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6-11-26 10:32:26
来自:站务休闲/闲聊茶吧
[复制转发]
继《反洗钱法》之后,中国人民银行近日又发布了两部反洗钱领域的重要规章:《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简称《规定》)和《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简称《办法》)。
在这两部细则中规定,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交易20万元以上或者外币交易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现金收支,将被视为大额交易,需要由金融机构向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报告。市场人士纷纷表示,关于“反洗钱”的一系列规定,将对楼市的灰色地带造成冲击。
央行出招打击洗钱
继《反洗钱法》之后,中国人民银行近日又发布了两部反洗
钱领域的重要规章:《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和《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经过长时间的努力后,中国人民银行现在已经搭建起了反洗钱的基本体系。
在2006年8月份,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中国反洗钱报告》,该报告中称,根据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对2005年中国大额和可疑资金交易报告的分析,人民币可疑资金交易报告主要集中在我国东部和南部沿海地区、东北和西南的边境口岸地区和个别内陆省份。
2005年,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共接到人民币大额资金交易报告1.02亿笔,外汇大额资金交易报告935.26万笔;全国银行类金融机构报送人民币和外汇大额资金交易报告的数量大体呈逐月增加的趋势。2005年,中国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共接到人民币可疑资金交易报告28.34万笔,外汇可疑资金交易报告198万笔;全国银行类金融机构报送的人民币可疑资金交易报告的数量是上年的7.85倍,外汇可疑资金交易报告的数量是上年的11.96倍。
可疑资金交易数量增长迅速。有关人士介绍说,中国人民银行现在已经搭建起了反洗钱的基本体系,银行业、证券期货业、保险业三个反洗钱规定将于近期颁布实施,届时反洗钱工作领域将从银行业扩展到证券业和保险业。
20万元成为监测门槛
11月初,中国人民银行又接连发布了两部反洗钱领域的重要规章:《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和《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反洗钱法》明年1月1日起施行,个人账户单笔或一天内累计进账20万元以上,将被列为可疑交易并受监测。
上月底通过的《反洗钱法》中规定:本法所称金融机构,是指依法设立的从事金融业务的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信用合作社、邮政储汇机构、信托投资公司、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以及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并公布的从事金融业务的其他机构。
《规定》重申,中国人民银行是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对金融机构的反洗钱工作进行监督管理。中国银监会、中国证监会、中国保监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履行反洗钱监督管理职责。
根据《办法》,单笔或者当日累计人民币交易20万元以上或者外币交易等值1万美元以上的现金缴存、现金支取、现金结售汇、现钞兑换、现金汇款、现金票据解付及其他形式的现金收支,将被视为大额交易,需要由金融机构向反洗钱检测分析中心报告。
此外,《办法》还对资金冻结时间做出明确规定:临时冻结不得超过48小时。金融机构在按照国务院反洗钱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采取临时冻结措施后48小时内,未接到侦查机关继续冻结通知的,应当立即解除冻结。
《规定》和《办法》将分别于2007年1月1日和2007年3月1日起施行,2003年1月3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人民币大额和可疑支付交易报告管理办法》、《金融机构大额和可疑外汇资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和《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也将同时废止。
业内人士指出,《规定》和《办法》的出台,使得反洗钱领域的法律法规进一步健全,并且将对《反洗钱法》的实施形成有效配合,有助于反洗钱工作的顺利开展。
[来源]京华时报
全部回复(2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抢地板严厉打击才好
回复 举报
回复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