该让梁腰筋间距控制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原来旧《混规》条文规定梁高大于等于700mm时每侧才加一根腰筋,而新规范却将腰筋间距限值在150mm到200mm之间,我个人认为没有必要将腰筋间距规定的这样小,200mm到300mm为宜,梁设置腰筋的主要目的就是要控制梁表面的竖向收缩裂缝,间距过密未必能达到有效控制表面裂缝的目的。
建议:
《混规》第9.2.13应修改如下:梁的腹板高度hw不小于450时,在梁的两个侧面应沿高度配置纵向构造钢筋。每侧纵向构造钢筋(不包括梁上、下部受力钢筋及架立钢筋)的
间距不宜小于200mm且不宜大于300mm,截面面积不应小于腹板截面面积(bhw)的0.10%,但当梁宽较大(给出限值)时可以适当放宽(给出配筋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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