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05-02-21 15:42:21
来自:给排水工程/建筑消防给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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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专家:现本人手中有一工程,大致情况如下:工程在江西,三到四层多层建筑,性质为分隔为单间的商铺,每间商铺的一到四层(或三层)为一家。单套最大面积大于300平方米,最小面积在180平方米左右。总建筑面积约3万多平方米。分为10栋左右,但所有的建筑在二层有连廊连通。栋与栋之间不满足防火间距要求(6m)。象这样的建筑物是否要设置自动喷林系统?我现在的理解时套用了《建规》第8.7.1条的第5条规范。认为应该设置自动喷淋。不知道是否正确,请各位专家不吝赐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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