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木在线论坛 \ 建筑设计 \ 居住建筑设计 \ 关于商住楼及商业网点概念的问题

关于商住楼及商业网点概念的问题

发布于:2008-10-13 16:03:13 来自:建筑设计/居住建筑设计 [复制转发]
关于商住或商业网点的概念《高规》条文解释第1.0.3条第四款第4条“首层设置商业网点,必须符合规定的服务网点,如超出规定或 第二层也设置商业网点,应视为商住楼对待,不应以商业服务网点对待”[u,此条是否与2.0.17条条文解释有冲突啊,另要求不能超过300平米是指的一个商店还是首层总面积不能超过呢,这两个问题恳请各位大师指点一二。

全部回复(2 )

只看楼主 我来说两句抢地板
  • 爱画图真是太好
    《高规》条文解释第1.0.3条第四款第4条“首层设置商业网点,必须符合规定的服务网点,如超出规定或第二层也设置商业网点,应视为商住楼对待,不应以商业服务网点对待”

    这句话应理解为二层是独立的商业 (有公共走道的那种),而不是与一层网点户内上下联通的那种。这样就不难理解其定义了。
    2009-03-24 13:02:24

    回复 举报
    赞同0
  • bolixinyisui
    bolixinyisui 板凳
    这个论坛还真不成,没高手给解释一下啊,去ABBS看看去
    2008-10-14 17:34:14

    回复 举报
    赞同0
这个家伙什么也没有留下。。。

居住建筑设计

返回版块

28.68 万条内容 · 403 人订阅

猜你喜欢

阅读下一篇

看看这样安排合理吗?

看看这样安排合理吗?双拼

回帖成功

经验值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