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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议财富、权力和女人

发布于:2005-08-11 15:36:11 来自:站务休闲/闲聊茶吧 [复制转发]
 世上的男女比例差不多,从这个比例意义上说,一夫一妻制恰好符合自然分配。但人类社会生活并不是这样安排的,就象财富的分配一样,从来就不是平均占有的。我们知道,一夫一妻制是西方基督教文明的产物,而中国、伊斯兰教国家不同,他们的传统或宗教文明规定一个男人可以象占有财富一样来占有女人,因为女人在男人的眼中,一直也是作为财富看待的。所以在中国,传统上实行的是一夫一妻多妾制,伊斯兰教国家实行的是一夫多妻制。中国和伊斯兰教国家的区别在于,中国被一个男人所占有的女性之间不是平等关系,要区分正室和偏房,而伊斯兰教国家妻子们之间的关系是平等的。   男人占有女人的质和量,是男人權力和财富的象征。在中国,皇帝可以拥有三宫六院七十二妃,其实是可以无限拥有,王公贵族也同样可以拥有众多的妻妾,贫民百姓如果有钱,也允许养许多妻妾。除了妻妾以外,占有的丫鬟数量,也是显示权力和财富的表现形式,当然丫鬟是一般作为劳动力来使用的,丫鬟数量的多少常常是和妻妾的多少成正比的,因为丫鬟大都是伺候妻妾、小姐和老人的。本来世上男女比例相差无几,这样一来,男人必定有一部分打光棍,所以中国俗语都说女人落不到家,就是说,只要是女人就一定可以嫁出去,哪怕这个女人有残疾或有精神不正常之类的毛病,也一般不存在嫁人问题。相比之下,部分男人就悲惨多了,一辈子打光棍甚至一辈子还是处男的也不希奇。   中国和世界上许多国家,传统上的婚姻行为都是商品买卖行为,直到现在还没有改变。所谓男女平等和宪法规定的保护妇女儿童,不仅仅因为妇女是弱者,更重要的意义是因为妇女是商品。中国的女人大多数都怕离婚,而且只要离婚,社会上往往都是指责男人。原因还是把女人当成了商品,而且女人自己也把自己当成了商品。如女人在离婚上甚至能够提出青春损失费这样荒谬的理由,其实就是女人自己贬低了自己。   女人只要作为商品的意义继续存在,财富和权力的范围就包括女人。同时,财富只要不是社会平均占有,尤其社会财富的大部分由少数人占有,多数人处于贫困和简单维持生存状态,女人作为商品的意义就不会消除。近几年揭露出来的腐败案件,没有一件是和女人没有关系的。因为占有女人,需要用财富和金钱达到目的,而积聚财富的一个主要目的是为了占有女人。因此成克杰、胡长清、李纪周、姬胜德等腐败黨政军要员,还有没有被揭露出来的千千万万个贪官恶吏,包二奶、养情人,嫖名妓,花天酒地,纸醉金迷,骄奢淫逸,显露出财富固有权力的威严。   权力即是财富,这点是人所共知的,这是中国传统和目前中国实实在在的事实。权力获得的一个渠道就是买官,不同的政府职务有不同的价钱。职权有价格是因为职权就是资本,凡是除俸禄(工资)外能够带来金钱收入的职权,实际上也是资本。一个小吏如工商管理员、税务员、银行信贷员、随便一个警察等都有价格,那科长、处长、局长、县市长等有较高的价格。在中国,权力即是财富,这个正定理是成立的。极少数廉正官员不以手中的权力资本谋取财富,那是个人问题,就好象有人只会把钱放到家里而不将其作为资本一个道理,但职权确实是资本。财富不完全代表权力,就是××黨專制社会下,财富也不能直接作为权力。但财富往往可以利用权力,可以驾御权力,也就是说可以转化为权力,通过金钱、美女来贿赂政府官员,以达到控制政府权力或一次性达到使用权力目的的贿赂,就是财富转化为权力的过程。   权力和财富的分割,在中国的历史上没有,在现在的中国更没有。“一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这种中国传统的习惯还是根深蒂固。什么时候真正实行民主制度,这种情况就会改变。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才能防止将权力转化为资本,在專制和人治制度下,不可能改变权力的资本性质。   纯粹权力和财富的结合,是中国最丑陋的社会现象。由于在获取财富方面的不公平,由于权力资本的存在,带来的结果就是极少数人迅速致富,资本迅速向权力集中,贪官队伍形成一个庞大的社会集团。支持其存在的是富有者阶层,包括中外资本家、商人。   在权力、财富意义上的犯罪方面,女人当然是指漂亮女人,就不是纯粹“人”的概念,而更多是财富和金钱的概念,女人和财富金钱的区别是,前者是有情感的、有意识的,后者是被动的、无意识的。许多贪官在金钱上或许有时不屑一顾,但遇到美女往往就会自然而然下水。所以,贿赂政府官员是使用金钱还是使用美女,虽然因人而异,但却可以说明美女也属于财富的范畴。金钱从质上讲可以使人有舒适的物质生活,房子、车子或山珍海味、美酒佳肴,当然金钱还可以随便找到美女,但美女不是一般商品,同样类别的商品是没有差异的,如大家都是奔驰宝马车,没有区别,但如果大家都有美女,那差异就大多了。因此,用美女进行贿赂,常常胜过金钱。
  • thy-dreames
    thy-dreames 沙发
      现在知道了吧,为什么古代的皇帝都喜欢打仗,就是想要更多的财富,为什么要让男人打仗呢,那样女人就多少嘛……所以说古人真傻,为了皇帝去买命,结果自己死了,什么都没有,可是皇帝去在享乐……
    2005-08-11 15:5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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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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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任何权力都必须受到限制,否则,就难免被滥用。   1995年10月13日,迈阿密警察局接到一个匿名电话举报,说某汽车站上有3个黑人青年,其中那个穿花格汗衫的,身上藏有一把手枪。两个警察在6分钟后风驰电掣到达这个汽车站,果然看到3个黑人男子站在那儿。警察命令他们举起手,结果从那个花格汗衫(他叫JL)身上搜出一把手枪。   JL还有10天才16岁,按照州法律,不足18岁携带武器是非法的。但是在法庭上,他的辩护律师却说,警察平白无故地在马路上搜查一个人,本身是非法的。宪法第四修正案禁止执法人员对公民进行不合理搜查,匿名举报不算理由。既然警察的搜查是违法的,那么搜出来的东西就不能作为证据。法庭同意了辩护律师提出的排斥证据的动议。警察局只得上诉。上诉法院认为警察局接到举报,有理由搜查,这是合法的。可是佛罗里达州最高法院又推翻了上诉法院的裁定,认为根据宪法,这样的搜查是违法的。2000年3月28日,联邦最高法院对佛罗里达诉JL一案作出最终裁决:单纯依靠匿名举报而没有其他线索和证据,警察没有权力在马路上拦截或搜查公民。   可是,此前不久,1月12日,联邦最高法院刚对另一个涉及警察权力的案子作出裁决,那是伊利诺诉沃德罗一案。   故事发生在1995年9月9日,芝加哥警察局的便衣警察诺兰和哈维驱车在一个毒品高犯罪率地区巡逻,他们看到墙边一个男子,就是本案被告沃德罗,拿着一个黑包。这男子看到自己被人注意,撒腿就跑,警察立即驱车包抄,最后把他逼进了死角。警察诺兰从沃德罗的包里搜出了手枪和子弹。   在法庭上,被告辩护律师提出动议,警察无缘无故地拦截和搜查平民是违法的,所以搜到的手枪不能作为证据,搜到了也不算。但是法庭不同意,认为警察在这种情况下的搜查是合法的,法庭判沃德罗非法持有武器罪。上诉法庭这次却认为,突然撒腿逃跑不能成为警察拦截和搜查的理由。判决被推翻了。再次上诉后,伊利诺州最高法院支持了上诉法院的裁定,但联邦最高法院却推翻了州最高法院的裁决,认定警察如果发现可疑行为的蛛丝马迹,就可以作为合理的怀疑,并有权根据这种怀疑进行拦截和搜查,这样做没有违反宪法第四修正案,是合法的。   警察是一种合法暴力机构,美国警察身上,枪、警棍、辣椒水、手铐,一应俱全,随时随地可以使用,有时候一点小事就会把人铐起来。妇孺皆知的常识是,警察必须得到法庭的搜查许可才可以搜查公民的家,对于公民来说,“家就是一个城堡,风可进,雨可进,国王不能进”。警察如果没有法庭的搜查证,不要说搜查,就是进人家的大门都要经过主人同意,主人不高兴起来叫警察滚蛋,警察就不敢耽搁。可是在街上就不一样。按照现行法律,警察在街上有权拦住有嫌疑的人,必要时可以搜身。这也好理解,因为大街上是公共场所,警察有责任保障公众安全。   可是真做起来,事情常常不是那么简单清楚。纽约市有个乞丐,常年住在公园的一个废弃不用的垃圾箱里。警察在调查一件刑案时,搜查了这个垃圾箱,当然没想到申请搜查证,结果也真搜出了一些违法物品。但法庭上,这个乞丐的辩护律师说,犯了法的是警察。乞丐长年住在这儿,他的全部家当就在垃圾箱里,那里头全部是他的私人物品,所以,这个废弃的垃圾箱是他的“家”,警察是在没有搜查证的情况下非法搜查了一个公民的家。这个废弃的垃圾箱到底应该算是公共场所还是私人的家,你一下子还真可能说不上来。   警察拦截搜查的合法性判定,最经典的判决是1968年联邦最高法院的泰利诉俄亥俄一案。在那个案子中,警察看到一个人在街上边走边往一家商店里看,走过去后又回头走,还是往这家商店看,然后再走过去跟另一个人窃窃私语,于是另一个人也来回往这家商店看。这两个人如此反复往这家商店看了十来次,然后他们跟第三个人一起打算离开这儿。这时候,警察觉得他们非常可疑,于是上前拦截,结果在他们身上搜出了非法携带的武器。   辩护律师认为,一个公民来回看一家商店,并不是不合法的行为,警察没有权力怀疑这样的行为从而拦截和搜查一个并无非法行为的公民。但最高法院裁定,警察在对可疑行为有足够怀疑理由的前提下,有权在大街上拦截和搜查,这样的拦截和搜查没有违反宪法第四修正案。从此,这种拦截和搜查在美国法律中就被叫做“泰利拦截”。警察实行泰利拦截是合法的,问题是要判断怎样的理由构成泰利拦截的法律依据。   最高法院在一系列判定中一再强调,泰利拦截不能滥用,比如说,不能过度使用暴力,不能有种族歧视的倾向等。后一点特别受到民权组织的重视,有统计数字表明,黑人受到警察拦截的比例远高于正常的人口比例。但是,警察的行为是否违法,只能个案处理,不能笼统地一概而论,于是,最后上诉到最高法院的个案就带有法律解释的意义。   前述两个案子,伊利诺诉沃德罗的裁定容易理解,佛罗里达诉JL一案却使全国警察十分震惊。以后,他们在接到匿名举报时就不得不三思而行。为什么这样?代表最高法院宣布裁定的女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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